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博注:以下文字系模仿艺人经纪公司的内部文件的语气写成,纯属杜撰,大家别认真,该看八卦继续看。]
一、关于炒作的基本事实
1. 对中国娱乐业来说,不炒作是相对的, 炒作是绝对的。
2. 不管正面消息还是负面消息,有消息就是好消息。
3.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可一定得让别人去说哦!
二、炒作的必要性
1. 人性使然:从事我们这一行应该明白一个道理—永远不要试图改变人性。老百姓永远喜欢看明星出事;他们对八卦新闻的关心完全是身不由己的条件反射。
2. 商业模式使然:由于非正版市场的存在,短期内明星所能产生的主要收入还不可能是他们的作品本身(无论是电影、电视剧还是音乐),因此广告代言和商业演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还将是中国艺人最主要的收入来源,而人气将直接影响广告代言和商业演出的机会数量及其报酬水平。
3. 广告商使然:中国的企业真正成熟的并不多,因此广告客户往往比我们还要急功近利。只要有新闻,哪怕是狗屎新闻,也会有就企业打我们狗屎的主意。
4. 媒体使然:今天娱乐媒体和娱乐记者比性饥渴还要饥渴,我们不能辜负他们虎视眈眈的眼神。喂他们一根骨头,他们就能过节。
5. 竞争使然:别人家的艺人都在炒作,如果我们不炒,会使我们的艺人在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人家天天上头版,势必会引起更多的剧组和广告客户的注意;人家得到的机会就是我们失去的机会。
6. 机会成本使然:反正我们的艺人也没有什么国际大品牌的代言在身上,因此即使有负面新闻出现也不会有千万美元的撤单,因为本来也没有千万美元的单子。所以,权衡炒作利弊,总体来说利大于弊。
三、炒作的基本原则
1. 加分的炒作比不加分的炒作要好。
2. 不加分的炒作比减分的炒作要好。
3. 减分的炒作比没有炒作要好。
4. 没有炒作比炒完了没有反应要好。
四、炒作内容的具体排序
1. 绯闻优先。炒作绯闻时要先从更高一级的绯闻目标开始考虑,如果实在觉得炒我们的艺人和汤姆克鲁斯的绯闻不靠谱,至少也得是成龙或者周星驰。如果实在没有更高一级的绯闻目标可供选择,必要时也可以考虑借用同一级的其他艺人,但是这种情况必须事先征得本公司艺人总监的书面许可。绯闻曝光最好以偷拍的方式揭幕,这比内幕人曝料更有冲击力。
2. 如果没有绯闻可以想办法被别人骂或者被别人告。
3. 如果没人骂我们也没人告我们我们可以去骂别人或者告别人。
4. 如果我们实在找不出别人来骂或者来告,我们可以让艺人出个小车祸,不过安全第一千万不要弄假成真。当事艺人出境时需要用名牌纱布绑住至少四分之一的手臂或者用创可贴在艺人头部不影响形象的地方覆盖不超过4平方厘米的面颊。
5. 如果觉得车祸太危险,我们可以让艺人做点安全的事,譬如不小心走光。
6. 如果觉得走光有损形象,可以动用我们的关系安排他们上《男人装》。(据说杂志封面已经排到今年下半年,所以如果有需要必须尽快提出申请以便公司及时同杂志社进行沟通。)
7. 在上述条件均无法满足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安排人在网上用知情网友的名义贴出质疑我们艺人性取向的帖子。
五、炒作的技巧
1. 时间的选择很重要。炒作最好发生在艺人发片前的2-3周。
2. 炒作的推进也很重要。好的炒作要像春晚那样有起有伏有层次有高潮,更要像《24小时》或者《越狱》那样丝丝入扣有递进有悬念,还要像郭德纲的相声那样该抖包袱的时候抖包袱。
3. 媒体的选择也很重要。首先要选定一家急于出名的弱势平面媒体,只有他们才会给什么登什么。然后利用我们的关系请新浪和Sohu.com在第一时间转载。(如果新闻是从新浪发出来的,Sohu.com通常是不会轻易转载的;反之亦然。)然后先要拒绝所有采访把电话转移到寻呼台或者关机调足媒体胃口,然后5-7天后突然开闸放水,从平面、网络和电视媒体中各选一到两家最强势的提供专访。
4. 艺人最需要记住的应对媒体的五句话:“我希望你们更多地关注我的作品”;“我希望能有一点私人的空间”;“我相信清者自清”;“谢谢大家的关心”;“对不起我正在工作”。
转自:王冉的B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