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这事发生在半年前。
那天晚上,我回家很晚。因为一个同事今天生日,大伙儿下班一起吃过饭后,又去酒吧庆祝,所以我到家的时候已经差不多凌晨两点钟,而且喝得醉醺醺的。
我住在市区一栋旧式楼房里,是出租房。那晚我打的到楼下,然后像往常一样上楼,很快我就看到了自己所住的房子里透出的灯光。
我微感诧异,怎么会亮着灯?难道这么晚了还有人没睡?要在平常,与我合租的那两口子应该早就睡下了,今天这是怎么啦?不过倒好,免得我再摸黑进门。
我拿出钥匙正要开门,可房门轻轻一碰就开了,原来并没有锁上,只是掩上了而已。居然连门也不锁,真是大意,我嘀咕着摇摇晃晃直接走了进去,心里立即“咯噔”一下。只见我房间里也亮着灯,而且房门和大门一样也没上锁,灯光正从门缝里透出来。
2
这又是一件怪事。我想难道是阿强过来了?不会的,他昨天刚出差,我记得他说要一个礼拜才回来。那是谁在我房里?难道是我自己早上出门时忘记了关灯,又忘记了锁门?
我当时的酒差不多醒了一大半,于是蹑手蹑脚走到房门前,再小心翼翼地把房门推开一线往里瞅。当房间里的情形渐渐映入我的眼帘,我几乎要忍不住叫出来:有一男一女两个人正在我房间里,而我完全不认识他们。
我把门一把推开,正要冲进去质问他们为什么会在我房里,可是突然间感到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对了,这好像不是我的房间,虽然格局一样,但里面的摆设明显不对。我的床哪有这么大?还有这家俱,这电器……
但我已来不及多想,房间里发生的事情一下吸引了我的注意。
3
“你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看见那男的对着女的喊,“今天你要不把一切说清楚,我饶不了你!”他大概二十七八岁年纪,瘦高个儿,体形看上去有些单薄。
女的坐在床沿上,抬头瞟了男的一眼,不以为然地哼了声:“你要我说什么?说我是不是给你戴了顶绿帽子?”她看着比那男的要小两三岁,比男的稍胖些,但身材匀称,长得挺漂亮。
“你!”男的气得说不出话来,两眼圆睁,那样子像是恨不得把那女的一口吃掉。忽然冲上去,“啪”地一声,给了那女的一记耳光。
“打吧,你最好一巴掌把我打死干净!”那女的被打得倒在床上,嘴角淌出血来,却是一脸的倔强。“省得我再多给你找几顶绿帽戴!”
“你这婊子!还好意思说!”男的像一头发怒的狮子,把女人从床上抓起来,拳头像雨点一样落在女人身上。
“别打别打!”我忍不住喊。
可也许是那男的盛怒之下根本注意不到身外的事物,他似乎没听到我的呼喊,而那女的对此也是完全没有一点反应。而且,尽管我就站在门口,按理说他们一眼就能瞧见,但他们自始至终就没向我这边看一眼。
忽然那女的挨打不过,一下挣扎着从床上跳起来,一把推在男的胸口。她这情急之下一出手,力气大得惊人,那男的一下子被推倒在地上爬不起来。
“看你那熊样!”女的喘息着,却是一脸蔑视,“除了知道打老婆,你还知道什么?你倒去外面转转看,看谁认得你李利文是什么东西!”
