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的最后一天,深圳总工会组建的外派工会终于在富士康成立了。然而在这个时候,当初义愤填膺的媒体们记住的只是它们所谓的胜利。在IT、财经媒体2006年年底形形色色的盘点中,富士康的上榜似乎成为了一种惯例。但是,当所有的媒体以一种胜利者的姿态审视富士康天价诉讼记者事件的时候,又有多少人想过事情的本源呢?又有多少人扪心自问过:富士康撤诉,难道真的就代表了媒体的胜利吗?
很显然,富士康才是真正的胜利者。富士康让媒体学会了遗忘……
当初,砸向《第一财经日报》两位记者的3000万让《第一财经日报》震惊了,让全国大小媒体震惊,它们把指责的枪口对准富士康,却也一下子遗忘了可能遭遇“不恰当”方式管理的富士康员工们……
之后,从3000万“缩水”到1元的索赔金额让媒体们开始意淫“舆论力量”的强大。甚至当事记者之一的翁宝也声称这是“新闻同业胜利”。但是,他有没有想过他报道的那些富士康员工呢?
最后,富士康撤诉之举让媒体们终于可以心安理得地把富士康事件写入自己的功劳簿上,也让媒体终于有理由彻底遗忘富士康的员工们了。因为它们已然取得了胜利,又何须再去趟这趟浑水呢?
就这样,大大小小的媒体们在富士康的“引导”下,忘记了富士康工厂中可能遭遇“不恰当”方式管理的员工,忘记了“社会责任”、“舆论监督”之类的理念。于是,富士康又可以安安稳稳地生产iPod了——没有媒体会再去指责它的用工方式,因为几乎所有的媒体都在意淫中……
当然,你也许会问,富士康在这一事件中不是让企业形象大打折扣了吗?
但是,富士康通过天价诉讼,成功地保住了为苹果代工iPod的合同,也成功让人们淡忘了“血汗工厂”之说,保住了西方市场的准入资格。而且别忘了,富士康首先是一家以代工为主业的制造企业,和它打交道的主要是企业用户。这些企业用户看重的是富士康高效的制造能力、出色的成本控制能力。至于富士康的企业形象如何,并不是它们主要考虑的因素。
顺便提一句,2004年5月,台湾鸿海(即富士康母公司)因认为台湾《工商时报》一篇报道暗指其产品价高且品质有问题,而起诉记者旷文琪,并要求地方法院“假扣押”个人财产3000万。请注意了,同样是针对记者个人,索赔金额同样是3000万——只不过一次是人民币,一次是新台币而已。看到这,你或许会对富士康起诉两记者一事有新的理解……
写到这,突然想起之前各大媒体形形色色的年终盘点。媒体们用“记者口吻”记下了一年来的“歌舞升平”。至于那些角落中的阴影呢?却早已在“春秋笔法”的演绎下,被轻轻掩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