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5年度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第二批合格企业的通知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19号)规定,发证机关对经营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按照年检工作安排,年检第二批合格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于2006年7月5日在信息产业部网站mii.gov.cn进行了公示,公示期20日。截止到7月25日公示期结束,在公示的433家企业中,有45家企业收到社会反映,我部将依法进行核实,并做后续处理;对未收到异议的388家企业,确认为年检第二批合格企业。
年检第二批合格企业请于8月7日-8月18日(每日上午8:30-11:30)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法人签字的委托函及本人身份证前来加盖年检合格章。
联 系 人:谢光权 刘在东
联系电话:66012301 66012278
地 址:信息产业部传达室(西长安街13号)
年检第二批合格企业名单请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