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叶晓是个流浪儿,叶晓属老鼠,整日游手好闲。他不爱说话,是那种喜欢白天睡觉,晚上出来工作的人。
他是个小偷。在他十八岁的时候,他遇到了一件怪事。
那天傍晚,他本打算上一辆十分拥挤的客车去大偷一把,可是由于他身材瘦小,他使尽浑身解术也没有挤上那辆车,便上了一辆人不是很多的车,他上车后就找一个座位坐下了,他当时很困,刚坐下一会儿就睡着了,等他睡来时,发现车上只有他一名乘客,他向四周望了一下,路上没有路灯,什么也看不见,他问售票员说:“这里是哪里?”
售票员低着头,不说话,喘着粗气,好像在吃什么东西似的。
叶晓便又问了一句:“请问,这儿是哪里?”
这时,车“嘎!”地一声停下了,车门自动打开了。
售票员抬起头,大声对叶晓说:“到站了,还不快下车!”
“这里是哪里呀?我又没说下车!”叶晓不知道怎么回事,心里有些害怕。
“这么多费话做什么,你到站了,快下车!”售票员有些不奈烦。
叶晓挺生气,但又不敢发作,嘟囔着下了车。他站在地面上,四下黑漆漆一片,他有点不知所措,便转过身想问问售票员,可他转过身时才发现,车子早已不见了踪影。前面是一片茂密的森林。
叶晓又转过身,他看到自己面前有一座黑色的别墅,别墅里灯光通明。
叶晓心想,虽然不知这是什么地方,但看样子这户人家也算富裕,也不枉此行。
别墅的院墙很高,也很长,叶晓利用自己多来精湛的神偷技术,轻松地翻过了院墙,穿过草坪、花坛、游泳池,终于来到了别墅的门外,他把身子贴在墙上,慢慢向前移动,楼房里的灯光清晰地照在草坪上,这时,叶晓发现自己脚下竟然立了一个牌子,牌子是木制的,上面的灰很大,他用手擦了擦牌子,借着楼房窗口的灯光,看到木牌上写道:欢迎光临!叶晓!
叶晓万万没有想到牌子上竟然写有自己的名字,他吓得向后退了二步。这是怎么回事?莫非有人知道自己要来这里?
他透过玻璃窗向楼房里面望去,楼房里很豪华,夺目的水晶吊灯,宽大的沙发,暗红色的地板……看样子家里没有什么人,不如进去看看!
叶晓推开门,慢慢地走进了客厅,楼房里一点声音也没有,很静很静。
他的脚刚踏到地板上,却发现地板上也有字,上书:请上楼梯。
叶晓越来越觉得奇怪,他犹豫了一下,如果这是什么陷阱可怎么办,可转念又一想,都进来还怕什么。他于是便走上了楼梯,直奔楼上。
他上楼后看到两个房门,在左边的那个房门上挂一个牌子:叶晓,请进!
叶晓推开门,屋子右边里有一张大床,左边是一套高档的实木家具,屋子正南方是一个阳台。
屋子里并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他有点疑惑,这里本来是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之处。可那些字为什么将自己指引到此呢?
叶晓看到家具上有很多小的抽屉,以他当小偷的直觉判断抽屉里一定有他想要的东西。他慢慢地拉开了其中的一个抽屉,随着抽屉的拉开,他的眼睛也挣得越来越大了,抽屉里面竟然放着一枚蓝色的宝石,宝石的大小足有一块女士手表那么大。
叶晓将蓝宝石举过头顶,那蓝色的光芒把他惊呆了,这时,他发现在原来放宝石的抽屉里还有一张纸条,上面写道:手。
“手!?”叶晓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呢?
正在想在,叶晓感觉到前胸有什么东西在动,他不敢确定是什么,但他敢保证,那一定是种东西在动,像新生儿的手一样在叶晓的胸前动着……叶晓惊恐地看着自己的胸前,他伸出两只手慢慢翻开胸前的衬衣。
天哪!这是一只手啊!一只从胸前长出的一只手啊!
那只手和叶晓的其他两只手并没有什么区别,叶晓动了动那只手,那只手灵活自如,甚至比他本来的那两只手还要灵活管用。
叶晓吓得坐在了地上,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二)
叶晓带着那枚宝石和他长出来的第三只手悄悄地离开了别墅,没走多远,他便看到了自己平时居住的房子,他回首望去,看到的是一条笔直的大街,已找不到来时的路了。
叶晓回到自己的屋子,回到他那简陋而肮脏的住所,对着镜子看着自己胸前的那只手,他不敢相信这是事实,也不知道自己如何应对将来的生活,也不知道这只手对于他来说是好还是坏。他又翻出那枚蓝宝石,他的脑海里又浮现出了当他看到宝石下面的那个“手”字的情形,究竟这宝石和这手字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呢?
叶晓百思不得其解,他把宝石放在了贴身的一个小衣袋里,阵阵困意向他袭来,他慢慢躺在床上,进入了梦乡。
睡来时已是正午,肚子里很饿,便打算去买些东西吃,刚走到楼梯口,他便被人拦住了,叶晓抬头一看,原来又是大花猫那些流氓,大花猫用手指了指叶晓:“兄弟最近是不是又发财了,怎么老不见你的人影,能不能借兄弟几个钱花花?”
叶晓笑了笑,向后退了一步:“哪里?最近生意的确不怎么好做!哪有钱借给你们呀!”
