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媒体互动类业务资费明示问题开展自纠自查工作的补充通知
在6月12日发布的《关于对媒体互动类业务资费明示问题开展自纠自查工作的通知》中,对电视广播媒体中的互动业务宣传提出明确了具体要求。
根据近期ChinaMobile通信有限公司的最新要求,在原来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该要求。我公司将严格规范和查处SP在营销推广中不明示资费或误导用户业务为“免费试用”等行为,并对整改效果进行严格拨测,对发现的违规业务将立即按照信用积分管理办法追究违约责任。
关于媒体互动以及宣传的具体要求包括:
1)电视、广播等媒体互动业务的口播或字幕宣传中必须包含信息费资费说明,同时要标明“不包括通信费”。
2) 所有业务宣传中不允许使用“免费试用”等免费的宣传用语,如果免收信息费,标注“资费0元”或“本业务不收取信息费”。
3) 在宣传推广的宣传单页和网络页面等宣传材料中、业务资费说明必须和业务订购方式连接在一起,且字体、大小、颜色等基本一致,使用户能清晰识别。
请各合作伙伴严格遵照执行,并按照原定计划,于6月30日前完成相关的自纠自查工作。
北京移动数据业务中心
2006-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