“你这臭婆娘!”女人的话像一桶油浇在男人心头的怒火上,他一跃而起,顺手抄起旁边桌上的一把水果刀就向女人身上扎去。
“啊——”我一声尖叫,本能地蒙上眼睛。那一瞬间,我好像听见了水果刀刺入女人身体发出的“噗”的一声,甚至感觉到有几滴热乎乎的液体溅到了我的脸上。
等我再次从蒙住双眼的指缝间往外看时,眼前血腥的一幕差点让我当场昏了过去。
只见那女的倒在床上,蜷缩着一动不动。而那男的还在一个劲地把水果刀往女的身上捅去,一下,又一下……他似乎忘记了周围的一切,只重复着那一个简单动作。血把床单染得通红,甚至开始沿着床沿向地板上滴落,我似乎能听见血水滴落时发出的轻微的“嗒嗒”声。
杀人了,杀人了。血,血。
我只觉头一阵阵眩晕。我想逃,可双脚却不听使唤地僵硬在原地无法动弹;我想喊,可喉咙里像是被什么堵上了似的发不出半点声音……终于,我颤抖着跑了出去,冲出大门,几乎是滚爬着向楼下逃去。
4
“就是这里?”警察问。
应该是这里了。这正是我所住的房子,可就在几分钟前还发生了血腥一幕的地方,现在却是大门紧闭,从门上的气窗口望进去,里面也是黑漆漆的没一点光亮。
虽然微觉奇怪,我还是点点头。
“你有钥匙吧。把门打开。”警察一脸严肃。
我突然有种感觉,好像门一开,那杀人者就会从屋里跳出来,手里拿着滴血的刀子,照准我的胸口猛刺。我战战兢兢地把钥匙插进锁孔,又战战兢兢地转动钥匙。
“啪嗒”一声脆响,门开了。我几乎是条件反射地跳到了警察身后。
“别怕。”警察看了我一眼,掏出枪,径直走了进去。
灯开关就在进门左手边墙上。又是“啪”的一声,警察开了灯,我只觉眼前登时一亮。
没错,这正是我的房子。我一眼就看见了正对大门自己的房间门上贴着的张国荣的海报。可是我的房门和大门一样紧闭着。
“是这间房间?”警察又问,见我点头,又是和刚才一样的话,“把门打开。”
我的心狂跳着快要从胸口迸出来!哪怕隔着房门我似乎也能闻到屋里浓冽的血腥味。对,那个男人一定就躲在门后,这么短的时间,而我就一直守在楼下,他不可能已经逃走。他一定就在房间里,只要门一开,他就会跑出来,然后……
“怎么啦?”警察催促说。见我还是不肯开门,索性拿过我手里的钥匙,自己把门打了开。
灯亮了。天,那个男人……我害怕得只想闭上眼睛。
可屋里没人,一个人也没有。
“怎么回事?”警察没好气地问。
这也是我在问自己的问题。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切。房间里井井有条,整整齐齐,没有一丝打斗过的痕迹,而且最奇怪的是,房里的陈设也已不是刚才我见到的情形,所有的家俱电器都是我自己的东西。这完完全全是我自己的房间。
“你不会是喝太多了吧?”看着我一头雾水的样子,警察有些讥讽地说。
“不不,我当时很清醒,我真的看见了。就在……”我辩解着,忽然想起来:会不会是我刚才走错了门呢?刚才的杀人案的确发生过,但是在这楼里另一间房子里,却被我误认为是发生在自己的房间。对了,当时我不是也感觉那房间里的陈设不对吗?
我当即把自己的想法给警察说了。警察点点头,在他看来,酒醉后的我不排除有走错房间的可能性。
慎重起见,于是我们开始挨家挨户地敲门询问,直忙到天亮才全部查完。而查询的结果是,没有一家有我所说的凶杀案发生。
5
所有的事实都证明我错了,我看到的凶杀案只是自己脑子里的幻觉。警察走的时候狠狠地数落了我一顿,说要不是看我也跟着忙活了一宵,非要追究我法律责任不可。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我也是无话可说,甚至连我自己也开始怀疑是我脑子出了问题。
第二天我不上班,折腾了一夜也困得要死,正好可以好好睡上一觉。
醒来时已是下午四点多钟。醒来后脑子里浮现出的第一个画面,却还是那场凶杀案。奇怪,过了一天想起来,那血腥的场景却还是历历在目:男女二人的争吵,男人对女人的殴打,女人一把将男人推倒在地,男人从地上跃起,抓起水果刀向女人捅去……这一幕幕都还能清晰地回忆起来。特别是最后那男的不停地拿刀捅向女人,而女人蜷缩在床上一动不动地情景,就更是清清楚楚,让我一想起就不寒而栗。
可昨天查过了,没有哪家发生过这一切。
