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卡余额问题一直是电信消费投诉的热点之一。消费者对其投诉最强烈之处在于:运营商给每张卡设定了一定的使用期限,如果到期没有使用完,里面的余额既不能使用,也不能够取出或转移。对此,相关电信运营商近日表示,公司做出让步,年内将推若干措施解决电话卡余额问题,其中多项为收费服务。
相关电信运营商此次有条件地“让步”的确表明消费者在维权之路上前进了一小步
。这也预示着有着“沟通从心开始”、“用沟通构建和谐”、“我能”等响亮广告语的中国移 动开始与消费者进行更为真心地沟通,从而建立和谐的消费关系。
面对电话卡余额不能退、不能转等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相关电信运营商虽做出了正面的回应,但其态度却给人以“不情愿”之感。这从“让步”一词便可看出,相关电信运营商认为让电话卡余额转号、保留接听功能等措施是在给消费者“让步”,意思是说在给消费者施恩。其实,并不是这么回事,电话卡余额本来就是消费者的钱,还消费者的钱天经地义,无所谓让步,只是在做应该做的事。
从提供服务的角度看,收取服务费似无可厚非,但问题是这种服务不是消费者心甘情愿要享受的,而是电话卡余额不能退的“霸王条款”所逼迫的。试想要是电话卡余额能退,消费者还会自愿地去交服务费转号吗?因此,从表面上看,相关电信运营商放弃了一些“霸王条款”,但其“霸王”之气依然残留。
电话卡余额退还,相信不需要多少精深的技术,也不需要多少额外的服务,需要的只是一颗真诚面对消费者诉求的心和一切为消费者着想的服务理念。相关电信运营商做出事关消费者切身利益的决策值得肯定,但如果能与消费者真心地沟通一下,拿出“我能”的勇气,最大限度地听取消费者的理性诉求,则更值得消费者期待。对于电话卡余额能否退还,电信运营商非要拿出所谓电话卡的全球通行惯例———都规定有效期并以要求客户限期消费来说事。全球通行的惯例,意即国外做不到的,中国的电信运营商也不可能做到。但如果硬要拿国际惯例说事,那为什么单单只在这些不利消费者的事情上坚持“国际惯例”,而不在服务质量、服务标准上也坚持“国际惯例”呢?
我们真诚地期待中国的电信运营商能够重新开始,在服务消费者方面多说“我能”,而不是遮遮掩掩地以各种所谓理由来“忽悠”消费者。
方家平(武汉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