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增值服务本身就是作为电信运营行业创新成果而出现的新型电信业务,其生命力就在于不断地创新、在于知识产权的不断创造。通信增值服务中涉及大量的信息采集、复制和传播的问题,因此为保障行业有序发展,必须实现著作权的合理保护。那么如何解决日趋复杂的通信增值服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呢?
首先,从国家层面,应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阻碍企业创新活力释放的最大的障碍就是企业创新成果得不到知识产权法律的有力保护,在现有情况下,完善对增值服务企业创新成果法律保护机制应当从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的角度出发,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进行《电信新业务管理保护办法》的立法尝试,探索对增值服务创新成果保护的新途径。另外,考虑到国外运营商和其他企业、个人试图借用专利武器向国内运营商收高额专利费一事,必须积极推动反知识产权滥用立法,以使成长中的增值电信服务行业不致受到不必要的损害。
其次,从行业层面,应该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电信增值服务业是个比较特殊的行业,从技术方面来看,需要各种信息传送、浏览和索引技术作保证;从市场方面来看,需要更多的人去熟悉这个带有许多未知数的世界;从监管方面来看,要制订完整的法律法规、实施细则以及配套的法则,并落实实施的部门、人员和资金。因此,需要社会各界从技术、市场、内容等各个方面为通信增值服务行业提供创新资源保障。应当充分认识到业务应用创新对于整个行业发展的带动作用,从产业创新体系建立的角度,加大对增值服务也就是业务应用的支持力度,坚持以业务应用为前导、网络技术为桥梁、产品制造为基础的行业创新体系建设。
最后,从企业层面,应加强行业自律、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知识产权工作的核心在于推动自有知识产权的创造,对增值服务企业来说就是推动企业自主创新体系的构建,推动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推动新业务的拓展和繁荣,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就必须激发整个行业的创新活力,牢牢把握企业是创新主体这一原则,结合通信增值服务贴近用户、贴近现实的生产实际,挖掘企业自身的创新能力。目前国外电信运营商在中国频频申请业务类专利,意图非常明显,就是为中国电信运营商的业务开展设置专利障碍,如何应对这种企图,除了在国家立法层面建立反垄断的法律法规体系,以限制知识产权的滥用之外,最根本的解决办法就是提升增值服务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争取形成自己的核心专利,在形成一定的实力后,变被动为主动,积极申请国外专利,通过交叉许可方式消除专利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