天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我甩甩头,懒得再去想。我决定想想别的事情分散一下自己的注意力。我忽然看到了枕边放着的DV。
这还是我上月新买的。昨天同事生日,大家伙儿非得让我把DV带上,然后把生日庆祝会全程记录下来。我记起昨晚自己就把DV挂在胸前随时拍摄,一直就没取下来过,直到回家上床睡觉前才取下来扔在枕头边上。
一想起昨晚热闹的场面我就兴奋起来,立即打开DV,打算看看。
但开了几次都没打开,我这才发现是DV没电了。奇怪,照昨晚拍摄的时间,电池是应该还有电的。我只得换上电池再开,很快,生日庆祝会的现场画面显示出来。
我看着看着就忍不住笑起来:看胖妹,摇摆着水桶样的身子在场上上窜下跳的,逮着谁就灌谁的酒,搞得大家最后看见她就忙躲开;还有小李,平时戴副眼镜看上去挺斯文,没想到几杯酒下肚就原形毕露了,还吵着要请刘艳看电影,这家伙原来暗恋人家呢;再看我自己,喝得也是满面通红,连走路都晃晃悠悠站不稳脚……昨晚大伙儿真是玩得昏天黑地。
画面上出现了大家分别时的情景。对,是刘艳替我叫的车,她酒量好,大伙儿皆醉她独醒,所以善后事宜都归她料理了。然后镜头里出现了一个男人的后背,还有一辆汽车的内部陈设。这是怎么回事?对了,是我在出租车里的情景,那个男人正是出租车司机。我一下醒悟,原来昨晚喝醉后,连DV也忘了关。
怪不得没电了呢,我想,突然觉得看看自己回家的过程也是蛮有趣的事,这可是原汁原味的纪实片呢。于是我继续看下去。
车一直往前开,然后停下来,我到家了。我付钱、下车、然后上楼。从我进入楼道那刻起,DV画面就变得黑洞洞一片,我一愣,跟着想起来,是这样的,当时楼道里没灯,所以镜头里自然什么也拍不到了。
在经过几分钟的黑暗后,镜头里再次出现了灯光。
是我住的房子里透出的灯光。我看见DV画面上显示大门没关,屋里的光亮就从门缝里透出来……
忽然,就像被一道电流击过全身,我颤栗着猛地想到了什么!
6
“你的意思是说,昨晚你忘了关DV,于是无意中拍到了这些画面?”警察坐在我对面,直盯着我的眼睛问,像是想要从那里找到答案。
我点点头。我正坐在公安局办公室里,在看到DV里的内容后,我马上到公安局报了案。
警察又把片子倒回去重看了一遍,的确,DV画面显示,那确实是一场凶杀案。
“但据你所说,当时你就报了案,而当警察赶到后去查看时,又没有发现任何凶杀案的迹象?”
我又点点头。警察的脸上明明白白写着一句话:这就奇怪了。
不仅是警察,连我自己也觉得这事情太过蹊跷。我明明看见了,可事隔几分钟再去看时,却一点蛛丝马迹也没留下;要说是我产生了幻觉吧,可DV拍摄到的画面又把当时的情景原原本本记录了下来;那我看到的一切都是真真正正发生过的?但为什么事后去查看时又什么也没发现?
“看什么呢?”这时走进来另一个警察,他问着凑上来看正在播放的DV,忽然一声惊呼:“李利文!”
李利文!我浑身一抖。这正是昨晚我听见那个女人称呼那男人的名字。
7
李利文,男,三十二岁,以前从事电脑程序员工作,现经营一家规模不大的网吧。五年前,也就是他二十七岁那年,因为怀疑自己的妻子有外遇,他用水果刀残忍地将妻子杀害,接而弃尸到郊外,埋在了一座小树林里,他埋尸的地点很偏僻,罕有人迹,所以一直以来没被人发现。
事后他以妻子失踪为由,主动向警方报了案。警察遍寻的结果自然是不知下落,而这桩案件也成了本市五年来最大的一桩悬案。
那个无意中见到DV,并认出片中的男人是李利文的,正是当年负责调查这桩案件的警察之一。
8
那天我跟随警察到李利文新的住处逮捕了他。他在杀害妻子不久后卖掉了原来的住房——也就是我所租住的那套房子,搬到了另一个地方居住。他开始拒不认罪,直到向他出示DV录像后,他才无话可说地低下了头。
是我拍摄的DV意外地帮助警方侦破了这起多年的悬案。
我还记得当李利文事后得知我拍摄到这个五年前凶杀案的经过时,他望着我惊恐地说出的那句话:“这怎么可能?!”
是的,这怎么可能?我竟然会回到五年前的凶杀案现场,然后,还把它拍了下来?
我一辈子也忘不了这件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