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PICA起诉Tencent“垄断及不正当市场竞争”一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Tencent公司表示从来没有拒绝互联互通,但一直没有公司向Tencent提出过互联互通要求。此前有媒体报道TencentCEOPony Ma对外表示,Tencent QQ无意与其他IM软件互联互通,但1月9日,Tencent公司的人士表示,这是媒体的误解。
据PICA公司的人士介绍,1月8日,Tencent公司在法庭上以QQ与ChinaMobile“飞信”互联互通为例表示:只要其它即时通信厂商对Tencent提出互联互通的请求,Tencent愿意通过协商,签订协议,实现全面的互联互通,但从来没有其他公司向Tencent提出这个要求。
1月9日,Tencent公司公关部人士表示,PICA在未提出互联互通的要求下,就私自将其软件与Tencent QQ互通,这侵犯了Tencent的权益。对于媒体报道的Pony Ma拒绝QQ与其他IM软件互联互通的说法,该人士称这是媒体的误解。Tencent认为互联互通关系到用户的利益,QQ的用户量庞大,必须从信息安全、个人隐私、用户体验等各个方面去考虑,Tencent一直在积极关注互联互通,但做决定必须谨慎。
PICA市场部人士表示,互联互通是即时通信领域的发展趋势,也是电信业务经营者和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者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告Tencent必须承担该法定义务。但他表示Tencent此前一直不愿意互联互通,在1月8日作出愿意互联互通的表态后,PICA将根据案件的发展和Tencent公司具体的做法决定是否提出互联互通的要求。
2006年2月,掌中无限公司在网上发布PICA软件,用户可通过该软件中设置的程序在手机上登陆QQ菜单和服务器,与其他QQ用户实现互联互通。2006年5月,Tencent以“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为由将单方面与QQ互通的PICA告上了法庭,并要求被告赔偿500万元人民币。2006年11月,PICA反诉Tencent“垄断及不正当市场竞争”,索赔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