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还是广电首先出招了,STiMi这个广电广科院牵头研发的技术标准出炉,使得广电系在手机电视的行业立标问题上先行一步,虽然标准只是“推荐性”,但是广电仍然在和电信的竞争中获得了一定程度的主动。不过从运营商方面的态度来看,这一标准要想从“推荐性”变成“事实性”仍然具有不小难度。
随着数字电视、IPTV、手机电视这些横跨电信、广电多领域的新兴业务出现,广电和电信两大部门之间就冲突不断,表相是标准之争,而实质则是行业主导权的争夺。在任何一个新兴领域,谁站在行业的主导位置谁就能够获得更多的利益,这一点两大部门在自身行业从垄断走向开放的过程中可谓感触良多,也正因为如此,对于主导权的争夺也更加执着。
以此观之,在手机电视上,要想电信部门轻言放弃,谈何容易?虽然广电部门的领导已经出面“拉拢”,称双方可以合作,但是广电把持内容制作、播放,电信只负责互动环节、用户管理的方式就真的能够让运营商们满足吗?
我们不妨来回顾一下今年ChinaMobile在无线增值服务上的种种新政:一是分成比例调整,移动要求提高自身的分成、降低SP(信息服务提供商)的分成,就是不想再只是充当一个平台,为他人做嫁衣裳;二是主动推出“飞信”服务,出招无线互联网即时通信市场;三是入股凤凰卫视,打造属于自己的内容资源。以上种种动作显示,ChinaMobile的确正在从“移动通信专家”向“移动信息专家”转型,信息内容服务将会成为其未来的重头戏。在这种情况下,运营商又怎么舍得放弃手机电视中获利最丰的内容运营而纯粹充当收费管道呢?
不仅如此,在3G到来的背景下,运营商在手机电视的传输问题上也有后备选择,即使不通过数字广播技术,也能采用流媒体和3G网络的速度结合,自行开拓内容运营的市场。如此一来,广电的“推荐性行业标准”又有多大威慑力呢?
可见,虽然广电已经抢先推出了“行业标准”,但是手机电视行业的整合之路仍然还只是一个开始,只有广电和电信之间真正取得了共识,并找到更加合适双方利益需求的合作办法,这一市场才能获得真正的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