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自己决不属于那种信奉从一而终的女人,但是对于一夜情,从听说的那一天起似乎就心怀反感,绝不是所谓的道德在心里作怪,而是认为这太危险,简直太危险了。
相恋多年,尚未必能发现对方原来有病,原来变态,原来胡搅蛮缠,原来臭不可闻。。。
性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神圣东西,可是生命是宝贵的,因而健康是宝贵的,所以人的身体是宝贵的。
一夜情,就是向一个完全陌生的人,敞露自己胸怀,自己的身体,但是你迎接的可能是兴奋是心跳,更可能是细菌是病毒,还有可能是创伤是劫掠。
谁可以凭几个小时的相处就排除这些危险的可能呢?凭他衣冠楚楚?挥金如土?玉树临风?身强力壮?气血方刚?彬彬有礼?才华横溢?谈笑风生?甜言蜜语?贴心贴肝?
不够,根本不够。除非他出示当天在正规大医院的全身内外的体检证明,除非他出示他邻居同事朋友亲人一起签名的心理正常证明。好,纵使已经有这两种证明——身心健康,还是不够。谁知道他会不会有什么现代医学所检查不出的怪病,谁知道他会不会突然变态,谁知道他以后会不会穷途末路,一不小心又撞见你,打起你的主意?。。。
老人言: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啊。
不可以!绝对不可以!不管怎么论证,在我想来,和一个陌生男人上床,无论如何都是危险四伏。怕怕呀!
可是就在一个小时前,我收到了一个号码生疏的手机发来的SMS“你好,我已回到了X城, 你会想恋我吗?”
我回复:“有你在的夜晚很开怀,但是我命令自己不可以想恋你。”
号码生疏的手机回复:“那一切随缘吧,顺祝安康!”
我回复:“珍重!”然后把他的SMS删除。
“就这样结束了。”我对自己说。
“什么结束了?”我问自己。
“一夜情结束了。”我对自己说。
“不会吧?不是吧?” 我又问自己。
“千真万确!”
。。。。。。
不论承认不承认,尽管视之如狼虎,我偏偏和一个素昧平生的男人度过了情意绵绵的一夜,以后不会再有的一夜。
下着小雨的初春的L城,凌晨1点半的街道,昏暗,冷清,不祥,又夹杂着一点暧昧。从朋友家的麻将桌上撤退下来,我夹紧我的手提包,一步三回头地匆匆走着,怕抢劫犯,怕变态狂,怕神经病的,所幸很快就到达了通往我的住所坡底的一家通宵沙锅店,我不知哪根神经触动了,走了进去,平素按理在这么迟的时候我应该赶快径直回家睡觉。
店里空无一人,我要了碗牛肉汤,走到店中央的一张小长桌边,在对着大街的位置坐下。当我的沙锅吃到只剩下三分之一的时候,一个青年男人走进店门,凑到门口摆着的放着烹饪原料的案板,对着锅灶边摆弄的老板问
“有什么炒的吗?”
“没有”
“这是什么?”他指着案板上的一堆芋子包问道。
“拿来煮的。”老板懒洋洋地答到。
“哎呀,随便来点什么吃的。”他说完朝店里走过来,还喃喃了一句“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我听了他所说的话,满嘴的平舌音,觉得这外地人真有点好笑。
他径直走进店中间,居然毫不犹豫地在我这张桌子正对着我的位置坐了下来,还朝我笑一笑,我不禁也和他咧了咧嘴。
也许是我那天心情特别好,也许是因为初春和凌晨混合一起,令人发骚,反正他落座在我的对面,把身体前倾,隔着窄窄的桌子,凑过来,直看着我,鼻息都能互相感觉到,却丝毫没令我反感,反而让我发笑。
我觉得我有义务让这个外地人感觉好一点。
于是我说:“鸟不拉屎?”
“呵呵!你们L城不好玩。”
“想玩你就别来这里。”
“我是X城的,我来开会。X城你到过吗?”
“去过。”
“你们这里晚上有什么好玩的?”
“这时候?”
