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女作家说过这样一句话:“要想让一个男人一辈子记住你,有两种方法,其一是为他殉情;其二是让他永远无法得到自己。”
的确,这话一针见血。任何一个男人,如果遇上了持这样观点的女人,肯定无法将她从生活的影子中抹去。但如果真是那样的话,男人不会幸福,而作为当事人的女主角,则肯定也不会开心到哪里去。
让男人铭记一辈子,其实远不止这两种办法。极端主义想法的出现,往往是受伤之后的心态使然。而且,真要做起来,对于超越自己和先人,必定是关山难越,困难重重。最后的结果,多半要弄得两败俱伤,双输收场。对任何男人而言,要忘记一个女人,忘记一段恋情,只能是一种喜新厌旧的暂时。如果不是这样,尘世间也就没有破镜重圆的故事,就没有鸳梦重温的结局。从另一方面来讲,轻而易举就将一个人、一段爱忘记的男人,究竟还值不值得你真心真意的付出?
我有一位事业型朋友,年纪轻轻便遭遇了“陈世美”。婚姻失败的打击,反而促使她抛开杂念,将全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颇富戏剧性的是:十年后,她以一位成功企业家的身份出席市里的表彰大会时,给她颁奖的竟然就是前夫。台上的四目对望,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事后,她频频接到前夫的忏悔电话。对此,她只是冷静地表示感谢;尽管她依然单身,尽管她还在心底爱着前夫,但因为男人另有家室,她毅然放弃了破镜重圆的想法。在这里,朋友独特的人格魅力更是得到了男人一生的尊重。
前面所说的一切,只是站在男人旁观者清的角度。有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一直没有提及,那就是“何必要让某个男人记一辈子?”对那些身陷“情为何物”迷魂阵的女人,应该适时来一点善意的提醒:男人不是依赖物,男人有男人的一辈子,女人也有自己的一辈子;该记住的只能是自己,还有共同相处的美好岁月。只要曾经拥有真爱,肯定会无法忘记。“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女人活出自我的前提,是不必看男人的脸色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