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人最讨厌哪种男人?一人一个想法。但是女人最讨厌哪个身份的男人,答案一定惊人地一致,就是夹在她与男友之间的那个男人。他或者占用了他大量的时间、或者教育他如何制服女友、或者直接告诉你该如何改进成为一个理想的情人、爱人、家庭主妇。遇上这样的人你头疼吗?
大门口
“嫂子,豪哥在家吗?”
李冰出现在我家门口的时候,我几乎要崩溃了,这个混蛋又来了,作为一个我老公的所谓资深死党,从我们结婚后他几乎是隔两天就会登门拜访一次,顺便以我老公死党兼拜把子兄弟之名教育我如何成为我老公心目中的贤妻良母。
我赶紧说:“他还没回家呢。”
李冰用手指了指门口的鞋子说:“豪哥没回来怎么他的鞋子放在外面?”
这个混蛋观察得可真仔细,要骗就要骗彻底,我想。
“他今天没穿这双鞋子出门。”我说。
“不可能!”他大声说,“嫂子你又不诚实了!我豪哥总共就三双鞋,一双上个星期的时候他扔了,因为实在太旧了,还有一双运动鞋你前天泡着洗了,按理说这个天气一双鞋子没个三五天干不了吧?最后剩下的这双鞋现在就在我旁边……”说完他又笑了。
他在嘲笑我!这小子了解我老公的程度和我差不多!我深吸一口气尽,量让自己平静下来,不冲他发火。没办法,谁叫我老公从幼儿园开始就认识他呢。不过想起来,结婚都快三年了,就给他买过一双鞋……我有点惭愧。
“这年头,有一个这么好的兄弟不容易。”每次李冰走后我老公都会对我说,他每次说这话的时候都是带着乞求的眼神,我其实觉得他是在安慰我。
我笑着对李冰说:“我昨天给他买了双新鞋,他今天穿新鞋上班的。”
“不可能!”李冰又大声说,“嫂子你肯定不知道,高中时候我妈我爸离婚,我跟着我爸,跟了我爸三年他都没给我买过一双新鞋,那时候豪哥对我说他只要有了新鞋第一个让我穿!豪哥这么多年从来就没食言过!”
我怎么把这事给忘了,我老公的确是只要买了新鞋就会给那小子送去,让那小子先穿两天,他说这是男人的承诺……真受不了这两个人。话说回来,这事其实也让我蛮感动的。
“其……其实也不算新鞋了,我在二手店买的,因为现在那种款式很不好买!你豪哥偏偏就喜欢那种款式……”我不那么生气了,甚至有让李冰进屋的冲动。
李冰从包里掏出本子和笔说:“嫂子!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怎么能让豪哥穿别人穿过的鞋子呢?我记得以前告诉过你,男人是家庭的支柱,女人是家庭的梁,谁都吃不得亏的。嫂子,你告诉我,豪哥喜欢的鞋是什么款式的,我就不信我找不到,你说,我记下来。”
我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又想把在卧室里的老公给叫出来,但是叫出来我又下不了台,而且李冰这小子肯定又得教育我。
正当我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我老公穿着拖鞋突然出现在门外,外衣和裤子上全是墙灰。
“李冰,下班啦?正好,我也刚下班,走,出去喝酒去,我刚才车坏了,在楼下摆弄车好半天了,弄得全身都是灰,你等下,我换套衣服就出来。”老公边说边往屋里走,我赶紧跟了过去。
“豪哥,你修车也不可能全身是……”李冰突然想起什么不再说话,乖乖地站在门外,一句话也没再说。
在卧室里老公从衣柜里翻出几件衣服穿上说:“今晚我不回来吃饭了,理解一下!我九点准时回家。”
老公走后,我带着疑问去阳台收衣服,刚走到阳台就看见隔壁的张太太站在她家阳台上,看见我之后她疑惑地问:“你们两口子今天又玩什么呢?你老公刚才竟然从阳台上翻到我家里……”
瞬间我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我回屋穿好衣服拿着钱包出门。
今晚的任务是给老公买一双鞋。
混得一塌糊涂
