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浩康今年七月十一日在尖沙咀涉及一宗伤人案,被警方控以普通殴打罪。他昨晨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听审并表示不认罪,案件押后至十一月二十一日再审,他获准以一千元保释。
昨晨九时零五分,穿上灰色格仔西装的吴浩康(Deep)在一名唱片公司职员陪同下,乘坐保母车抵达九龙城裁判法院。双眼浮肿兼布满红筋的他,被在场等候的数十位记者团团围住,问到心情如何,他淡淡然地说:「没什么,OK!」再问到家人会否陪他进入法庭旁听,他未作响应便急步进入法院。
未接雪藏通知
在庭上不认罪的Deep事后表示心情OK,但有关案件的提问均一律拒答:「件案还有审讯,所有事交了给律师处理,有关这单案案的,我都不会响应,相信法律是公平和公正的!」记者问他聘请哪位「大状」打官司,他只说:「不能讲!」据知Deep的家人请来谢姓大律师为乖仔打官司。
至于日后的工作有否受影响,Deep说:「月底的新碟会照出,所有工作都照常。(有传你给公司雪藏?)我暂时没收过雪藏通知。」 案件编号:KCCC 5772/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