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倒在地上,身边的血红的刺目。
他冲我长吼起来,声音充满了狼的野性。
他猛的扑到我的身上,将自己的利齿深深的插入我的肩膀。
我猛的惊坐起来,后背似乎还能感受到那种疼痛。我拉开灯,从镜子中费力的望去,后背还存有一块发紫的青斑。
这个梦真实的可怕。我知道这是真实的,但与我何干,要找找学园A的家伙去,我只是个善良、普通的小记者。
“无聊,”我骂了一句,又睡了过去,后半夜,身后还在痛。
次日。
“早啊。”总编跟我大招呼,他左右张望了一会儿,悄悄的把我拉到身边,问:“昨晚我们走后,你与那个女明星都干了什么?”
“什么什么?”
“少哄我了,臭小子。I wasn' t born yesterday!我一晚上都看见她跟你暗送秋波。”他重重的用肘磕着我的肋骨。
“痛……好了,只是喝酒。”
“只是喝酒?”他看上去根本不信。
“也许她看的并不单纯,她向我的酒里加了安眠药。然后说要和我拼酒。”
“哇~这么运气。她的素质不错诶。一晚上……那个……”
“她先醉了。”
“然后呢然后呢?”
“然后我就打了辆车,随便找了家旅店。”
“继续说呀!”
“于是我就洗了个澡,把那只醉猫放到床上。”
“快点!”他的那个样子似乎禁欲十几年了。我故意停顿了一会,接着说:“然后我就拉开房门回家了。”
“彻!扫兴!”不知何时聚集在我身后的同事一轰而散。总编脸红的咳嗽了几声:“大家,工作时间到了,工作去吧!”随即自己先跑了。
我叫成腾,刚从大学毕业便进了这家日发行量二百万份的报社工作,职务是采访一切与情感有关的故事。虽然连载的断断续续的,但前几期还是受到了读者的好评,因此实用期一过就应该可以留在这里了吧。
“小成,赶快把那份最近的案宗原文拿过来。”“知道了。”我迅速抽开抽屉,把一沓打印纸递给他。那次案件发生的很蹊跷,是凶杀案,却只有少数几家大报社在最末版用不足一则笑话的篇幅含糊的提到此事。实在让人想不通那些名记都到哪去了?不过,反正我只是个躺到马路上一个月都没人注意的小市民,不想关心此事。
“小成,主编找你。”
“我马上来。”我走进主编的办公室,主编见我进来后,用眼神嘱咐我把门关好,再将百叶窗和住,接着便把一张椅子放到他的身边。待我莫名其妙的坐下后才在我耳边小声的耳语道:“我派你去采访那起市长儿子碎尸案。”
“什么?”我站起来大吼道,“我只是一名娱记。”
“嘘~小声点,我知道,我什么都知道。不过你很有洞察力,而且我听说你练过拳?”
“是……是啊。”我心里紧张的要死,他还知道什么?
“你知道为什么这起案子为什么没人报道么?”
“政府施压呗,这种事总编你应该见的比我多。”
“不是,去采访此事的记者全死了。”我惊恐的弹开,看他的眼神,不是在开玩笑。
“可你也知道,这么起案子,如果我们先报道了,那么咱们的对手《国家日报》会怎么样?”不用他说,我也知道比对手领先一步是什么意思。更何况是一大步!
“那……”我还有些犹豫,毕竟我还不想惨死。
“主管这个位置你喜欢么?”他信心十足的问我。
我走进酒吧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被人注视的准备。我的身材较一般人修长一些,怎么也掩饰不了的。所以我索性穿上紧身衣,再套上一套马甲。果然,全酒吧里的人像看到了火星人,女的满是欣喜,男的满是嫉妒。没办法,生这么帅我想呀。我还吧不得丑一点回家当妇男呢。
酒吧里灯光很乱,照的我的衣服有种安了彩带的感觉。空气中有种不太明显的杜松子酒的味道,CD机里放的是那首老歌《毕业生》,音质实在出众,那套音响设备起码上五万了。
我坐到吧台前,“两杯‘兰色浪漫’其中一杯我请你。”接待失神的望着我,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兑酒去了。整个酒吧此时才回过神来,又恢复了他表面上的平静。但还是有不明身份的目光落到我身上,上下打量着。
有人见到我,微微笑了。她不顾旁边高大男子的挽留走到我的身边:“小哥,一个人。”
“不,等人。”她穿着一身红色的露背晚礼服,前胸高高的耸起,再配合她惊世的容貌与纤瘦的腰,能吸引那么多男人注意也不足为奇,我倒怀疑为什么老板不出来找她搭讪。她的手很漂亮,皎洁的没有一点伤疤。透过她右手翠绿玉手镯,仿佛可以看到她的血液在她的血管里奔流。
“小姐,戴这么漂亮的手镯不怕我会爱上你么?”我握起她的手说。
“谢谢你的关心,请放心吧。作为回礼……”她缓缓的靠近我的脸,与我的嘴唇贴到一起。顿时酒吧里响起一阵惊叹。
(“那小子有一手。”)
(“对,平南那么高傲的女人都能这么快的搞到手。”)
她冲我点头一笑,走出酒吧。我很惊愕的捂住嘴,因为我没想到她会这样将情报给我。在我的舌头下,除了她的余香外,还有她留下的纸头。不过,这个感觉真好。
“小成,工作别太累了。”一看到全端着咖啡走进我的办公室我就预感到没好事。
“都十二点了,你怎么还没回家?”我放下笔问。
“我担心你啊。”他的样子像是狼给小羊拜年。我瞬间掉了一地鸡皮疙瘩。
“不必了,帮我整理一下那箱资料。”
“那么我管你借的钱是不是不用还了?”
