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夫重新追求她,要求与她重修旧好,她答应了。不过复合之后,前夫立马要求她签一份荒唐的协议……
陆珏最近的生活有点难,她似乎被捆住了手脚,进退不得。确实,她被自己与前夫签订的一份荒唐协议绑住了自由,现在,她的生活似乎要由前夫来安排,她为前夫的无情而愤怒,同时,也为自己的轻信而沮丧。
陆珏心里明白,她并不爱前夫鲁建军,他们之前的婚姻之所以失败,就是因为双方的性格差异太大,无法和谐相处。不过,他俩恋爱时是非常甜蜜的,1991年,陆珏刚满20岁,认识了在某企业做工人的鲁建军,鲁建军对她展开了热烈的追求。那时候陆珏年轻漂亮,充满活力,身后有许多追求者,为了将陆珏追到手,鲁建军尽展温柔攻势,对陆珏言听计从,陆珏也习惯了鲁建军的好。恋爱就是这样,当一个人爱另一个人多一些,另一个人安之若饴的时候,双方相处起来并不困难。在这种情况下,陆珏天真地以为她与鲁建军的关系会像恋爱时一样,天长地久地持续下去。
1994年,年仅23岁的陆珏与鲁建军结婚。婚后,日子在柴米油盐中渐渐地平淡下来,鲁建军已经没有热情像恋爱时那样照顾陆珏,陆珏难免有些失落,接下来,争吵是难免的。恋爱的时候,只要陆珏一发脾气,鲁建军总会认错,结婚后再吵起架来就变得各不相让,这种火药味十足的生活令陆珏精神紧张,紧张到她不愿意在家里多呆一分钟。
在婚姻遇到问题的时候,陆珏与鲁建军没有想着怎么弥补,而是变本加厉地互相伤害。陆珏喜欢文学,喜欢买书读书,没读过多少书的鲁建军对此非常反感,他认为陆珏没多少文化,看书是在“摆谱”,而且买书还要花很多钱,那简直是浪费,不如去买几斤猪肉。鲁建军喜欢打麻将,下了班吃过晚饭,他基本上泡在牌桌上,陆珏偏偏是个特别讨厌打麻将的人,她经常找到鲁建军打牌的地方,然后与鲁建军大吵一通……
日子对于两个人来说都是折磨,不过,当时他们没有想到离婚,总觉得争吵是生活的一部分。1996年陆珏生下了女儿,女儿长得像陆珏,非常可爱,女儿的降生给陆珏和鲁建军混乱的生活带来了些清新,他们的关系一度有所缓和。
陆珏是个外向的女孩,喜欢跟朋友一起玩,鲁建军对此非常不满,他经常追查陆珏的行踪,如果他下班后陆珏不在家,或者陆珏比他晚回家一会儿,他总要追查她到了哪里,跟谁在一起……但是,他出去打牌的时候从来不给陆珏一个电话。鲁建军经常半夜才回家,陆珏想问他去了哪儿,鲁建军总是很烦,问得多了,他就会发很大的脾气。到后来,鲁建军开始夜不归宿。
陆珏说,她跟鲁建军好像生活在两条平行的轨道上,一旦交叉,就有事故,这种状况让两人的神经高度紧张,陆珏想离婚,但双方的父母极力反对。在父母的调解下,两个人的婚姻又维持了一段时间。
时间进入2000年,陆珏的女儿已经4岁,开始上幼儿园了,这个时候,两个人又因为孩子的教育问题产生了分歧,最终于2001年办理了离婚手续,女儿判归陆珏抚养,鲁建军每月支付100元生活费直到女儿能独立生活为止。
离婚后,陆珏的心情很不好,她把女儿托付给父母,自己带着几百元钱来到深圳打工。她吃了很多苦,尝到了身无分文漂在外地的酸楚,后来她放下面子到一家公司做业务员,好歹算是在深圳有了个安身之所。
听到陆珏来深圳打工的消息,在内地已面临下岗的鲁建军也来到了深圳。鲁建军的姐姐很早就来了深圳,在深圳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姐夫也在深圳有个一官半职,所以他来到深圳后的际遇比陆珏好得多,在深圳呆了没多久,他居然按揭购买了一套单身公寓。
自从来到深圳后,鲁建军又开始重新追求陆珏,他表示自己一定会改过自新,好好地对待陆珏。在深圳居无定所的陆珏生活上面临着很多困难,鲁建军的重新追求,让她想了很多,后来,她决定与鲁建军复合,一方面解决自身的生活问题,另一方面也能让女儿成长在一个完整的家庭。
不久,鲁建军就让陆珏搬进了他购买的单身公寓,接下来,他提出一个要求——必须签一纸协议,把女儿接到深圳读书。
接下来,鲁建军草拟了这份协议,协议内容为:女儿到深圳读书,住在其姑姑家中,陆珏每月支付300元作为女儿的学费。与此同时,陆珏可以住在他的单身公寓,每个星期可以看一次女儿。如陆珏反悔,必须赔偿鲁建军2000元损失费。
这份协议看起来并不公平,不过,为了女儿能接受相对较好的教育,陆珏还是在协议上签了字。今年6月底,陆珏的女儿被接到了深圳,住在鲁建军的姐姐家。鲁建军的姐姐已经有了一个孩子,女儿寄居在姑姑家中,总会有少一些被疼爱的感觉。因此来深圳不久,女儿特别想外婆,嚷嚷着要回家。
几乎与此同时,陆珏发现鲁建军交了一个女朋友,对方也是个离异人士,物质条件很好。刚开始的时候,鲁建军说,他对那个女人并没有感情,他看重的只是那个女人的钱,只要陆珏陪伴在他的身边,他就不会跟那个女人结婚。
鲁建军给了陆珏这样的保证,同时,他也给那个女人做了与之结婚的保证,牵扯不清的时候,那个女人找到了鲁建军的姐姐,要她给一个说法。无奈之下,鲁建军的姐姐找到陆珏,劝说陆珏搬出鲁建军的住所,后来,她甚至威胁陆珏,让她到另外一个城市打工。
陆珏知道,已经死亡的婚姻不可能再复活,但是,这样的一场变故让她失去了对女儿的监护权。现在,鲁建军及其家人已经拒绝让她探视女儿,他们扣留了女儿的所有证件,不让陆珏再把女儿带走。陆珏依旧住在鲁建军的单身公寓里,尽管多次被驱赶,她依旧希望,能和女儿一起回老家去。
明知错了,还要错上加错,陆珏让自己的生活陷入了麻烦。不过,她女儿的监护权并没有变更,在这种情况下,鲁建军与她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这个时候,陆珏应该求助律师,争得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