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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边下雨啦,中午两点左右的时候。天空暗到平常六七点时的颜色。七月的炽热也被雨冲掉了。忽地刮来一股风,竟然嗖嗖的凉。雨声起初是沙沙,再是嗒嗒和当当。
雨大了。我不出去就知道。只是,我还能从开着的窗户里看到外面的透明且混浊的雨丝。冰过的西瓜送进嘴里,透着和雨同样的凉意。厚重的身体在冰冰的凉里轻盈起来。
晓晓过来了。我从前的一位故友。她把半块瓜里的勺子抢过去,用臀部把我挤出,坐在我刚刚坐温了的位置里。口中嚼着西瓜里的红丝向我狂笑。好在空气里有瓜的香甜。否则,我真把她当不法分子或者非人类了。
吃完,舔过手上的余汁,去卫生间小便过。晓晓开始向我尽她的本职。她是我通向城外的一个桥梁。四周邻居和故友的信息差不多都是由她提供的。
今天,她讲的事情是我对门住的一对夫妻的事。女的死了,在前天。应该是很恩爱的一对,而女的死却悄无痕迹。没血,也没其它伤痕。警方尸检调查还没出来,如果尸检调查也是正常的话。那么就一定不正常了。
为什么?我还在浓郁的封闭严丝合缝的屋里,这久闷的空气里半梦半醒。
表面上太正常的事,内里往往一定不正常?她的眼皮也开始打架了。上下开开合合。稠密的眉毛,少女手中的舞扇般颤颤又诱惑的微动。
讲三句话就睡,每月我却要供她大把大把的零花钱。真有点亏了。虽然嘴上说亏,要真把她辞了,我还真有点不舍得。不舍得,却又不知不舍得在哪里?从她嘴里倒出的故事,哪个杂志上没有?要是我想找素材,只要拿起任何一本杂志,翻开任意差不多都是生活中或是影视中的鸳鸯债。接下来,要做的事,就是把其中的细节勾勒得清晰一些,把故事的发展顺序打乱,加上一些其它的有趣事,小说就出来了。说白了,我就是把现实中的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把它稍稍改动得有文学性。我的人生价值也就在这儿,我的生活和生存方式也就在这儿。每月固定进项两万以下,一万以上。而晓晓的月开销就占了三分之二还多。我不出门,不上街,不买衣服,不交男朋友。除了上网看电视费个电费,从网上购些书花些小钱之外,我不知道自己还能从什么地方,把自己的收入所得流出去。
第二天。睁开了眼睛,天已经亮了。我从来都这样的没日没夜。晓晓躺过的沙发,已经舒展了。该是走了很久。桌上的闹钟坏了,也不知到底是什么时候。我好像饿了,打开冰箱,里面空空如也。厨房里的食物柜也是。只能下楼去买。
到了门口。我下意识地望了望对面结实的防盗门。门和别的防盗门没什么异样,精巧滚圆的窥视镜,红豆样的门铃钮。门的寿命不短了吧?莹蓝的漆剥落了很多,门的上方蒙着一层灰土。和我的门比逊色了好多,当然,我的门是刚换不久的,再就是心绪不佳时的我会从厨房里倒出香油为它做护理。这么一来,它要不威风,我就白疼它了。
在这沉思这会儿,楼道里不断有人穿梭。我靠着自己的门托着下巴呆着。突的,周围一个人却也没有了。站在这里,我孤单得很,就立即下了楼。下楼的时候,我觉得四周的一切怪怪的。但是,我不知怪在了哪儿。不过,我就这个德性,天生的敏感,否则也不会把写字作为自己的职业的。
我一路自嘲着自己,转到了小吃街。这会儿,太阳白花花的亮出来了。这家小鸡炖蘑菇真的很不错,香气就是它的活招牌。只要下楼吃人间烟火,我一定会到这家报到。客人现点,厨师现杀的活鸡,齐脖左右来回一抹,血涨潮似的铺天盖地地涌出来,淋在白漆的碗里。血流得差不多了,随手一扔,让它在地上扑愣片刻。客人只管在大厅的玻璃镜后观赏着。等鸡死透了。厨师过去,除毛,去内脏,一阵忙活。
我的信息就在这个时候来了。振动着的哼哼。我打开一看,莫名其妙:她死了,我知道她怎么死的?尾号是1010。
2
这样的垃圾信息接的多了。我并没把它放在心上。饭菜端上来时,我张大嘴巴往肚子里猛塞。老板娘笑着对我说:慢点,慢点,看看,每回来都这样,简直是个饿鬼转世了!