“没钱?没钱还出来混什么?”说着,大花猫伸手抓住了叶晓的衣领,叶晓吓得闭上了眼睛,他知道他这次又逃不过一次暴打了。
这时,突然听到了“嘭”地一声,叶晓闭开眼睛,看到大花猫已躺在离他十米的街角上了,他低下头,看到了胸前的那只手,那只手伸得直直的,攥着紧紧的拳头。大花猫的两个同伙见到这个情景吓得撒腿就跑,一溜烟得不知了踪影。
叶晓吃惊地动了动他的第三只手,松开拳头,活动了一下关节,“叶晓,我的功夫还不错吧!”
有人说话,叶晓果真听到有人说话了,但不知道是谁。
他再次将目光移到了那只手,他慢慢地把手掌伸到自己面前……
他的第三只手上竟然长了一只眼睛和一张嘴。
叶晓很吃惊地看着那只手问“你怎么能说话?”
“我不仅会说话,而且还有奇异的功能,我等你已经等了五百年了!”
“五百年?”
“你为什么要等我五百年呢?”
“不要问这么多了,我就是你五百年前的前身!”
“我的前身是什么?”
那第三只手闭上了眼睛了,闭而不答。叶晓攥紧了拳头,微微笑了笑,他想,这只手这么管用,何不用他来偷东西呢?他决定自己要大干一场了。
(三)
自从有了那第三只手的帮忙,叶晓的神偷手断已经达到了无法预料的地步,他对金钱的欲望也随着偷盗的一次次得手而升级,那只手力大无穷,可以一拳将一个防范盗门击碎,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将一根铁管弄断,他可以穿透自动取款机,将取款机中的钞票一洗而空……叶晓那长出来的第三只手几乎是无所不能,叶晓家里的钞票也堆积如山,可是他却并没有挥霍一点,在外面,他还像平常的样子,穿着一件肮脏而宽大的T恤走在大街上,可谁也没有想到他现在已经是一个千万富翁了。
叶晓对于他得来的一切都有些怀疑,甚至是不可思议,他总有种预感,这一切似乎会在某一天突然消失,他想歇一歇,屋子里的这些钱足够他花上几辈子的了,可是,他胸前的那只手却并不像他那么想,那只手总是对叶晓说:“这些和你的前生比起来还差得远了,差得远了!”
叶晓实在是忍不住了,便问那只手,“我的前生究竟是做什么的,为什么需要那么多的钱?”
第三只手不语,闭上掌心的那只眼睛。
叶晓睡觉的时候,第三只手就自己摊开一张全市的街区图,仔细查找下一个偷窃对象,等叶晓醒来时再去做案。
终于有一天,叶晓在睡梦中被窗外哄鸣的警笛声吵醒了,他起床来到窗前一看,大街上正在驶过一排排的警车,连续半个月的提款机被盗已经引起了警务厅的高度注意,连电视台都播出了被盗情况,叶晓坐在床上,第三只手默默地贴在他的胸前,发出阴森森的笑声,叶晓讨厌第三只手的笑声,他发现自己已经被第三只手摆布了,他不知道在那第三只手的驱使下,他自己最终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来。
这天,第三只手又要求叶晓去偷东西,叶晓说自己很累,想改日再去,第三只手发火了,迎面打了叶晓两个耳光,“你知不知道我有今天已经等了五百年,我真没有想到你竟然是个懦夫!”
叶晓只好依了第三只手,继续偷东西,这回像往常一样,都是很容易就得手了,回来时是乘一辆大巴,人不多,可是叶晓没有座位,他只好站着,在他人身旁坐着一个老人,老人的胸前放着一个皮包,叶晓盯着那皮包,手又痒了起来,他悄悄地将手伸进了老人的皮包中,他刚把手伸进去,就觉得有些不对,皮包里面空空的,他刚想抽出手,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他那伸入老人皮包的手已经被老人死死地抓住了,老人的手心很热,滚烫得像要把什么蒸发一样。
叶晓有点不知所措,第一次偷别人东西时被人握住了手,他的右手在衣袋中摸索着,忽然,他摸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是那块蓝宝石,他惊异地发觉那块蓝宝石的温度也在升高,滚烫伤得像要把什么蒸发一样。
此时,叶晓发觉天忽然间黑了下来,大巴里只剩下了他和老人两个人,他的眼前出现了一个大旋涡,旋涡漫漫散开,里面出现了一个奇异的世界。
五百年前——明朝。
一天,一个县令的太太生下了一个男孩,男孩一生下来就会睁开了眼睛,而且还用双手握紧拳头不放,县令给他取了个名字,叫全生。全生聪明伶俐,五岁便已熟背唐诗三百首,但男孩却有一个毛病,总喜欢偷人家的东西,有一次连他父亲的官印都被他偷了。县令气得把全生一顿暴打,可这孩子还是不听话,还是偷东西。后来县令由于清政廉洁,官越做越来越大,直至做到了丞相。这时的全生也有二十几岁了,此时的全生早已不像小时候那样聪慧好学了,整日沉浸在睹场里,而且看到别人的东西比自己的好,就要想方设法把人家的东西偷过来,据为已有。
丞相在官场中逐渐成一个大贪官,这样全生也更是浑金如土,有一日,全生在街上碰到了一个貌若天仙的女子,此后,他便寝食难安,下决心一定要娶这位女子为妻。他派人打探这位女子的出身,可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却是他最喜爱的这位女子,竟然是当今的公主,公主有两上爱好,一是喜欢蓝色的宝石,二是喜欢吟诗作画。
全生把自己想娶公主的想法告诉了父亲,父亲说如果想娶公主为妻就要考取状元,全生生性率直,想要的东西就一定要得想,想做的事也觉得一定会做成。于是,他便闭门苦读诗书两年,一朝考中了状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