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的小静(化名)今年刚从市内某大学企业管理专业毕业,却已有3年“二奶”经历。昨天,看了本报关于重师修订校规的报道后,自责了3年却无法自拔的小静特意致电记者,奉劝大学生们别重蹈她的覆辙。小静的第一次出轨缘于男友的背叛,那时她才上大一。 一个深夜,刚刚遭受失恋打击的小静独自在沙坪坝三峡广场“823”酒吧买醉,偶遇大她15岁的吕某。凌晨1点,两人绕三峡广场转了两圈,最终走进附近一家四星级酒店。“因为心情不好,又喝了酒,我当时只想发泄一下,他叫什么名字都没问。本以为第二天就互不认识了,哪知我的生活却因此改变。”
一月后,已将此事淡忘的小静突然接到吕喝咖啡的邀请,出于无聊,小静同意了。闲聊中,小静了解到,吕是沙区沙南街某企业的部门主管。“他成熟的男人气质吸引了我,还对我体贴入微,我前男友从未对我如此好过。”当晚,小静再次和吕住进酒店。“酒店约会”持续两月后,吕干脆在学校附近租了套房子,两人同居。不久,吕又在沙区劳动路三陵大厦给她买了套一室一厅的商品房。吕每月还按时给小静2000元零花钱,她从此放弃了家教工作。
半年后,小静无意中发现这个男人竟有老婆,还有个6岁的女儿,吕也明确告诉她不会和老婆离婚。“我第一反应是离开他,这时我才发觉自己早已习惯了大把花钱,又想到我为他打过两次胎,破罐子破摔,从此甘心成为他的二奶。”
纸终究包不住火,小静和有妇之夫同居的事很快在同学中流传开。平日和她关系亲密的姐妹对她规劝无效后,逐渐疏远。
“她像突然变了个人,都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过去的室友、现住九龙坡区西彭镇的孟某坦言。
小静说,3年里她常常想回头,但已无力自拔,“3年了,感情上离不开他,离开他我也养不活自己。关键是我都这样了,谁还要我,只有跟他了。”
小静认为,如果当时所在学校有此校规,自己也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她希望通过本报奉劝大学生们,不要重蹈她的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