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共享非侵权借口
1999年6月,王蒙、张洁、张抗抗、张承志、毕淑敏、刘震云等6位著名作家,通过他们的代理律师,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北京在线”网站未经许可将他们享有完全著作权的文学作品登载到网上,从而侵犯了他们的权益,要求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这是中国首起因网络站点刊登他人作品而引起的著作权纠纷。
这一年的12月1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当庭做出终审判决:维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世纪互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对王蒙等6位作家著作权侵权成立。双方在法庭辩论中围绕著作权法第十条有关作品使用“等方式”是否包括网络、网络服务商对网上作品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网上使用他人作品是否应付费及标准进行了激辩。
虽然这一案件告一段落,但并不意味着知识产权问题就得到了彻底解决。时至今日,全文上网的文学作品到处都是,而其中得到作者授权的又有多少呢?
互联网的兴起有深刻的科研背景,因此资源共享的习俗很盛行。在“所有的信息都要求被释放”的习惯性思维指导下,不少人未获授权,甚至根本不考虑授权就发布、刊登信息资源,随意下载他人作品等。这事实上已经违背了法律和道义的精神。
“每隔10年,技术的发展总会引发伦理道德方面的问题。”这是波士顿大学理查德·斯皮内洛在1994年撰写《世纪道德:信息技术的伦理方面》一书时的观点。他在汉语版序言中说:“社会和道德方面通常很难跟上技术革命的迅猛发展。而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在抓住信息时代机遇的同时,却并不总是能意识到和密切关注各种风险,以及为迅猛的技术进步所付出的日渐增长的社会代价。”
因此,在互联网的监督力量和监督手段都颇为缺乏的情况下,只有通过法律和伦理的宣传,通过唤起互联网用户的个人伦理法则,才能制约这种现象的发生。
切莫重网轻友
互联网在国内初起之时,就在不断影响着人们的生活,甚至是人们的社会关系。互联网使原本互不相识的人仅凭兴趣就可以相识,于是很自然地,网恋也成为了可能。
在网恋日益变得与危险、欺骗相关的时候,有必要澄清的是,是参与的人而非网恋本身具有危险性及欺骗性。一个对自己负责的人不应当仅凭屏幕上的几行文字就轻易付出感情。网络交往只是为人们提供了一个相识、相熟的机会。
另外,在一些网络社区中,也有纯粹的网恋。那些网络恋情日浓的虚拟男女,甚至在相应网站上申请虚拟结婚,然后登记、发喜贴、办喜宴、拜天地……而一旦感情破裂,双方还可以虚拟离婚、再婚。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孙伟平指出,目前网络虚拟结婚已呈蔓延之势,不少网站都开辟了虚拟婚姻的社区。截止2004年2月23日,在已经有60万“居民”的著名网站“第九城GAMENOW”上,网络虚拟结婚人数已达到36342人,而且门口还排着长长的队伍。
这些新现象正在对现实社会中的伦理观念产生冲击。孙伟平认为,对于这些新问题,应该顺应当代社会和网络时代的发展趋势,在网络的发展、社会的信息化过程中建设网络、规范网络,“在游泳中学会游泳”。那种一遇问题或挫折,动辄切断人们与网络之间的联系的做法,是不适当的也是不切实际的。
当然,互联网给我们的社会带来的不仅有新的问题,也带来了新的解决问题之道。
1995年3月,一位清华大学92级女生得了一种怪病:肚子疼、头发脱落、关节疼痛,后来发展到头晕、烦躁甚至神志模糊。住院后,她的病情急剧恶化,进入了昏迷状态,呼吸衰竭、生命垂危。甚至到了这个时候,人们还仍然不知道她得的是什么病。
情急之下,该女生的几个同学将她的病情译成英文,通过互联网向世界传播,寻求全球医学专家的援助。结果,世界各地陆续回信1500多封,其中30%的人都认为是铊中毒。国外许多著名医学专家根据描述的症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为抢救赢得了时间。
这种基于互联网的相互协作,才是人们喜闻乐见的。
记者手记
自由不是无责任
如果去问一个网友:互联网的关键词是什么?相信很多人会选择诸如自由、平等、海量信息等。在准备这一专题的过程中,我们也经历了不算漫长但相当曲折的寻求之路。
如今,我们来谈互联网这个已经被人们谈滥了、又被无数人每日使用的庞大系统,我们到底要说什么?
拨开繁复、不断变化的互联网世态,我们发现,互联网,尤其是国内的互联网,正经历一个拐点,一个从无限自由,甚至接近无政府状态向秩序化、体制化转变的拐点。
造成这一转变的因素正在于互联网自身——它发展得太好了。今天的互联网,已不再是仅供科研用的资源共享网络,而变成了与我们日常生活、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的一个体系。而这样的一个体系,是不能以无限自由、无政府状态继续存在的。在今天,我们无法继续像早期的互联网用户那样,对一次入侵系统的行为击节叫好,纷纷赞赏黑客的高超技术;相反,我们会担心,这次入侵是否会对我们的银行存款造成影响?是否会泄露我们公司的商业机密?甚至,是否会使我们的绵绵情话被一个素未谋面的人看到,进而公诸于众?
互联网正经历从蛮荒时代进入文明时代的阶段。
在这一转变的历程中,我们认为,除了进行立法和建立规则之外,强调用户的责任感是根本所在。如果每个用户都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形成这种风气,就会最终在很大程度上保证每个用户在互联网上的利益。
这就是那只无比庞大的、无形的手。
我们发现,无论是网络实名制、病毒、电子商务的诚信、网络成瘾、知识产权还是网恋等,都与责任感息息相关。
我们也注意到从木子美开始,到“流氓燕”,及至“芙蓉姐姐”所引发的文化风潮。尤其在“芙蓉姐姐”事件中,从网络开始,一直蔓延到传统媒体,众多参与者起了一道精彩纷呈的大哄。起哄的最大好处,就是不管结果如何,参与者不用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