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唐葳、通讯员周珏报道:手机在退、换货期限就坏了,消费者找到商家要求退(或换)货。销售商以检测手机故障为由,偷偷将手机修好,从而免去了自己退、换货的责任,让消费者吃了“哑巴亏”。近期,关于手机的投诉在深圳市消委会日益增多。消委会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多多注意这类“陷阱”。
记者在深圳市消委会了解到,最近接到多位消费者投诉,称手机在“三包”期间出现故障,在把手机交给销售商维修的过程中,有的被换上其他杂牌的零件,有的送修后被其他手机替换,有的被销售商以检测手机故障为名,将消费者的手机偷偷维修好,免去自己的退、换货责任。由于消费者当时没有要求销售商填写维修记录,很多时候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为此,市消委会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手机购买、维修过程中,要到信誉好的大型商场或电器连锁店,注意保留好购物发票、三包凭证等。当手机在三包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要及时联系销售商到指定维修点维修,并要求维修人员填写详细的维修记录,作为日后维权的凭证。如果手机在退、换货期限内出现故障,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商作退、换货处理;如双方有分歧,销售商要求做检测确认故障原因,消费者一定要求销售商留下书面材料,写清楚手机出现的故障、送检时间,在检测结束后要认真检查自己的手机,防止销售商趁检测之机,将手机维修好,逃避退、换货责任。消费者在手机购买、维修过程中遇到上述侵权行为,自己与销售商沟通未果的情况下,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向市、区消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