“照还。”我冷着脸。
“那就免谈了。”他转身欲走。
“前天主编的皮椅上的主轴被人抽走了,害的一位重要顾客被摔成了盆骨骨折。”
他停住了,手悬在门把手处。
“如果我说我看到有某个人在那个时间之前曾走进办公室,并偷偷摸摸的取出一根长铁条跑到地下室烤香肠的话,主编会怎么样呢?”
他脸上挂满了汗珠,随后折了回来:“总有一天我会杀了你。”
“看完资料再说。”我指了指面前的一箱资料,又指了指身后堆积如山的文件夹。全他直接哭了。
市长儿子,曾在美国哈福大学读书,品行良好,无不良嗜好。据说在一次舞会上,邀请他跳舞的美女可以用卡车装。仅在校期间便在物理,化学等领域取得突破性贡献,估计如果不死一定可以独的诺贝尔物理、化学奖。话是这么说,不过还是死了么。
不过一联想到市长的生平,便可以理解这种人产生的原因。市长,37岁从政,家境良好,父亲从事生物研究,一家都是精英。
我找出一本他的官方记录,这是我特意施加记者压力得到的,毕竟政府某位官员不想让自己去看脱衣舞的形象直接暴露在报纸上,只可惜我又失去了一次加奖金的时机。报告在“何时受到何种处分”一栏中填写了一个大大的“无”。
“这家伙还是不是人?太完美了吧。”全抢先把我的话说了。
的确,这家伙完美的让人害怕。这名高干子弟一回国后立刻开始从商,资产在一年之内飙生至数亿。平生不铺张,不到含有色情的地点,不与自己的父亲有过度的来往,没走私过军火,贩卖过毒品,连一点蜚文都没有,今年26,尚无女友,不过并不热心。
我又找出起码一分米厚的无名的记录,打开后才知道,是因调查这个案子而死的记者,其中不乏知名记者。有的曾采访过黑社会的教父,有的曾在战地中弹数十发却还在坚持做报道。可奇怪的是,调查过这个案件后每一个都死于自杀,并没有我所想象的刺杀、毒杀等,可是从他们的案宗来看,每个人都没有自杀的理由。
会是谁?
这宗案子到处是悬疑之点:作风正派的高干子弟被杀,凶杀现场没有任何证据,调查的记者神秘自杀,市长的不理不睬全都很可疑。不过等我打开平南给的纸头后,什么都明白了。
“啊~”我重重的伸了个懒腰,全趴在桌上睡着了。天边已经泛白了,金黄的云朵似乎是水彩的偶然,美丽的偶然。世界的一切皆是由偶然构成,我喜欢偶然。
我走下楼,准备去买面包。四周都是灰蒙蒙的,仍哪个乐观主义者看了都要失望。地上有个东西明晃晃的,一元钱。
我低下头,一根铁棒贴着我的头皮从我头上擦过,但这种感觉比平南的吻差多了。
我没有抬头,而是迅速侧身翻到一边。我刚离开,一瓶燃着的汽油在我刚才的地方爆炸了。
看来我不用自杀了,因为我可能是他杀。在我身边,四辆咆哮的摩托车将我包围在中间,一身黑的骑士手持各种武器在向我逼近。
“市长派你们来的?”我问,他们愣住了。
“他嘱咐过你们不要打死我,警告一下就行了么?”我轻蔑的笑了,“他还真仁慈。”
“与你何干?知道的话就别再插手此事了。”
我稍微活动了一下手脚,他们的衣服并没有特别的褶横。没有带枪,不必用真功夫。
“决定吧,直接带我秘密会见市长,还是被我绑着去见他。”
市长的家委实说不上豪华,不愧是公众公认的模范市长。在职期间GDP上升了37个百分点。不过他在位也是多灾多难:销声匿迹十年的变态杀人魔再次出现,被袭的人无一例外的被夺去了心脏,可怜的小市民一过下午六点不敢出门,不过最近再次消失了。而他自己,儿子被残忍碎尸,可他依然是老样子,一心打理政务。
“开门直说了吧,你要多少钱?”他问我,到他家还真得费点事,毕竟将那四个痞子扔到地上不太美观,故只得将他们搬到市长家,隐藏行动可不是我的习惯,所以费了点事。
“这是一场没有悬念的破案,没有推理,没有线索,我甚至连凶杀现场都没有看到过,但我知道最后赢的人一定是我。”
“你是什么意思?”
