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诉讼引发大客户倒戈举报,当地海关已介入调查
富士施乐(中国)有限公司商业产品系统部总监邓国俊在9月底公司正式起诉上海电脑打印公司欠款的时候或许并没有想到自己会有这趟深圳之行。
昨天,随着“多家客户举报富士施乐涉嫌严重走私”的消息曝光,富士施乐再次成为走私丑闻的主角。
富士施乐再次“沉默”
和两年前一样,富士施乐再次选择了强硬的沉默态度来回应所有的指责。在昨天发布的一份有关声明中富士施乐称,目前媒体的相关报道“存在大量的事实错误”,但限于公司规定,在诉讼案期间“不接受任何采访”,也“不会就此事发表任何意见”。“在法院最终判决宣布后,富士施乐(中国)有限公司将在合适的时机通报相关情况。”富士施乐声明中所提到的“诉讼案”指的是今年9月5日,富士施乐因“拖欠货款”而对上海电脑打印公司提起的诉讼。该诉讼中,原告方富士施乐指控上海电脑打印公司拖欠合同款项,涉及内容包括设备租赁、买卖合同、服务合同等纠纷,粗略计算欠款总额300多万元。
三大客户同期举报
被告方上海电脑打印公司总经理杨伟光对媒体披露称,富士施乐的指控没有根据。同时,“富士施乐提供的合同霸王条款太多,产品缺少商检认证。”为了证实“富士施乐的产品的确存在问题”,上海电脑打印公司、北京康文伟义印刷公司、深圳正方实业公司等富士施乐的原客户随后向工商管理部门和海关提交举报信,并公开包括报关单等证据,指责富士施乐“将进口的印刷机报为零关税的激光打印机”、“涉嫌走私”、“违规进口以旧翻新产品”、假冒“企业自用”之名进口销售产品。
“目前海关已经介入调查,要求富士施乐在短期内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就举报的内容进行澄清。”知情人士介绍说,“同时康文伟义、正方实业也正在准备相关的诉讼材料,不排除进入法律程序的可能。”
回放
富士施乐早有前科
2003年2月25日,北京飞翔鸟经贸有限公司小吕快印部两台“富士施乐数码复印机”,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扣留封存。北京市工商局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表示,因富士施乐公司涉嫌走私,北京市工商局对富士施乐公司在市场上已售出的部分产品进行扣留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