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娱乐圈内备受关注的印小天与广东润视影音制作有限公司演艺经纪合同纠纷案,于本周三下午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昨天记者获悉,经过长达大半年时间的调查审理,印小天终于赢得了这场官司的胜利。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判决1.被告广东润视影音制作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印小天支付违约金478500元;2.驳回原告印小天的其他诉讼请求;3.驳回被告广东润视影音制作有限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
据悉,原告印小天于2006年3月以被告违约为由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1.要求被告向原告支付演艺酬金456050元,2.支付违约金957000元。之后广东润视反诉:1.要求印小天继续履行与该公司的《演艺经纪合同》,2.并向该公司支付违约金2015500元,3.并要求印小天立即停止私自参与《美梦人生》电视剧的演出等违约行为。
记者电话采访了印小天的律师,律师称胜诉的结果是在预料之中的,法院的判决结果也是可以接受的,但因被告的行为给其个人造成巨大的损害,上述判决结果不足以弥补其损失,故他和印小天正在研究是否还要上诉。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印小天,他目前正在长春拍摄电视剧《大院子女》。印小天表示很感谢法院的工作人员能够快速、公正地完成这起合同纠纷案的审理和判决工作。离开广东润视影音制作有限公司后,在演艺道路上他也会更加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