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很有意思的命题,曾经我说过,互联网实际是娱乐圈的翻版,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互联网喜欢搞口水战,用娱乐圈的话来说就是,绯闻颇多。看看下面几个例子:
1. 新浪与Sohu.com。作为国内5大门户的头牌,新浪与Sohu.com既是冤家也是对手。每逢一件大事前后,比如不久前刚刚闭幕的世界杯,在世界杯前后新浪Sohu.com各放狠话。老总级别的人物也加入了口水仗当中,其结果却在Q2季度财报中露出马脚,先是新浪以Sohu.com吹牛开始攻击,Sohu.com也不示弱反击新浪。折腾到最后不了了之。新浪作为国内门户的领头羊,我不能说它做的最好,但的确是究竟中国市场考验的老将。而Sohu.com作为不算新秀的新秀暗地里把新浪作为潜在竞争对手,且不断放狠话说要超过新浪,虽然掌门人从来不承认把新浪作为潜在对手。
2. Baidu.com与Sohu.com。Baidu.com作为民族搜索品牌,打的是"更懂中文"的旗号,在Google等外国列强的压制下,不仅没有牺牲,反而越斗越勇。不久前Baidu.com"裁员门"事件给中国最佳雇主的光环摸了点黑,于是要转嫁风险,拿了Sohu.com开刀。只不过刀法不如人,Sohu.com在强大Baidu.com员工博客攻势下,Baidu.com显然很凄惨的收场。
3. 360.com与Yahoo!。两虎之争围绕的是3721究竟是否是流氓软件。而实际上就两公司的发展历程来看,本次的口水战似乎缺乏意义,明白人一眼就能看穿,一个是要卖安全卫士,结果公然把曾经亲自一手栽培的3721定义为流氓软件,一个是花了大价钱买了3721,却不久被原创造者告知,这是流氓软件。这个逻辑实际上是这样的,一个人制造了某件武器,该武器本身有致命伤,他明知如此却把它卖给了另外一个人。买者本想用这件武器起到杀伤作用,结果在卖者收到钱之后,公然高调宣称,这武器不能使用,否则后果自负。
是不是很有意思的现象,很多人都说互联网是泡沫经济,泡沫显然是要有人来吹的,如果公然高调吹嘘自己显然非常没有品位,于是乎就展开口水战。挑起互联网江湖瓜葛,几个帮派斗来斗去其目的实际上也是为了争夺地盘。国人有这么个特点,喜欢看热闹,然后自从"炒作"一词流行开来之后,动辄用"炒作"来诠释一切现象,有点象"一刀切"。而实际上更深层次的内涵却很少有人来挖掘。比如两虎之争,名义上是为3721讨个说法,而实际上双方各有目的所在。AlibabaYahoo!企图用高价钱买回的武器(3721)开拓新的市场,而军火商周先生在套现之后,利用原有3721的研发技术,发明了反武器装备(安全卫士)。需要强调的是,军火商的目的在于不断使武器更新换代,开发新产品,甚至是对原有武器全盘否定的反武器装备。AlibabaYahoo!似乎吃了哑巴亏,很不爽,既然已经达成了一棍子买卖,于是公然挑衅对军火商周先生的职业道德。我们按照这个逻辑分析下去,加入AlibabaYahoo!根本不去惹这门子狐臭,去买那么个"流氓"回来,其结果还至于去探讨360.com周先生的职业道德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吗?两者都是商人,以逐利为重,但问题在于利益双方出现了不可调和的矛盾,要么你死,要么我活,而不能是两者协调发展。
老罗在不久前在牛博网用户须知和法律声明上说:"我们毕竟不是不要脸的网站,我们比新浪新,但是没有新浪浪"。这样的话语还是不说为妙,姑且不论老罗的初衷如何,但这样一说,让人对新浪失去了信心的同时对牛博网也失去了兴趣。
Q2季度各大门户网站的财报都提到了受ChinaMobile政策影响而造成收入下滑,这就有必要说说SP。提及SP,言必要说抢钱。但抢钱需要有抢钱的门路,这是暗战,而不是高调的口水战。
暗战讲求的是暗渡陈仓,背地里使劲。作为甲方的运营商也好,还是其他的终端厂商也好,SP作为乙方有乙方的道德标准,那就是不是被逼无奈决不发飙。有运营商的朋友曾经给我说,你们SP之间没有竞争。这句话在甲方层面来说是对的,但在乙方层面却是错的。举例来说,最近流行的"排他性合同",你新浪与甲方签署了某排他性合同后,就意味着空中也好,TOM也好压根没戏。毕竟要知道资源是稀缺的,在有限且稀缺的资源下,谁动作快,谁出手狠,谁就占了上风。
SP默默的在暗地里数钱,运营商很眼红,于是在大棒打压下要规范市场。但是否我们可以做这么个假设,在4-5年前假如运营商一开始推广增值业务就直接来具有中国特色的增值业务管理体系这么一样东西,市场也不至于混乱成一团糟的局面。朋友雷子说,运营商现在抛弃SP,将来也会抛弃唱片公司。这话显然是说给唱片公司听的。作为唱片公司来说,不要以为现在已经成了香饽饽,越过SP直接跟Master合作就暗地偷着乐。运营商在启用SP作为合作伙伴之初是为了开拓市场,为了追逐利益,现在抛弃SP是因为市场已经打开,利益全线必须收缩到自己手中掌控。现在运营商启用唱片公司,是因为以目前运营商的定位考虑,在短期内不可能一把胡子全抓,是借用唱片公司的鸡,生利润的蛋而已。一旦运营商自己把鸡养成了,或者自己开了养鸡场,那么唱片公司的鸡就会贬值,甚至于大规模屠宰活埋。
比起互联网的口水战,SP的动作显得默默无闻一些,这是由两个行业不同的性质决定的。前者需要炒,需要火上浇油,火势越猛意味着钱越多,而后者则不同,后者需要不被人关注,一旦关注的人越多,火苗越旺,就意味着烧毁的钱越多。但两者最终在利益共同体上走到了一起,也就是互联网开始启用SP的方法,开始启用SP的钱;而SP在运营商打压下开始转型,转型到互联网且美其名曰无线互联网。性质实际上都是一样的,只不过一个在PC上操作,由网络运营商把持;一个在Mobile上操作,由移动运营商把持。且前者网络提供商的把持力度显然不能与后者移动运营商比,后者说某某封掉就立即操作,操控无线互联网的SP们丝毫没有话语权。
互联网的泡沫喜欢炒一些概念的瓜子来给VC们吃,VC当然不是傻子,但VC还愿意为这些概念的瓜子买单,还是为了利益。SP们在这一点上显得务实或者说更加实际许多,哪样东西赚钱,就干哪样,哪样来钱快就干哪样。绝不会为了一个泡沫的瓜子多花费一分钱。
把两者对比起来分析这么多,似乎非常有意思。你要说SP抢钱,说SP骗钱,那么互联网的概念瓜子呢,盗者亦有道,两者作为盈利取向来说,最后谁买单,不都还是终端用户?只不过两者的终端用户又有不同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