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李克诚
因不满个人照片被“盗用”,南京一女子将知名门户网站网易告上了法院。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经过近2小时审理后宣布休庭,择日将继续开庭审理。
南京的张小姐平常喜欢写作和摄影。去年12月,她的一位摄影师朋友以她为模特拍摄了一组照片,用做某一新款数码相机的测评报告。测评报告很快完成,里面包含40张以她为模特的照片。因对这组照片比较满意,张将其发到了个人网页上。
据张小姐称,几天后,她上网发现,本来发在自己个人网页上的测评报告已被“搬”到著名的门户网站网易的“数码”频道,40张照片也在上面,文章署名为“作者来稿”。另一网站“泡泡网”也有同样的转载,文章署名是“网易数码”。张小姐立即跟帖留言,称自己就是照片上的模特,不希望照片被公开,要求网站将照片删除。但留言很快被“莫名删除”,而照片却依然保留在网易长达1个多月。
“我也试着打电话跟这些大网站沟通。”张小姐称,她拨打电话过去,语音提示却要拨打分机号,“我怎么知道该拨哪个分机号码?”在对这些侵犯其肖像权的照片及网页公证后,今年1月6日,张小姐将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网易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网易北京公司)及北京泡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泡泡网的所有人)告到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删除照片、消除影响,道歉并赔偿9000元等。前天上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泡泡网没有出庭参加审理,网易北京公司的代理律师告诉张小姐“告错对象了”,网易北京公司并非网站的建设者和维护者,不应成为被告。法官随后宣布休庭。
上海东方早报记者了解到,法院受理此案后,网易北京公司曾对此案提出管辖权异议,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裁:此案仍由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审理。
按照网站提示,上海东方早报记者多次拨打网易北京公司的电话,语音提示称:“总机无人接听,无法接听您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