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2段恋情:
终于在念完A-LEVEL之后,我回去了.我想可能是爸爸托的关系吧,没有经过国内的考试,一个大学入取了我.疼爱我的爸爸怕我不习惯那里的生活,为我在当地置了公寓,我不用住校,还送了我一辆车.
我开始肆意的挥霍我的青春,跟姐妹们在美心抢蛋糕,在百货公司搜刮化妆品和服饰,去酒吧用眼睛吃帅哥的豆腐,对擦肩而过的MM指指点点...然后故意忽略我的学业,因为我学会了临时抱佛脚.
another one of those regular weekend nights,我和朋友约在nightclub,到了,我打电话,对方说已经留了人在门口等我,是我不认识的.我很礼貌的对那几个男生笑了笑,并没有打招呼,也没自我介绍,他们示意我跟着进去.
我没想到,那天会有那么多人,并且大半都是我不认识的.
朋友开始做介绍,我知道,自己的脸上一直挂着那种英国招牌式的微笑.不失礼,却也拒人千里.其它的,我一句也没听进去.
那天我的心情出奇的down,本想跟姐妹们胡闹,喝个不醉不归,现在只盘算着如何找借口离开,因为没有在陌生人面前撕开面具的习惯.
坐在我旁边的是个很普通的男生,我的目光盯在他身上超过2秒.这不能怪我,原本我以为自己的打扮就够格格不入的了,他更好,衬衫西裤外加很正统的皮鞋.
他一直拿着纸巾在擦汗,发现我盯着他,有点尴尬的递过那包纸巾,问我要不要.
突然他开口,我们先溜吧.
前一刻我还挺看不惯这个男生的,不过这句话正合我心意.我也一直在想各种理由逃跑,而且不能让朋友感觉不快.
于是我点头示意.自己盘算着出门就分道扬镳.
"我们要出去吃消夜",说完,他拍拍我,示意我起身.
我喝了一半的汽水差点喷出来.尴尬极了,什么烂借口.
果然,旁边不少人起哄.
我匆忙点头招手和大家说拜拜,表示电话联系,然后用最快的速度开溜.顺便交代那个不知名的男生去柜台帮我拿包包.自己一个人冲到外面去找新鲜空气.
坐在台阶上,我有点沮丧.也许是没有像预期的那样和几个朋友坐在一起天南地北聊通宵,也许是其它一些我不想提起的原因.
男生出来,看见我吓了一跳,说,女孩子怎么能这样坐在地上,要是累了,你可以靠在我的车上啊.
我一头雾水,他不知道我们今天刚认识的吗,我怎么知道哪辆车是他的,他不知道坐台阶上要比倚在车上舒服很多吗.况且我坐地上怎么了,从来我就是这样,我爸都没说过我什么,哪有人对刚认识的人这么说话的啊.
我看着他,没说话.
他说,走吧,请你吃饭.
我拍拍身上的灰尘,瞄了一眼我的Z3,跳上他的摩托车.
他跟我聊着,好像很熟的样子.其实我连他叫什么名字都没搞清楚.
一起去了间室内大排挡,菜式很精致,不知道味道如何,因为我不饿,也不想吃.
我坚持只要一杯果汁就好了,他也不客气的为自己点了一堆吃的.过一会儿,服务生送了碗皮蛋瘦肉粥放在我面前,他说我不吃东西他会觉得不好意思.我笑笑,还是有一口没一口的啜着我的西瓜汁.
吃了大约1小时的东西,只记得他的嘴巴不是在吃就是在说话.我大约每隔10分钟点个头,示意在听.其实他哈啦了整个晚上我是一个字也没听进去.
然后他送我回去.整个晚上,我说了不超过十句话.
早上,他发了条SMS过来.同样的,内容我早已记不起了.我是个很不喜欢发SMS的人,总觉得通话比较直接.我也曾试着给他回复,不过中文输入我真的不拿手,折腾了一会儿就放弃了.
这样到了下午,我打电话叫司机过来接我(我的车还在nightclub外面停着呢).在等车的空余,我发了条英文SMS过去,其实是出于礼貌,也只是说"早上的SMS收到了".
手机还没收起来,就得到了他的回复,内容大约是服了我,一条SMS发了8个钟头之类.
以后,我常常接到他的电话,不过每次都聊不长,总是一两分钟收线.
我是个耐不住寂寞的人,那段时间成天和朋友泡在一起玩公路赛.我很笨,也没耐性,就不学了.以后只坐车.一帮年轻人在一起,无非泡酒吧,唱歌,跳舞,飚车,消夜.不过我不排斥这种生活,大家在一起互相打发时间,开心就好.
每天都玩到很晚,一直疯到夜里回去.这差不多可以概括我的生活.
我爸爸的工作很忙,可以说我们一年都见不了几次面.因为一个谈判他来到这里,我们约好一起吃晚饭.
意外的是,他的身边站着一个我很不愿意见到的人.
我很不开心,越不开心就笑的越大声.我喝很多很多的酒,然后丢下一句:我约了人!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
我知道自己的表现很差劲很没礼貌,totally fu cked up,但是我的心倔犟的告诉自己 I DON'T CARE!!!