混不吝同学,您好歹也一奔三的男人了,怎么能还像小男孩一样,做什么为朋友出头的蠢事,尤其是当朋友的敌人是朋友的老婆的时候。
那次和男友吵架的具体原因我已经记不清了,但肯定相当激烈,两个人都开始印堂发黑,跳着脚地满嘴跑脏话了。当我一个飞沙走石腿揣翻了男友床头的台灯,一个大力金刚指掀翻了男友的书柜时,男友的眼里已经溢起晶莹的泪花,我的嘴角浮现出胜利的微笑。男人服软并不是什么坏事,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我要是气过头了,伤着自己,医药费可就贵了。其实,男女朋友之间吵架,只要有一个退让一下,之后就抱抱搂搂亲亲,多大的事也烟消云散了不是。
正当我要享受这胜利果实外加甜蜜拥抱的当儿,一尖嘴猴腮、印堂更黑的男人跳到了我们中间,这是哪个不长眼的?我定睛一看,晕倒,竟是男友的室友加好友,混不吝同学。以前吧,我一直把双鱼座的男人定义为浪漫且多情的,原来竟是狼狈且多事儿的。
一个对待朋友像春天般温暖的人,遇到小两口吵架的事儿应该怎么办?A.麻利儿着拔腿闪人。B.赶紧着闭门造人。但凡正常点的人都不会有第三种选择,可这混不吝同学真TMD够混的,非给我整出了惊世骇俗的第三套方案。
我永远记得混不吝同学在我面前把那细薄的小眼儿使劲地瞪成杏核儿眼,满眼的眼白,整一拐骗妇女儿童的二道贩子。然后一叉腰,一扭胯,一甩手,一跺脚,喊了句:“别吵了,你给我出去!”您说你那腰还没到2尺2,小腿儿跟细麻杆似的,跟我非亲又不带故,凭什么跟我叫板啊?我还真是给您脸了。
我男友也挺不是东西的,眼里的泪花立马变雪花了,如腊月里的一道闪电。也是,当着兄弟的面儿,是个男人都得摆出大老爷们儿、一家之主的范儿,女人就得在旁边低眉顺眼地小心伺候着,还容得了这暴跳如雷、女中豪杰的架势。男友使出了杀手锏,拨通了我家的电话号码,又打算给俺妈图增烦恼了,没起色的东西。让我一巴掌把电话打翻在地。
混不吝同学又来了替天行道的架势,从地上捡起电话就说:“阿姨,是这么回事,我觉得吧,她太过分了……”我真是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看在他自己混在北京还没夭折,也怪不容易的份儿上,我摔门而去……
后来吧,吵架这事没在我和男友之间留下啥阴影,倒是混不吝这股恶势力散发出历久弥新的臭气。男友的这帮朋友都是没事找事爱聚会的主儿,可我这绝不向恶势力低头的暴脾气见了混不吝同学就有大嘴巴捋他的心,为了不给110的叔叔找麻烦,我自动自觉地退出了男友的一切聚会,还搞得男友挺不舒坦,一直跟我念叨:“你说咱俩结婚那天,混不吝肯定得来啊,你不是照样还得给人点烟?”
“到时候再说吧。”我表面上轻描淡写,心中恶狠狠地诅咒着:“点烟?呸!我烫花了他的脸!”
损友伤人
珍惜,简简单单两个字,人人都会写、都会说,但不是人人都会做。
而在感情上,男人似乎尤其不会做。
女友媛是个标准的东方美女,不但温柔娴静、大方得体,而且知书识礼、才思敏捷,在大学的时候,就是校花一朵。迎新晚会上,媛认识了同样优秀的师兄诚,随后开始了她的初恋。帅气活跃的诚不但学习成绩优秀,广获教授们的好评;更因为其篮球队主力的身份,深得学妹们的青睐。两人的交往,本来也算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
最初的同居生活算得上是甘苦与共。每天下班之后,媛一回到家便为诚洗手做羹汤,诚会帮她洗菜;周末大扫除的日子,媛细心收拾家里每一个角落,而诚也会在一旁打下手;去超市购物,诚会帮媛当脚夫;媛要做专题写论文,诚会帮她翻遍书山文海找资料……总之,两人互助互爱,生活圆满得令人嫉妒。
但是,自从诚认识了铭之后,这样美满的生活开始变质。
铭是诚的新上司,他自从被自大学始苦恋七年的女友三振出局以后,变得敌视女人,为了报复,只把女人当作玩物。他带诚去些声色之地,他让向来滴酒不沾的诚染上了酒瘾,他还教会了诚赌博,同时他还不断向诚灌输所谓“女人只能用、不能宠”的思想。
