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超 许婷
前不久,松花江流域的大规模污染震惊全国,突发性污染所带来的灾难和巨大损失不可估量。然而,在我们身边,一个庞大的以手机等电子废弃物为代表的隐性污染正在天天进行,急待从源头治理。
日前,记者从信息产业部了解到,由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工商管理总局、海关总署、信息产业部等六部委联合会签的《电子信息产品生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下简称《管理办法》)已经签署完毕,并且信息产业部已经将《电子信息产品生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通报给WTO组织,目前正在等待答复。待WTO组织提出修改意见后,信息产业部将对此进行最后的修订,并将在2006年年初颁布。
同时,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起草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已提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目前已进入审查阶段,今年内有望正式通过并强制实施。今后电子产品的生产者、经销商和售后服务机构,负有回收义务,拒绝者最高可能被罚款10万元。
通信制造业模式待变
中国电子企业协会市场工作办公室主任陶铮正认为,在政府加强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的政策指导下,整个通信、IT制造业的生产模式急需变化。
信息产业部经运司体制改革与市场处处长黄建忠表示,对电子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和处置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政府、产品生产商、进口商、销售商、消费者、回收处理企业各方责任和利益,建立一个有效的“友好”生产和回收处理体系十分重要。
据记者了解的情况,目前的《电子信息产品生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一方面要尽量支持好的生产回收方案;二是在电子产品生产时,对有害物质,安全使用期贴上标识,方便日后的回收利用时的识别。
一家国内知名通信制造企业的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本次《电子信息产品生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所限制使用有害原材料与欧盟环保指令所禁用的原材料相同,“这也就意味着,中国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方面已完全与国际接轨,对此,我们必须做出积极的应对。”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标准处胥树凡处长指出,中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需要从组织形式、运作方式、管理体制和认识观念上根据市场积极的需要进行及时调整和变革。
赛迪顾问分析师认为,对于一些通信制造企业而言,成本需求将有可能促使他们积极地从事到资源的回收再利用技术的研发中去,并在这方面为整个产业获得一些宝贵的经验。
保障“友好”生产回收环境
据统计,目前中国每年要产生7500万部废弃手机。拥有1400万人口的北京市,日更换量就达到1850部。而正规的回收处理废弃手机的企业却寥寥无几,同废弃电脑一样,大量的废弃手机最终被小作坊用落后方式提取材料,从而污染环境。据环保专家介绍,手机及其配件中含有铅、锌、砷等元素,一部废弃手机扔在地下,周围4平方米都会受到污染。
黄建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办法》更多地将从源头控制电子信息产品对环境的污染,从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控制电子信息产品的污染。
据黄建忠介绍,在从生产源头上控制污染方面,西方已经走在了中国的前面。2003年2月,为针对“电子垃圾”回收及循环再利用、防止有害物质对人类健康造成危害等问题,欧盟通过了《关于报废电气电子设备指令》(WEEE)和《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按照ROHS指令,到2006年7月1日,投放欧盟市场的电器不得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等6种有害物质。
而据记者了解的情况,本次制订的《管理办法》正是参考了国外的一些成熟做法,有分析人士指出,规定将从源头上基本做到有利于环境控制的“友好”生产。
此外,从环保角度看,废旧电器可以称为电子垃圾,但对于再生资源产业而言,“没有垃圾,只有放错地方的资源”,这点,对通信制造企业同样具有启迪意义。
国家环保总局的一项对比分析发现:与从矿石中提炼同样数量的金属、生产同样数量的元器件相比,拆解废旧电器所需要的耗能耗材、环境治理成本都要低几十倍。
“目前之所以将废旧电器称为电子垃圾,一方面是人们对资源的认识还停留在单一开采来源阶段,同时,因为政策立法滞后,导致了再生资源产业的低污染性没有被充分理解和接受。”北京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夏志东这样认为。
通信企业的“绿色行动”
事实上,一些通信制造企业正在或已经启动了相关的“环保”行动。
根据Motorola 传播与公共事务部郭飞洲表示,ChinaMobile、Motorola 和Nokia在北京已经启动了由三家企业联合发起的“绿箱子环保计划—废弃手机及配件回收联合行动”。该项环保行动于12月6日起在包括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在内的全国40个重点城市中展开。此前,在2003年和2004年,Motorola 已经开展了类似的活动。
Motorola 中国研究院院长庄靖博士表示,Motorola 不仅关注电子废弃物的回收,也在积极推进再利用技术在中国本地的发展。据介绍,在朝阳区科委提供的研究基金支持下,Motorola 正在与北京工业大学进行合作开发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技术,而基金的一部分正来自于Motorola 向朝阳区政府上缴的部分税收。这个合作在两年前开始,经双方接触论证后于今年11月正式立项。
北京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夏志东教授表示,整个项目用于对通信产品、IT产品中的电池、LCD、印刷线路板等废弃物回收利用技术的研发。整个过程要做到零污染、零排放,并努力降低成本,将分离提纯后的二手产品以合理的价格提供给下游厂家,以建立一个有利可取的循环利用价值链。121551
连接:国际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借鉴
国际社会为推动和鼓励循环经济的发展,主要通过立法形式,制定完善的法律,再辅以财政手段达到目的。在这两方面,欧美国家各有特色,欧洲国家和日本偏重于立法推动;美国则偏重于利用政策手段和市场机制。
欧盟有关循环经济的立法
2003年2月,欧盟颁布《废弃的电器电子产品管理指令》(WEEE)和《禁止在电器电子产品中使用有害物质的规定》(RoHs)。两项法规要求,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打印机、CPU、主板、鼠标、键盘、手机等业者,必须在2005年8月13日以前,建立完整的分类、回收、复原、再生使用系统,并负担产品回收责任。
日本有关循环经济的立法
促进循环经济形成的主要法律:1998年制定《家用电器回收利用法》,2000年通过和修改了多项环保法规,如《促进循环型社会形成基本法》、《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食品循环资源再生利用促进法》、《废弃物处理法》和《汽车循环使用法》(从2005年1月起实施)。还对建筑材料、家用电器、汽车、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等的循环利用进行立法规范。
美国有关循环经济的财政政策
为建设可循环型经济,美国政府主要通过财政手段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美国不仅拨款资助可再生能源的科研项目,还为可再生能源的发电项目提供抵税优惠。2003年,美国将抵税优惠额度提高到每千瓦时1.8美分。受惠的可再生能源范围扩大,从原来的两种扩大到风能、生物质能、地热、太阳能、小型水利灌溉发电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