提着一大包食物和生活用品走进了楼道里。还没上楼,胃里一阵翻滚。刚才吃的东西,一下子从嘴里吐了出来。嘴里还残留着一些酸了的饭渣,我吐了几吐,拎着喷溅上污迹的手提袋上楼。初下楼时的怪感觉越来越烈了。一股浓烈的味道,腥腥的,却又泛着热气的。正悄悄从前方过来。
踏上一楼层的台阶,一滩血迹从楼梯上面瀑布样的流下,滴答着已经到了我的脚边。啊——我又开始吐了。
血——瀑布一样——
我把手提袋里的东西全部倒出去,堵住了血流的去路。前后没有人,空洞得很,像一下子置身于恐怖电影里了。可我试着拧拧自己,却很疼。
定了定神,我开始试着像小说里的神探一样的分析。血应该是从我出门的那一刻就有了。血的味道,那种在空气里特殊的触觉,那时,我感觉的不对劲原来在这里。那时,血可能在屋里,只是有味道而已。楼道里上下的两个人呢?他们似乎在我开门的一瞬间,脸贴脸的对面,碰了一个眼神后,上的上,下的下。
我报了警。警察十分钟后过来了,只一个人。看到我站那儿不动,他问:“你怎么不上楼?”我笑着说:“要保护现场啊。”他用赞许的眼光看了看了,自己踏着势头正在减弱的瀑布,逆流而上。他在屋里一阵忙,大概三十分钟后,他探出头往外看了看。我还在那儿一动不动。
他笑了。这会儿是嘲笑。我被他揭穿了。一双白晰的玉足,套在金色太阳花的缝隙里。我盯着我的脚看。并小声对他说:“只是怕脚和鞋弄脏了!”
他的鞋上狼藉不堪。沾上污垢的黑色血珠子,趴在涂了鞋油的面上,不成规则地聚着,完全的一幅抽象画。在我的注视下,他一步一步下来,并小心地走,没了上去时的大踏步。
我被他拦腰抱了起来,从我手里拿过钥匙,抱着开门,进屋,把我放到沙发上。光线里很足的房间里,他光着脚,鞋脱在了门口处的鞋垫上。在他怀里的我竟没感觉到他什么时候脱了鞋?其实,即使,他不脱鞋,鞋印也不会被人看到。因为屋里的地毯是大红的,初从胸膛里流出来的大红,艳艳的那种。
他把对屋房间整理完。又过来,看着深陷在沙发里的面目苍白的我,说:“真想不到,原来,你也这样胆小。我不知道这话他从哪儿说起。”他继续说:“噢,发生在对面屋里的怪事不止这一桩了,你今天才吓成这样,有点匪夷所思了。一月前,屋里有四具尸体,因为天热,尸体腐烂流出的脓水泛滥,大家才报的警。之后,就一直出事,人的四分五裂的手足和五官三三两两的出现。这里就没人住了。就是局里的警员也没人愿来了!”
