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梦网合作伙伴:
为贯彻落实“责任梦网 诚信服务--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专项活动”,现提出以下要求:
1.凡进行与梦网业务有关的营销活动,包括媒体宣传及落地宣传等,必须将宣传方案、宣传资料提交上海移动数据业务中心备案,如在宣传内容上不符合规范,则需根据要求修改后向公众发布。
2.自8月2日起,每月2日以前上报前一个月的 “自查自纠”报告,并填写附件中的表格。
提交的资料必须加盖公章后快递至上海移动数据业务中心。
地址:丁香路750210室 收件人: 沈灵翔
以上要求请严格执行,不报或迟报则将扣除相应的信用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