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梦网合作伙伴:
根据MonternetSP合作管理办法SMS分册的第六章第二节第四点的相关规定,从2006年8月开始,在海南地区产生的梦网SMS信息费,其高单价费用统计口径由原先的按业务统计高单价费用改为按用户统计高单价费用,具体如下:对某客户定制的某SP某项业务,如果应收取信息费除以其成功接收到的MT条数大于2元,则不收取该客户该业务信息费(扣除的停机、销号、沉默客户费用不能重复)。
特此通知,如有疑问可询
[email protected],话:13976600001-375 张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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