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北京网络协会十大流氓软件排名,到今年360.com、Yahoo!到底谁比谁更流氓的两“虎”之争,引爆点都是流氓软件,面对舆论的批判,淘宝、Yahoo!纷纷表示自己不再流氓,对从先的流氓行经道歉;中搜取消划词搜索;Google中国将2004年美国本土的六项软件自律原则引入国内,然而在商业利益诱惑面前,这些声明、表态又是否经受得起考验呢?广大网民表示怀疑。
俗话说,司法是维护民众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虽然成本高昂,但其生效判决却具有极大的社会警示、行为指引、成本预期效果。多年来,国内网民面对各类弹、插、强奸式流氓软件,常常自认倒霉,装了杀、杀了又被装,身心巨疲,未有一人正式起诉流氓软件制造者的。一方面由于网络司法维权成本的高昂、证据的不易取、相关流氓软件的法律处于空白;另一方面也因为绝大多数网民既是技术盲、也是法律盲,对于维权,根本无从小手。
日前,据媒体报道,由30余名律师自发组成的“中国反流氓软件联盟”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对“流氓软件”提起诉讼,被告方为中搜、Yahoo!等十余家知名的IT企业。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停止恶意行为,公开赔礼道歉,由于是9月4日提起的诉讼,还要求象征性的94元赔偿。据悉,“中国反流氓软件联盟”的律师顾问团还准备请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向国家有关部门上交提案,对“流氓软件”相关行为进行立法,规范软件企业行为。
从“中国反流氓软件联盟”官网上,笔者看到了律师团的梦之队组合,既有北京、上海等知名律所的律师,更有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国内知名法律院校的法学教授,其中的赵晓力据笔者关注曾任由北大法学院-Yahoo!互联网法律中心主办的《互联网法律通讯》主编,对国内外网络法理论实务有深厚的理论功底。这意味着该团队是网络法律理论专家与律师实务专家的完美组合,司法诉讼影响力不可小视。
此案在国内反流氓软件进行中可谓意义深远,首先开创了通过司法途径反流氓软件的先河,将反流氓软件和流氓软件治理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其次以集体诉讼的方式提出,对网络集体公益诉讼理论实务方面的探索大有裨益,毕竟网络侵权事件绝大多数都具有公益性,对今后的同类案件提供判例支持;最后该诉讼之余还专门成立了网站、邀请相关立法代表提交议案,一方面提供了交流、舆论平台,尤其是利用维基技术方式实现众人的积极自发参与;另一方面也对今后的反流氓软件立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由于起诉的流氓软件公司含盖了国内一批核心网络公司,囿于人缘、地缘社会的国情,其诉讼历程必然是艰辛的,而且会存在太多不确定因素,但无论如何,笔者都为通过诉讼,从而治理流氓软件的具体实践叫好,因为这一直是笔者呼吁和主张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