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以侵犯自己的邻接权为理由,全球四大唱片集团——环球音乐、华纳唱片、EMI唱片、Sony博得曼音乐娱乐旗下的11家国际知名唱片公司将Yahoo!网站经营者北京Alibaba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Alibaba则称自己没有侵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这11家公司在起诉书中指出:Alibaba自2006年4月10日开始,通过其经营的Yahoo!中文网站,向公众提供涉及原告享有录音制作者权的46张音乐专辑,共计229首中英文歌曲的试听及下载服务,并通过整理、提供歌词、铃声等具体歌曲文件信息等方式诱使、参与、帮助他人提供视听及下载服务。
Alibaba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对这些歌曲所享有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相应的获得报酬权。故请求法院判令停止侵权;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55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Yahoo!中国公关部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Yahoo!网站只是提供了第三方网站的内容连接,并没有在Yahoo!的本地提供下载,我们没有任何的侵权行为。”
该负责人进一步说:“我们虽然已经接到了传票,但是目前我们没有对我们网站的内容进行任何改变,因为我们认为这个案子与前一段时间Baidu.com的案子一样,我们是提供搜索服务,对第三方网站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
据记者了解,Alibaba已经准备应诉,但是目前该公司拒绝透露任何应诉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