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号码收费政策实施后“95”字头全国统一短号码供需关系的变化,信息产业部日前发布通告,对“95”字头短号码管理政策进行调整。
通告规定,为满足跨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对不同位长短号码的需求,在原启用5位位长的“95”字头短号码分配基础上,启用6位位长的“952XXX”号码分配。同时,在原对银行、保险行业开放短号码申请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号码申请范围扩大至证券、物流、民航等行业的大型服务型企业。
通告还规定,对于申请用于呼叫中心等业务的“95”字头短号码,在现网支持能力具备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再对号码的拓展位长做限制性要求。申请者可自行提出号码的具体结构和位长,在不违反有关业务政策的前提下,经审批后使用。对已申请的短号码,如码号使用者拟调整号码的结构位长,应向信息产业部另行申请办理。对于申请多业务共用号码的,在不存在用户遗留问题且不影响接入资费和网间结算等问题的前提下,经审批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