诚的应酬一开始多起来的时候,善解人意的媛,不但没有抱怨,反而鼓励诚好好向上司学习,争取提拔的机会。但是,随着生活上天壤之别的变化,诚原有的价值观也被逐渐颠覆,他开始对媛念念不忘的简单生活感到乏味。他迷上了那种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生活。每天回到家都已是凌晨,一身酒气之外,还有输钱之后的一腔怨气。媛渐渐觉得不妥,想劝他,但是酒醉之后的诚不但不领情,还开始恶言相向。
一天晚上,酒醉后的诚不但把媛沏给他的解酒茶洒了媛一手,还说出了这样的话:“你只管好好给我在家做饭洗衣、收拾屋子,至于其他的,都跟你没什么关系!你管不着!”第二天醒来,诚发现伤心之下的媛,带着行李和被烫伤的手搬到了女同事家。诚有些着慌,跑到媛的女同事家软磨硬泡,终于以痛哭流涕的忏悔软化了媛,深爱着诚的媛跟他回到住处。在之后的几天里,诚的确老实了一阵,但是一周之后他又故态复萌。
于是一场情感喜剧变成了一场闹剧。媛在争吵--离家出走--和好--再争吵之中挣扎,无数次反复之后,媛心灰意冷,坚决从那个已经没有温暖的家搬了出去。
媛刚离开那一阵子,诚照样跟着铭喝酒买醉,还庆幸少了一份约束。大概半年以后的一天,诚因为重感冒没有跟铭出去应酬,提前回到家。当他独自躺在冰冷漆黑的屋子里忍受发烧的灼热的时候,他想起了曾经给他端茶倒水、嘘寒问暖的媛。孤独中,悔意加重!
病好以后,诚抑制不住对媛的深深思念,拨打了媛的电话号码。当他满怀期待地等着向媛忏悔的时候,电话的另一端传来的却是一个陌生的声音,媛把手机号码换了。诚开始疯狂地寻找媛,但是当他终于见到媛的时候,看见的竟是媛与丈夫甜蜜依偎的婚纱照。那一刻的悔恨交加,让诚真正尝到什么叫痛不欲生。
……
这是一个老套、俗套、不与时尚配套的故事;却同时又是一个“失去了才知道珍贵的”典型、典范和经典。
两个亲密爱人,其中一个交了喜欢挑拨的损友,难免会伤到彼此感情,得不偿失。
争宠年代
那首歌的名字不大记得了,却仍是一想起便哑然失笑:“一边是爱人,一边是最好的朋友……左手是爱情,右手是友谊……”歌手郑重其事地烦恼着,因为摆不平情人与哥们儿。
女友也曾经向我叹道:男友太幼稚,难得一个大好周末,宁肯与哥们儿去鬼混也不愿意陪她。她与男友吵架,他们居然教他如何与她PK——我惊问:大小姐,你怎么知道的?她一笑,当然是男友临时倒戈。日子久了,她与那一帮“狐朋狗友”之间都怒目相向。
那样的感觉,谁不曾经历?校园里放学后,大群男孩子在操场上打篮球,呼喝奔跑,青春如烟火挥洒。远远地,一个女孩子正大光明地走过来,喊出其中一个男孩的名字。也许是问功课,也许只传一句话,却忽然间,气氛便黯淡下来,亲如兄弟的朋友间起了嫌隙。球,谁抱在怀里,可是不传,脚步踏在水泥操场上的声音都是钝的。
被喊的男孩去了,前三步还犹豫不定,第四步便已紧随女孩身畔,有说有笑。身后看他们的眼光,全仇人似的。
年轻时候,友谊总是有太多爱情的成分:嫉妒,甜蜜,温柔,吸引,怨怼……却像太年轻的兽,一遇风吹草动,便四处奔逃。
这友情不曾逾越界限,但让界的那一端感到隐隐的危险。他与她如此亲密,共同商量婚期、婚纱的颜色及花球的规格,然而还抵不过他自小一起长大的发小儿?
我劝女友放宽心,并且退让一步。就容他去和哥们儿看足球吧,因为--他们也蹦达不了几天了。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到40岁,找一个麻将搭子都有难度,哪个哥们儿不是一家一室上有老下有小的。当然了,如果他有一个朋友住在断背山,心里有事,他就找他谈天,直到月出东山他才满脸抱歉地回家,告诉她如果度过这一天……这是另一个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