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的确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浏览新闻,搜索信息,结交友朋,发表言论……在这个几乎称得上是另外一个社会、业已分不清究竟是虚拟还是实在的空间里,我们呼吸自由的空气,释放自由的灵魂;如果乐意,我们大可以化成隐形人躲起来,偶尔跟周遭的一切捉一捉迷藏。
我们中的大多数人从因特网上获得了好处,但显然并不是全部。当某一位公众人物发现他的手机号码、身份证照片或者家庭住址赫然跃上网络平台的时候,当他察觉一些不利于自己的传言、流言乃至谣言已然在网上迅速蔓延的时候,我想,对于“网络改变生活”这句流行语,他一定会产生特殊的理解和特别的感受。他会觉得,生活并未以他设想的轨迹向前延伸,事实上,考虑到网络巨大的影响力和种种不确定性,甚至没有人知道他的生活将最终变成什么样子。
在对那些失去部分隐私或正当名誉受损的名人表示同情的同时,我们不得不怀疑信息传播者和谣言发布者们的动机。蓄意还是无聊,别有用心还是仅仅为了“好玩”?在光怪陆离的网络幕墙下,我们看不真切。也许网络的功能发展到今天,确实已赋予人们“世界在明处,我在暗处”的选择权,但如果任由“暗箭伤人”的情形愈演愈烈,如果眼看着窥探他人隐私、传播他人隐私的行为被贴上“自由”的标签四处贩卖而不加制约,如果听凭把个人的乐趣建立在其他人的不快、烦恼或愤怒之上的风气不断扩散,那么,我们需要为网络自由付出代价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名人并不因为自己是名人而必须承受本不该他们承受的东西。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道理我们应当想得通。当然,也许有些网络行为本身不具有恶意,但在发帖和转帖之前,还是请大家谨慎地考量一下摁动鼠标的后果。
假如说网络已经给予我们百分之九十九的自由,那至少还有百分之一是一定要被留住的———它代表了我们的道德、人格和良知。
作者:□晨报评论主笔许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