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猛龙》的拍卖会在京举行。这场原本预定为“中国电影营销重大突破”的叫拍,却在现场惊爆出新闻,拍卖方与片方反目,各自声称要采取法律手段。
9月26日下午16时30分,跨国巨片电影《猛龙》的全面项目拍卖会在北京首都大酒店举行。此项拍卖会由《猛龙》的制片方珠江电影制片公司,世纪华纳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举办,北京建亚世纪拍卖有限公司,珠海锋盛拍卖有限公司承办。虽然开场时间比预定晚了一小时,然而开场前言笑宴宴的主办方及印刷精美的《猛龙》电影项目拍卖手册,无不预示着这将是一场成功的拍卖会。
16时30分,拍卖正式开始,却发生了令在场所有媒体、甚至部分主办单位都瞠目结舌的情况:在例行的拍卖规则宣布后,拍卖师登上主席台,宣布由于本次拍卖的主标的物:电影音像版权,拍卖一方存在着权利上的模糊之处,因此拍卖公司出于对竞拍者的负责,必须将此标王撤出拍卖。
由于原本注册竞标的只有一家36号,而其在闻此讯息后即退出拍卖,故此次拍卖最终以“不成功”为结果。
除了指出主拍方:珠江电影制片公司,世纪华纳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在所拍卖物品的处置权上存在着疑点外,竞拍公司并指出,主拍方在双方和约中所答应的多项条款:如有诸多明星将出席拍卖会等均未能实现,导致拍卖公司直接损失数十万元,为此,他们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在会后,记者立即联系了珠江电影制片场的律师杨星,对拍卖方的行为,他表示愤慨。由于拍卖方在“处置权”这一说法方面一直采用法律用语,没有确切言明到底是何方面权限,各方纷纷猜测是否是影片未获得公映许可,对此,杨星律师回答:一部即将在全国大范围上映的影片,没有取得公映权是不可能的;至于拍卖方所提的法律文件,片方也早以书面文件给予证明。
随后采访了拍卖方一方的法律代表朱女士,她表示,拍卖方所言的处置权,和电影放映权无关,而是他们得到可靠证据,片方涉嫌在拍卖会前将电影音像版权私下转让他人,并在他们书面发函质疑后,未曾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仍拥有此权利。为了保证竞拍者的权利,他们无奈只好在发布会上做此一举。
双方均表示将采取法律措施保证自己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