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格林柯尔主席顾雏军于记者会上表示,对于早前联交所谴责集团及管理层,指公司于2001年漏报一宗2.3亿元人民币向顾氏私人企业购入制冷剂的关连交易,违反创业板上市规则,他承认公司是有失当地方。
顾雏军表示,未来集团会加强本身监管力度,避免再发生同类事件。
新鸿基公司全资附属新鸿基投资任职的宋秦,于1月15日入禀Hong Kong高院,追讨格林柯尔及顾雏军1053万元款项,顾雏军同时就此事件作响应。
顾雏军强调,他个人未有授权宋氏将股份转让。有关售股及转让事宜自2004年5月被揭发后,他个人与格林柯尔已向Hong Kong警方备案,并一直与警方合作,并重申将对诉讼进行抗辩,及与警方继续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