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7日,徐静蕾在河南为某服装品牌代言。据不完全统计,这已是继老徐博客去年2月点击突破千万次后,徐静蕾接下的第5单新代言合约。这5家企业中包括AMD这样的国际品牌、长虹这样的国内知名企业。此外,徐静蕾代言的还有红叶雨伞、洁丽雅毛巾、诺曼琦服装等中小品牌。在收到千万元代言费时,近日有消息称,徐静蕾对这些不同知名度的企业区别对待。如徐静蕾的官方网站鲜花村提供了长虹和AMD两大品牌的图形LOGO链接,而其他中小品牌则无缘其中。对此,徐静蕾的助手刘小姐昨日向《每日经济新闻》表示,不知道此事,并表示不会接受采访。
“对不同代言企业进行区别对待,其实不光是徐静蕾,大部分明星都有这种情况。”一位运作明星代言经纪业务的业内人士昨日向《每日经济新闻》表示,具体情况要看企业与明星签订的条约内容。“像鲜花村上的企业链接,可能AMD、长虹和徐静蕾签约时,在条约中规定企业Logo要链接在鲜花村上。当然,也不排除是徐静蕾自己做出这样的举动。”
“大品牌和中小企业找明星代言的底气完全不同。大品牌业务明星都愿意接,而且价钱和条约都比较公道。代言这些品牌,不仅可以显示明星实力,还能提升明星身价。至于中小品牌请明星代言,完全就是借明星推广,明星开出的价钱和条约也都比较苛刻,中小企业在其中属于弱势。”该人士介绍说,一些不熟悉明星代言规则的中小企业找明星代言,会吃不少苦头。“相同的代言费,有时中小企业给的甚至更多,但他们拿到的条约相比大品牌可能更苛刻。”该人士称,一些中小企业根本不知道如何与明星就价格和条约内容进行谈判。“譬如在明星的官方网站上链接企业Logo等,中小企业在这些方面的意识很淡薄。对一些中小企业而言,请明星代言容易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