我问:“不是说,前天才死的一个女的吗?”并朝对屋呶呶嘴。
“不是前天,而是上上个月。”他纠正。
我想到昨天,我倚着门沉思的那会儿上下穿梭的人,就说给他听。
“一,可能是你的幻觉。你的工作决定了你的想像力和幻觉必定超于凡人。二——”他顿住,“可能有些超乎寻常了,那些人是被暗害在对屋里的鬼魂。当然,鬼魂也可能是人们想象出来的。我们都是党员嘛,是唯物广义的圣徒。那么这三就是,这些人就是制造混乱丧心病狂的凶手。”
外面天又暗了下来。我没开灯,打开了电视。他陪着我偎在沙发里,晓晓昨天偎过的地方。电视的蓝光一晃一晃,再突地暗下去。屋里的陈设在光里诡异得很。电视旁边鱼缸里的鱼不知何时,都翻了白肚。只剩下制氧机在里边吐着气泡。
“警方的断定也就两种,要么是人为,要么是超自然。我刚刚在对屋里,也真的没发现什么线索,脚印、指纹、毛发。什么都没有,不知道血是从什么地方来的,而且还有那么多,足足能从二楼,流到一楼的台阶。而且,这血似乎还冒着热气,你不觉得吗?人的血液是有个凝固期的,三分钟,也就这三分钟了。否则人体内的血岂不像水一样,无尽的流。当然,还是有这种人的,比如白血病患者。可对屋的血,怎么会流量那么大,时间那么长,假设就是白血病人的血,让它得以流那么长时间也不凝固,那这血会从什么地方运来呢?”警官继续给我分析。
我不想听这些了,就把遥控器声控调大一些,轰隆隆的,扭头看着他的嘴一张一合。我笑了起来。他被我弄得很不自在,好像是气愤地站了起来,到矮茶几旁边停下,端了一个有水的杯子,看也没看就倒进了肚里。他在乱糟糟的茶几上找了一块包装纸,又找着了一个水笔芯子,拿起水笔芯,他在包装纸上画了画。把纸片放在我面前,走掉了。
3
他走之后,雨哗哗下了起来。外面很黑,窗户也没关。风不断吹着白色的窗纱。有雨水被风吹了进来,不一会儿窗台附近的地毯就被打湿了,是那种湿湿的红,像门口的血一样。八点多了,电视里开始播警匪剧。警察抓住了小偷。小偷把枪反抗,警察牺牲了,忠实的大脑袋上被开了个花。血从花蕊里涌出来。一阵闷雷在窗外不远处响着,我打了个哆嗦。“那幢楼里就剩你一个人了,胆子可真大啊!”警官说的话,随着闷雷一遍遍地响在了的耳边。
SMS响了起来,在雷声里它的声响微乎其微。我是从它一亮一灭的光里才知道的。把SMS打开,有三条SMS。第一条:我是王警官,我到家了,托你的福,没淋着雨。第二条:我是晓晓,在涛涛这儿,他是我的第250个男朋友。感觉还不错。各方面都很协调。第三条:你最好搬走。实在不想搬的话,有我呐,我陪你!这条是彩信,文字后面附着一张图片。一个人被小锤敲打着的头部,从头部流出的血。手机号码的尾号还是1010。
是有谁在关注着我吗?在暗处里注视着我的一举一动?是我得罪了人?还是人烦了我?绞尽脑汁,也找不出所以然。风继续从开着的窗户里往屋里灌,我很冷,不知是因为害怕还是凉气,全身所有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我试着给晓晓发SMS,却没人回。拨了电话过去,才知道关机了。谁知道正在和哪个男人缠绵呢?现在想想有个男人真好,那不只是具温润的肉体,还是孤单时倾诉的对象,更是恐惧时的坚实依靠。现在后悔肯定晚了。午夜时间,上哪儿拉个男人回来。即使有胆量打开用香油擦过的门,能够穿越内心和现实的艰险,奋力跑到了人堆里,就确定没有危险和孤单了吗?
我还是打算留在屋里。虽然我相信自己能够有胆量跑出去,可我只有一个地方可去,迪厅。除了那个地方。小城里,没有一处温暖的空间属于我。发了一会儿呆,我终于决定把窗户关了。两口酒下肚,我就完成了这件事。回到卧室里,一觉到天明。
早晨刷牙的时候,警官打来电话,问我搬家不?我说还得找找房子,买个二手的,最快也得三四天吧?他笑着恭维我说还没见过这么胆大的,在空无一户整幢楼里住了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