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导致的松花江污染,以及一系列的应对措施,再次向人们敲响了警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下,需要政府有关部门高水平的应急管理能力。
登陆国家环保局的官方网站,人们可以随时了解松花江水污染情况的最新通报。从11月23日起,基本上每天一次。虽然通报的时间比11月13日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发生爆炸事故晚了10天,但还是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沿松花江一带公众的恐慌和不安情绪。
在此次水污染流经的最后一个特大城市哈尔滨,11月30日,因停水放假一周的全市40万中小学生开始复课。一切开始趋于平静。但此前的四五天里,群众的反应并不平静,11月21日当4天全城停水的公告发出后,这一在全国省会城市极为罕见的公告,很快导致了一些无法及时获得准确信息的市民的恐慌:抢购水、食品、甚至暂时逃离这座城市。
松花江的水污染事件又一次考验着政府有关部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能力。现在回过头来看,及时、准确的信息披露是化解群众恐慌、安定民心的重要举措。如果一味地隐瞒,即使政府有关部门积极作了大量的工作,也难免会导致公众更大的恐慌和不安,甚至社会的不安定。原因很简单,公众如果无法从官方渠道获得准确的消息,只好道听途说、以讹传讹了。
必须正视这样的事实,中国是一个各种灾害多发的国家。据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院长郑功成所作的一项统计分析显示:2004年,中国全年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4550亿元。除了频频发生的自然灾害,重特大安全事故如道路交通、煤矿事故时有发生,而公共卫生事件也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
从媒体公开的报道中可以看出,国家环保局、黑龙江省政府、哈尔滨市等等有关部门在处理这起突发公共事件时还是认真细致的,一方面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另一方面及时发布公告将事态的发展告诉人民群众。尽管目前仍然有人质疑公告的及时性问题,但公众还是体会到了当地政府应对这起突发事件的坦诚态度。
但应急管理并不等同于及时、准确的公告。应急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体现在健全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和保障制度当多个方面。一个完整、高效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和快速反应的机制是发挥应急管理作用的重要内容。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方能防患于未然。国务院领导同志在今年7月份召开的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保障,是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这说明,中国政府已经充分意识到应急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松花江的水污染事件再次敲响了应急管理的警钟。(n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