“我知道你不是凶手,但你可以把你所知的告诉我,比如,你‘儿子’的日记。”我坐到沙发上,微微闭上眼睛,昨晚真是好累。
他呆住了,“你是恶魔。”他凶恶的嚷道,完全不似电视上的那位仁慈官员。
“那你呢?”
他抱住头,将自己深深埋进沙发垫中。媒体报道他们父子不和,其实,是父亲太爱孩子了。
全醒来时,我已经读日记读了一半了。日记中每一个字都是用血写成的,血的味道都不同。日记的内容是关于人心的食用方法,他可真是个美食家,每种方法都很可口的样子,难怪读过的记者都自杀了。
“你在读什么?”
“血狼日记,平南的信息是正确的。想知道真相么?”
“当然,因为我想不通为什么你会知道真相?”
我给自己煮了杯咖啡,然后舒服的坐进椅子里。
“先从哪儿开始呢?先从他们一家开始吧。听说过狼人么?”
“当然。莫非……”
“猜对。我们有找到过市长祖父是生物学家的线索吧?早在几十年前,他便得到了转基因技术,可怕的是,他的第一个实验对象是他自己。而目标基因,便是狼。”
“真是疯子!应该在路边找个人就算了。”
“但他并没有在自己身上发现任何异状,因此他认为教他基因转嫁技术的人欺骗了他,直到他儿子的出世。”
“市长?”
“不,市长实际上是他的孙子。狼的基因让他儿子的身体处于一种癌细胞的状态,即可以无限分离。但是也让他无限嗜血。那些变态杀人事件也是他儿子的所为。他甚至还写下了这本日记,得意的宣扬他的变态理论。不过读过的人的下场你也知道了,全都自杀了。”
“狼一直想让自己不再孤独,所以他把一切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
“可他失望了。”全开始抢台词了。
“是的。彻底失望了,这种血应该是隔代遗传。随着他儿子,即市长一天天老去,他却一直那样年轻,他终于厌倦了,决定自己去到全世界找让儿子血觉醒的方法。”
“他找到了,所以回来了?”全给我续了杯咖啡。
“谢谢。那是当然的,否则他就不会回来。随着回来的,还有他食人的爱好,与市民的恐惧。”
“那他是怎么死的?”
“自杀吧。他在自己身上实验能使狼族觉醒的方法,可是他成功了。那是一种微生物,与他原本的血相抵触,在痛苦的折磨下,他用自己的利爪粉碎了自己。”
“可是,你是怎么知道的?学园A的信息网没有这么广泛?”
我冲他笑了一下,喝干了快冷了的咖啡:“因为,教会市长祖父基因技术的、留下使狼人觉醒的微生物的,都是一个人,我的祖父。现在,我们三个人的第十七个任务完成了——得到血狼日记。”
现在,有一条狼已经死了,不过真正的狼出来了没有呢?
几个星期后,我的报道出来了,在市长的权力干预下,我“违心”写下了犯罪分子自首后自杀云云,再编了些作案手段骗骗人。反正只有少数人知道真相,他们也不会说。
我实在不敢质疑狼的作法是对是错,毕竟,这也是父爱的体现。人的表示父爱的方法,在狼看来,也应是可怕的。
市长的儿子会不会也是狼呢?市长又会如何表现自己的父爱呢?这些以后再说吧。
“你回学院A么?”平南问我。
“不,我比较喜欢在报社。”这家咖啡店的咖啡很好喝,“下次给我信息时麻烦用正常点的手段。”
“知道了,不过……”她欲言又止,“再见了。”
“再见。”我看着她走出咖啡店。我也想回去,不过,我还有更重要的任务。我又叫了杯咖啡,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杯咖啡了。
转自:榕树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