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网日前接到网友报料,称最近下了一首童声彩铃,叫“别再给我打电话”。内容是:“你再打我电话,我就跟你拼啦!我爸爸是大佬,我妈妈是老大!你要是你惹我,你就最倒霉!我们全家都是***别再打我电话,我不想接你电话!别再打我电话,再打就****!”。类似的还有:“主人主人,来电话了……爱**谁*谁*,我是不干了。”新民网根据网友报料,从网络上找到“别再给我打电话”的铃声相关信息多达24700个。
新民网今日中午连线上海市大道律师事务所蒋昊。蒋昊告诉新民网,如果童声铃声在确定是儿童的声音情况下,内容不健康的话是有问题的。他说,当所说的内容如果是只适合成人使用,比如恋爱、性、暴力等方面的内容,内容如果对儿童不利,则侵犯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无论是运营商或者是父母,只要在录制中让儿童说不利于儿童的内容,都是侵犯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触及《未成年人保护法》。
另外,有些网友质疑运营商提供儿童铃声是否涉及非法使用童工。蒋昊跟新民网说,首先要确认儿童铃声是否是真的儿童铃声,有许多儿童铃声是通过电子合成出来的,并不是真的儿童铃声。另一方面,蒋昊也告诉新民网,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他说,童工必须有一个长期的用工关系,从事同一种工作。他告诉新民网:“作为一种商业宣传,如果不是长期性的,不能说成童工”。
之后,蒋昊告诉新民网,如果父母带着小孩录制了不合儿童成长的儿童铃声,则可能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人保护法》第十条,具体条例是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年成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蒋昊还告诉新民网,就此上海市民还可能触及《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六条,具体条例是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证其必要的物质、精神生活和医疗保健条件;保障未成年人充分的息和娱乐时间;关心未成年人不同年龄阶段的生理、心理变化和思想、道德状况,并及时给予正确的指导;对未成年人不溺爱、不放任、不辱骂、不体罚。家庭其他成年人有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教育、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