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中)2月9日,Sohu.com IT独家获悉,律师张新维起诉Baidu.com侵犯名誉权官司有了一审判决结果。Baidu.com被判被判在全国性媒体向律师张新维致歉。据悉,张新维与Baidu.com目前已经打了七场官司。Baidu.com接受Sohu.com IT咨询时未表明是否将上诉。
据张新维介绍,本次案件起因由Baidu.com企业市场部总监舒迅接受媒体采访时,“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前提下,凭空捏造我欺骗客户、巨额索赔、缺乏诚信等言论,致使我的名誉权和身心受到了极大伤害,同时也遭受了一定经济损失,因此,我告Baidu.com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
Baidu.com在判决书中辩称,“Baidu.com与张新维签订《合作协议》后不久,其即违反保密约定向媒体公开了部分内容,并虚构谈判人身份,误导Baidu.com给予其巨额赔偿,相关内容扩散后对Baidu.com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因此,Baidu.com称在接受媒体采访行为是针对张新维违约行为所进行的自力救济。Baidu.com同时辩称,“Baidu.com并未就事件本身虚构,对张新维提出的批评属于正当的评论,并不构成对其名誉的侵犯。”
海淀区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称,“作为名誉权诉讼,本案重点审查Baidu.com是否在采访中虚构了对张新维不利的事实,并客观造成广泛传播的效果,进而降低社会对其的评价。”海淀区人民法院在询问当事人后,认为:“Baidu.com未就实际采访用语提供相应证据,且其他媒体发布的相同采访内容也与本案诉争文章一致。”法院经过开庭和调查后,最后判决认为Baidu.com在无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公开做出张新维在巨额索赔未果的情况下起诉Baidu.com,并骗取合同等言论,客观上误导了社会公众对张新维的评价。法院判决Baidu.com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媒体刊登向张新维的致歉声明,并且需要经过法院审核。
据悉,目前该判决处于上诉期,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上诉期是十五天,如Baidu.com不上诉判决就将生效。
“我目前已经和Baidu.com有过七个官司,”张新维称,“其中三个是我代理的官司,其他四个都是我和Baidu.com直接诉讼。目前还有两个官司在上诉,包括Baidu.com诉我侵犯商业秘密,判决我赔偿50万的官司,目前正在上诉。另外一个是我诉Baidu.com违约泄露合作协议内容和终止排名合同案,也在上诉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