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产品须配“环保身份证”
3月1日起,无害产品张贴绿色标志,含有害物质则为橙色
3月1日,被喻为“中国版RoHS指令”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按照规定,1800余种电子信息产品今后将强制加贴醒目的环保标志。至此,中国国家信息化产业部规划中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两步走计划正式迈出了第一步。
3月1日起强制认证
2006年2月28日,信息产业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联合颁布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2006年11月又颁布了与之相配套的三个标准,包括《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和《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根据相关规定,生产电子信息产品的企业要对投放国内市场的产品进行标示,对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成分,环保使用期限和可否回收利用的情况进行“自我声明”。
据悉,《管理办法》的核心内容是对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六种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控制,共涉及黑家电、医疗电子设备、家用电子电器等十大类共计1800余种产品,包括手机、笔记本电脑、台式机电脑、家电、DC、DV、MP3、MP4、打印机等。不过,空调、洗衣机、冰箱等白色家电由于未列入信息家电界定的范围,不在强制加贴之列。
按规定,从3月1日起,办法范围内的电子信息产品必须加贴醒目环保标志。不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产品,加贴绿色e标志;内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产品,加贴橙色警示标志。
在办法强制实施后,未贴标志的产品将由工商、质检、海关等部门依法查处。对于目前市场上很多产品并没有张贴标识的现象,中国国家信息化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司长周子学解释称,办法规定必须张贴标识的是生产日期在2007年3月1日以后生产的产品,3月1日以前生产的产品,这个规章还没有起作用,所以也可以不用贴标志。
家电大厂商表示已有准备
不管产品是否含有有毒物质,企业只需按实际情况进行相应标识就可过关,不少人士对于《管理办法》的实际效用心存疑虑。
对此,中国国家信息化产业部方面称,《管理办法》对电子信息产品的污染控制实际上是分两步走:第一步是,企业采用贴标识或写在产品说明书里的方式进行自我声明,此时对这些产品,并没有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替代或限量的要求。第二步是,当企业的产品进入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重点管理目录时,产品要实施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替代,或是达到限量的标准,并经过严格的CCC认证才能进入市场。分步实施,主要是考虑到国内产业的实际情况,给企业一定缓冲期,实施软着陆。
目前强制标识已经开始实施,对于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国内几大家电厂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并不担心。康佳质量管理部相关人士介绍,早在欧盟颁布RoHS指令之时,康佳就迅速成立了由各生产部门负责人组成的RoHS工作小组,指挥整个材料供应、生产和质量检测部门实行标准化的流程和管理方式。
不过,寻找绿色替代材料,进行相关强制认证,由此带来企业成本的增加是必然的。业内人士坦言,管理办法的实施,在短期内会给企业带来成本的增加,“不过幸好这对所有企业都是一样要求的,而且从长远来说,此举符合海外市场日益提高的绿色环保要求的总趋势,也有助于提升中国电子品牌在国际市场的整体竞争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