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移动有限责任公司已通过SIMS系统发布过梦网合作伙伴结算要求的具体事宜,但有部分梦网合作伙伴未按要求执行,给我公司结算工作带来不便,从2006年6月开始,我公司对不按要求执行的SP不予结算。我公司再次重申要求如下:
1、要求梦网合作SP每月按SIMS系统发布结算数据开发票,在每月18日前将信息费发票邮寄到我公司,邮寄地址:哈市南岗区嵩山路 33号404室王俊伟收,邮编:150090,联系电话:13936668388,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2、每张发票背后必须盖上企业名称,开户行,银行帐号等信息的条形章。
3、每发票可以开多月信息费,但需要按月单列; 每张发票也开多个业务,也需要分业务单列,同时必须标明:**月SMS(WAP、IVR、彩铃等)。
4、全网SMSSP没取得黑龙江通信管理局备案前,按有限公司的要求要暂停结算,请不要向我公司邮寄发票,否则丢失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