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息产业部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信部联清(2004)517号)的规定,占有、使用码号资源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缴纳码号资源占用费。
自2005年1月1日《办法》开始实行至今,大部分电信网码号占有、使用者能认真执行规定按期缴费,但有部分单位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缴纳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现将欠缴码号资源占用费单位名单通报如下:
北京鑫运通信有限公司
北京尤莱特科贸有限公司
北京中青金正科技通信有限公司
北京太公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亚联电信网络有限公司
国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安通汽车卫星定位通信有限公司
成都金宇(集团)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莫林数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大庆赛力生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讯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润声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赛迪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神州在线通信有限公司
请欠费单位于2007年3月10日前补缴拖欠费用。逾期仍未缴费,我部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28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按照情节轻重,对欠费单位予以处罚。
2007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