我讨厌酒后依然清醒的意识,狠狠的向我的车踹了一脚,警报疯狂的响着,我又补了一脚,企图用我的嗓音盖过那该死的alarm: theres always something money cant buy!!!
我坐进车里,想哭却没有眼泪.我对自己说,如果爸爸追出来,我就为我的失礼向他道歉.
可惜他没有!其实我知道他不会出来哄我,我太了解他了,就像我同样的了解自己身上那遗传自他的倔犟!!!
我喝了太多酒无法开车,这里离我的公寓很近,我放弃拦TAXI的意图决定步行回家. 在黄色的路灯下,拖着长长的影子,我在教自己直线行走,和自己做很无聊的游戏…KINDA FUNNY
这时,那个男生打电话过来,问我在干吗.我胡扯了一通.他说,你别动,我过来找你.
我愣住了,不知道为什么,竟然听话的没有再到处乱走.
不到一分钟,他就出现在我面前.我才警觉,他怎么知道我在这条街上.
"你怎么一身的酒气"他问我.
我没说话.
很多时候,我的话都很少.理由很好笑,我需要时间去习惯语言.太久没说,让我舌头打结,经常出现词不达意以及跑调等现象.我不喜欢在自己的国家说英文,那样的感觉很奇怪.
他坚持带我去醒酒,其实就是坐在他车后面吹风.后来他告诉我,他从这条街路过,看见我呆呆的走着,也不打车,觉得奇怪就打了电话过来.
后来我们到了烈士林园,说也奇怪,居然有一对对男女在那儿谈恋爱.于是我开始捉弄或者吓唬他们,然后开溜,说不准就遇到一个蛮横的,我肯定死翘翘.
疯了一会儿,我就走到附近的河边吹风,风很大,酒很快就醒了.我们回市中心,然后去名典喝东西.
我不觉得名典的咖啡好喝,不过习惯的点了杯爱尔兰,他笑我是不是酒还没喝够,自己要了杯紫色偶然,然后贼贼的看着我笑,弄的我毛骨悚然.
后来我知道了,他点紫色偶然,是因为我穿着那件Whistles的紫色上衣.
的确,我的出现与离开,仅仅只是一个偶然.
后来,名典成为我们的老根据地.也许我们的感情就发生在这间咖啡厅以及回家的路上.
我忘记说了,那年他26岁,我17岁.他不是什么帅哥,但是拥有一双洞悉人心灵的清澈的眼睛.我迷恋他的眼神!
似乎他的工作很忙,我们并不是天天见面,平时我仍然花很多时间和姐妹们泡在一起,周末,我们会像其它情侣一样吃饭逛街喝茶跳舞聊天开车兜风.
有些事情我还是决定省略掉,实在不想提起了.
我订了两天后回manchester的单程机票,谁也没有告诉,父母,要好的姐妹们,还有他…
临行的前一晚,我独自来到名典,喝掉10杯紫色偶然,这种甜的发腻的果汁肆意的折磨我的胃.我钻进洗手间开始呕吐,但愿也能吐出我对他的记忆!
我一夜未睡,开着车去每一个曾经留下记忆的地方,然后问自己,还有人能记起那个总是光着脚站在桌子上跳salsa的女生吗?看见那些诱人的蛋糕的时候她们会想起我吗?...
天快亮的时候我回到公寓,把护照和机票放进了我的手提袋里面,留了张字条,公寓的钥匙就压在上面.周末的时候会有人来打扫,其他的事情就交给别人吧.
车在高速上奔驰着,我喜欢这种感觉,挑战速度的极限,这时候我的思维仿佛是静止的.
3个多小时后我到了机场,人很多,我想大多人都是亲戚朋友一起来送行的,推车上摆着大大小小的箱子.只有我,孤身一人和那个生活了近10个月的城市道别,所有的行李就只是我的一个手提袋,所有的身外物我都提不起兴趣,漂亮的首饰,可爱的玩具...我不愿带走这里的任何东西和记忆,我知道自己永远都不会回到这个城市,我本不属于这里!!!车子会有人领回去的, 公寓会有人去收拾的,退学手续会有人帮我办理的...渐渐的时间会抹去我曾存在的痕迹...
航班已经开始check in了.困极了的我在旅途中昏睡了10几个钟头,无梦.醒来的时候飞机已经降落在Amsterdam了,再过不久,我就能回到我熟悉的地方了.
大学差不多10月才开学,我有足够的时间躲起来,不让任何人看见我的伤口.
曾有一度,我对金钱十分厌恶,似乎那就是罪恶的源泉...可是有些事情当你想通了,也就没那么难接受了.
2个多月后,我又开始活跃在人群当中,同时,我以当年会考三门A的成绩被大学的管理学院接收了.虽然我的兴趣是学设计,但是当时名额已经满了,so they cant offer me a place.
Anyway,我依然很开心,因为英国的夏天是那么的美好,天空蓝蓝的,阳光暖暖的,我依然可以撅起倔犟的嘴,为今天穿什么衣服和谁约会而感到烦恼.我的小公寓里充满了大家的笑声和音乐声.这里的生活很简单,人的思想也很简单,没有人会对你动机不纯,不会因为你有钱而接近你,因为你没钱而看不起你.他们崇尚this is my way, this is my life! 我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