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ncent诉PICA不正当竞争案被媒体与当事方戏剧般渲染成“中国即时通讯互联互通第一案”,如今又升级了,PICA日前反诉Tencent涉嫌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判令Tencent“停止垄断及不正当竞争行为,限期公开其阻碍互联互通的QQ即时通信系统通信协议”。
一个流氓在满足了兽欲之后,就这样又反咬了受害者一口,称自己给受害者带来了快感,也给旁观者带来了快感,俨然一个正义使者,PICA真的就伟大到“以诉讼形式要求Tencent公开互联互通通讯协议”?互联互通通讯协议公不公开,是人家Tencent自己的事,就是法院似乎也没权利说公开就公开。
又一次拿垄断说事,海外巨头在国内垄断多了,国人却一直快感连连,还嫌不够,PICA反诉Tencent涉嫌垄断,或许根本没搞清楚垄断地位与反垄断法发的垄断之间的关系,市场竞争必然优胜劣汰,必然会在合法中产生行业的垄断者,但这样的垄断者不但不应该反对而且应该保护,就是我们常常所说的行业领头羊,法律反对的是什么?反对的是利用这种垄断力进行滥用侵害市场竞争,最终侵害消费者的行为。另外国人的反垄断法至今未出台,反垄断似乎也仅仅是个学理概念,成文法判案的中华法系又怎容得下法官造法判决呢?说白了,此次诉讼终究会流于炒做。
PICA等IM后进入者希望Tencent开放互联互通通讯协议,不过是为了后来者分享别人胜利的果实,商业社会不通过契约谈判获得,却寻求反垄断法来解决,只能说找错了方向,甚至是在愚弄IM用户,如果PICA是当今的Tencent,他也不会伟大到将自己的互联互通通讯协议无条件的拱手让与竞争对手,毕竟共产主义离我们似乎越来越远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