“恩,比如KTV啊,迪吧什么的。带我去好不好。”
“KTV应该都关门了,迪吧这里没有,网吧或许还开着。”
他一句紧跟一句地和我攀谈,似乎他一稍歇,我就会消失似的。
他问好几句露骨的话,就差点没说,“你和我回去我住的酒店玩吧。”
那个老板我虽不熟,但是我还是觉得不应该让他觉得我们L城的女孩怎么就这么容易勾搭啊。
等他的宵夜端上来的时候我的已经吃得只剩5份之一了。
他跑去付钱,并且告诉老板我的他一起付,他给老板十元,问说够吗,老板说够了,看我们在争执,也就没有马上找他钱。虽说是区区三块钱,但是我是不会同意的。
我心想,你说什么都好,反正我就走了。
没想到,他却开始把他的沙锅里的牛肉大把大把地往我的碗里舀,他高大的身子把这个动作挡住了,老板看不到,因而我只是睁眼无声地瞪他,小声抗议。
我继续吃了几口,他不停地几乎把他的大半碗舀到我碗里,我把汤匙一放,起身不吃了。我掏出钱包付自己的钱,叫那个老板把他为我付的还他。
没想到他也随即起身要走,坚决要老板把我的算在他十块钱内。
我烦了,扔下五块钱说,后面再找给我,就冲出店门。
只听身后的他对老板说,不要找了,就跟着我走来。
我走的这个坡是通居民区的,他一个外地人,绝对不会是要走这条路。
他居然这么大胆地跟着我!我有一分新鲜,九分不安。
因为,我发现他衣冠楚楚,笑容温暖,举止大方,应该不是个下三浪。
走到半坡的时候他追上了我,很绅士地,把我的五元钱硬塞还我, 推了几把,我索性收起来,因为要是继续推来推去,只能不断让他碰到我,徒增损失而已。
他好像还对我笑了笑说:“这么迟,我陪你走吧。”
我如果想甩掉他,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在这时候,拉下脸来,臭骂他神经病、流氓什么的,或者高呼救命。
可是这样一来就显得我是神经病了。
我终归没有培养出这么做的素质。
但是我忽然有个很好的借口,我一转身,说到“我伞还忘在店里了。”
可是他转身比我更快:“我去拿。”
我叹了口气,继续往前走,关键是到我的住所还有好长的一段路,否则我有办法在他回来之前消失。
他拿着伞一路小跑过来。
正下着点小雨,他顺手撑开伞,遮在我的头上,他甚至做出了顺势搂我肩膀的动作,但是我反对。
他告诉我他是来L城开会的,住在本城某的宾馆里。我一听名字,知道那是本城最好的宾馆,只有大老板和政要才会入住的地方,于是对他的戒备消除了2分。然后他告诉他的工作,公司,并把名片给我看,我说是假的名片吧,他说你不会打上面的手机吗。
我忽然告诉他我的工作和单位。
至于这一点倒实在不像我一贯的作风。
我想我是在那个春天的深夜真的发疯了。
一路他讲了很多话,当然是好听的,有素质的,我故意讲到一些比较深入的话题,发现他真不像个下三烂,知识眼界反而好像要胜我一筹。
这时我几乎看清楚他的模样,还是个衣冠楚楚的帅哥呢。衣着也很讲究。
“就要到我家了”,我说。
“如果你的名片是真的我就邀请你进去坐坐”。我拿出自己的手机拨了名片上的电话,他口袋的电话响了。
他毫不犹豫地跟着我进来。我对他突发好感。为什么这么信任我呢。
他到了我客厅, 我打开房间门,以及房间通向阳台的后门,叫他进来房间坐。
我想要是普通的男人应该会被我吓一跳,
但是不知道他是善于掩饰,还是他习以为常了,我看他只迟疑了一秒,就大大方方走进我的房间。
我的房间不大,一进门就走到了床边,我看他一进去似乎就想往床的方向倾斜,我连忙指着靠墙的木沙发,请他坐那里。
我连忙向他解释,坐客厅一个是很冷,第二是沙发就摆在我一起住的那个人的房间门口,随便说什么她都能听见,为了不打搅她睡觉,也为了不索然无味地谈话,我一般好朋友来都是在房间坐的,况且一个房间两头的门都开着,大大降低了暧昧的程度。
我倒了杯水给他,就在离他2米远的地方,做在我的皮转椅里,和他说话。
我仔细地看清楚他的模样。
个头1米75,修剪的很精神的平头,肤色是那种健康男人的白皙,很有棱角的脸,带一副精致的无边眼镜,圆圆的有神的眼睛,质地细腻光滑如丝绸的墨蓝色衬衣,一看就知道是牌子的。看的出衬衫里面还穿了一件紧身深灰色的纯棉套头衫。
“真冷啊,我去北京出差也不过穿这两三件,不见得会感到冷。”
“冷你就把外衣穿上啊。”他在落座我的沙发之前,把外衣脱了。
“我就喜欢这样冷得直缩肩,好让你来给我温暖啊。”
他不停地说话,他说话很吸引人,率真,有趣,反正我们谈了什么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忘记了时间地和他开心地说话,说了很多,吃惊了很多,笑了很多。
后面我才知道, 他在遇见我之前,已经喝过了好几场的酒,大概喝了三瓶红酒的样子。
可是我只有认真看了才看得出他真喝了不少。不过他的头脑是90%地清醒的。这一点我可以确信。
大概一点半以后,我才想到怎么度过剩下的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