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正在兴起的无线阅读市场,技术、支付等都不是问题,最大的问题就是版权保护!”7月28日,谈及与手机门户网站邦邦网(wap.81088.com)的两起官司,北京中文在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中文在线”)总裁童之磊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在初期我们就是要选择一些有影响力规模较大的网站作为维权打击的重点,希望能起到示范效应。”
今年5月和7月,因发现邦邦网未经授权,向其用户提供中文在线享有作品数字版权的毕淑敏作品、徐毅作品的在线阅读,中文在线两度将邦邦网告上法庭。这是首次针对无线网站侵犯版权而提起的诉讼,因此被媒体称为“中国无线阅读侵权第一案”。
而作为维权先锋中文在线在无线阅读领域打响的维权第一枪,该案似乎也预示了无线阅读产业将掀起一场版权保护风暴,其判决结果对WAP网站的发展也将产生重要影响。
两月内两度起诉
“由于对方提出了管辖权异议,法院正在审查之中。目前两起案件还没有开庭审理,也没有新的进展。”8月7日,中文在线的代理律师、北京问中律师事务所的闫芳律师对《中国经济周刊》说。
据闫芳律师介绍,今年4月,中文在线发现其拥有数字版权的毕淑敏作品《红处方》、《拯救乳房》、《毕淑敏文集》和徐毅的《谈谈心恋恋爱》以及续集共计五部作品,出现在邦邦网站提供的在线阅读作品中,而后者并未获得其授权。5月,中文在线以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和获得报酬权为由,将邦邦网的所有者北京天行远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营者北京邦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共计53万元。
“5月底,邦邦公司给我们送达了涉案五部作品的移除通知。经登录他们的网站发现,这些作品确实已经被移除了。”阎芳律师说,“但6月9日,我们发现被告又在其WAP网站上登载了毕淑敏作品《心灵7游戏》。”
于是7月10日,中文在线再次把邦邦网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损失4.4万元。海淀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
“案件的结果只是时间问题,我们对胜诉充满了信心。”阎芳律师表示,因为依据现有法律,对被告的侵权行为完全可以认定。
记者拨通了邦邦网的办公电话,一名工作人员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要求。被告方代理律师、北京金箭律师事务所的郑兵律师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案件还未开庭,不方便发表任何评论。”
“维权联盟”
事实上,中文在线一直在网络维权领域扮演着急先锋的角色。仅从2005年至今的一年多时间里,其在有线网络领域提起的诉讼案件就涉及侵权主体20至30家,涉案作品达100多部,而且全部获胜。
中文在线高效维权的秘密在于发起成立了一个联合国内上百家出版机构、百名作家和几十个律师事务所的在线维权联盟—中文“在线反非正版联盟” (下称“反非正版联盟”)。“从某种意义上说,中文在线背后的‘反非正版联盟’才是这些案件的真正发起人。因为以上案件均为反非正版联盟代理被侵权作品作者进行的在线维权行为,中文在线不过是作为原告方,协助联盟进行维权诉讼。” 中文在线总裁童之磊说。童的另一个身份就是反非正版联盟秘书长。
据童之磊介绍,中文在线一直按照《著作权法》的要求,采取“先授权,后传播”的方式进行运作。其销售的数万种数字图书,每本书都取得合法授权。但是,由于在线非正版极其容易且成本低廉,正版图书很难与之竞争,因而损失惨重。“非正版之风若再不遏止,不仅会使我们这样辛苦创业、正当经营的企业蒙受更大的经济损失,更会让所有有志于发展数字图书产业的企业绝望,因而会葬送中国新兴数字出版产业的前途!” 童之磊说。
正是基于这种考虑,中文在线于2005年7月联合中国作家出版集团、湖北长江出版集团、四川出版集团等国内知名出版机构、知名作家及十几家律师事务所,发起成立了反非正版联盟,并打出“尊重知产,在线维权”的大旗,在有线网络维权领域取得了较大的成果。
维权重点转向无线
不过,反非正版联盟今年的工作重心已经由单一的互联网在线反非正版逐渐向无线通信网络延伸。“因为我们发现无线互联网领域内侵权情况非常严重。” 童之磊解释。而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是无线阅读领域巨大的市场潜力促使反非正版联盟转移火力打击目标。
据业内人士介绍,无线互联网已逐渐成为中国年轻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与此同时,国民的阅读习惯也正在发生重大变化。
据易观国际顾问公司发布的报告,2005年WAP手机上网注册用户数达到3500万;预计2008年将达到6800万,市场规模170亿。而中国互联网协会2005年9月1日发布的“2005年中国无线互联网新网民调查”显示,有11.7%的无线互联网用户选择阅读电子书作为无线上网时最常使用的服务。
“根据我们掌握的数据,目前国内手机WAP网站已超过8000个,市场规模达到34.5亿元,其中ChinaMobileWAP收入28亿元,中国联通WAP收入6.5亿元。”童之磊表示,“现在中国已经形成全世界最大的无线阅读市场。作为国内最大的电子图书版权商,中文在线将依托强势资源在未来的增值服务领域占领新的制高点。”
但如影随形的非正版问题依然横梗在前,继续打官司也似乎是他们惟一的选择。“版权保护已经成为这个产业生死存亡的关键,我们要选择一些有影响力的侵权网站重点打击。” 童之磊说。
维权的困境
“此案的判决结果将对WAP网站产生重要影响。可能会迫使这些网站尊重知识产权,解决内容合法来源问题,这对于WAP网站的规范化运营将起到推动作用。”互联法网总监赵占领对《中国经济周刊》说,目前著作权问题还没有引起无线网站的重视,甚至有些网站认为《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不适用于无线阅读领域,或者认为手机用户只能在自己的手机上看到作品内容,电脑用户看不到就不侵权。
而且,与一般的互联网著作权侵权相比,无线网络侵权的取证更加困难。“首先是取证的形式缺乏法律依据,这对被侵权者和公证机关都是一种挑战。参照互联网著作权侵权的取证,一般由公证机关将侵权网页进行保留,但无线网络情况下如何保留?如何保证内容未经篡改?其次就是证据的效力问题,因为无线网络侵权还缺乏法律或者司法机关认可的公证方式,所以一般的公证行为具有何种程度的证明力还处于不确定状态,这就增加了维权人的法律风险。”赵占领说。
正是由于无线网站对著作权问题的不重视,加上维权成本较高、取证困难,而获得的赔偿额却相对较小,才导致了无线网站侵犯著作权现象非常严重,但诉诸法律的却非常少。而这正是“无线阅读侵权第一案”的意义所在。
实际上,无线阅读和在线阅读一样,其版权都受中国《著作权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保护。中国版权局版权司副司长许超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现在很多人认为在无线阅读领域内,不适用在线版权的法律法规,这是错误的。这两者之间只存在传播媒体和传播方式上的差异,而在版权保护的法律适用问题上没有区别。”
那么,如果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力度加大,是否会如一些人所担心的,阻止无线阅读市场的发展呢?“我认为,通过对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非但不会阻碍无线阅读市场的发展,相反会起到促进作用。如果企业都事先征得作者的授权并支付报酬,作者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会进一步增强他们的创作动力。只有这样,这个产业才能真正发展壮大起来。” 北京百汇数字星空科技有限公司法律及公共事务副总监王明对《中国经济周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