(邹桂 通讯员高志海)戴女士和宋志在网上谈得很投机,两人见面后竟遭对方抢劫。幸亏宋志将手包遗留在现场,很快被警方抓获。昨天,市二中院以抢劫罪判处宋志有期徒刑12年。
2004年,戴女士在网上认识了宋志。两人谈得很投机,面对对方见面的请求,戴女士毫不犹豫地同意,并将家庭住址告诉了对方。同年11月16日晚10时,宋志找到戴女士家。
两人聊了20分钟后,宋志突然掏出尖刀,指着戴女士要钱。随后,宋志与早已守候在屋外的同伙,将戴女士全身捆绑,抢走戴女士家中7000余元。但宋志开溜时却粗心地将手包落在了戴女士家,里面有小灵通及通讯录等物。根据这个手包,警方很快就将宋志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