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国家信息化产业部下发了信行建[2006]3号文件《关于开展电信行业“诚信服务、放心消费”行动的通知》,提出了重点排查七大问题的决定,并首次将整肃矛头指向运营商,公开向基础电信运营商施压,要求其在与增值业务商合作时,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忽视增值业务商的正当权益。
笔者认为,在2006年大举肃清SP市场之后,2007年伊始,中国国家信息化产业部将治理矛头直指运营商是中国国家信息化产业部逐渐实现第三方监管的一个重要步骤,也是中国电信监管的一大进步。
首先,中国电信服务质量要得到切实提高,电信行业要取得持续稳定的发展,政府监管部门通过向第三方监管机构的转变,以实现有效监管是至关重要的。众所周知,在中国电信体制改革之前,原邮电部承担着中国电信产业的生产经营和监管的双重责任,集裁判员和运动员的职责于一身。我们不得不承认,在当时中国电信行业发展初期,市场、技术环境都不成熟的情况下,这种中国特色的电信体制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随着中国电信业的蓬勃发展,从某种程度上讲,中国电信监管体制成了制约电信业发展的瓶颈之一。中国电信行业急需在体制上实现突破,以使得电信行业发展水平与监管效率的平衡。
其次,政府监管部门和电信运营商的“直系亲属”关系逐渐被淡化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从去年以来,信息产业部一直在开展治理增值业务市场的专项活动,手机实名制、统一SP代码等工作的展开不仅表明了政府治理增值业务市场的决心,与此同时,作为电信行业的主管部门,信息产业部的这些举措业表明其已经逐渐意识到其必须加强对电信产业各环节的监管力度,不能让电信运营商“一手遮天”。
此外,此次中国国家信息化产业部将治理矛头直指运营商也说明,此前对SP市场的一系列治理措施对众多SP造成了比较大的打击,对SP市场的发展造成了一定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国家信息化产业部有必要协调产业链的均衡发展,将强对产业链的主导部分——电信运营商——的监管,并以此来逐渐恢复SP市场的信心。
总之,从中国国家信息化产业部去年严打SP,今年又有“收拾”运营商的意图来看,中国电信监管立场和角度在近年来取得了重大的变化,由此带来的电信服务质量的提高以及对电信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影响应该是显而易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