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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涉黄处罚慧洋:一场非制度的SP意外死亡?
网友【老编】 2006-12-02 20:30:33 分享在【时代发展的印记】版块    1    1
[内容提要] 在风声鹤唳的岁月,还是有同志不小心倒下。媒体的曝光几乎可以带来毁灭性的打击,我们在为中小SP抗风险能力的孱弱、缺乏危机管理意识,以及自身经营不规范叹息的时候,是否还可以延伸到对舆论监督的越位或滥权,或者运营商内容监管的缺位与不力的思考?一切有助于产业和谐健康发展的探索和思考都是有益的!

SP们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大腕们对国内SP面临新一轮洗牌、境外资本虎视眈眈的预言还没有消停,近日新华社、京华时报、北京电视台等权威媒体对中国联通神奇宝典业务涉黄的重磅报道,又接着把SP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7月3日,中国联通有关人士在紧急召见媒体后表示,即使存在共同利益,也绝不会对违法违规SP(服务提供商)手软,并迅速对报道中所披露的涉黄业务提供商——上海慧洋科技有限公司做出停止该业务的处理。如果经国家相关权威部门的认定,上海慧洋的图片定性为‘淫秽’或‘色情’,中国联通将永远停止与该公司的合作。

慧洋中招,谁会高兴?

一场SP生存的经典剧拉开了帷幕,如果结局是上海慧洋的倒下,谁会高兴呢?我想,运营商不会高兴,在事件发生后联通就迅速对慧洋课以重刑,并立即向SP发出加强内容整风的通知。此外,联通还再次高举国有特大型企业的光辉旗帜,表示时刻清楚自己承担着的社会责任。SP们更不会高兴,它们在侥幸躲过一劫的同时,也多多少少会夹杂着几分兔死狐悲的惺惺相惜。在风口浪尖行走的岁月,早已培养他们无所不在的敏锐,一场暴风雨就要来临!用户会高兴吗?这倒是一个真正的问题。不过,我想一定会热闹的涌现出几组彼此对立、分野的阵营,因为有人无聊,就有人崇高,“黄色”的存在抑或泛滥,绝对不只是贩卖者一厢情愿的原罪!

值得庆幸的是,迄今被曝光的只有慧洋,只有联通;需要警醒的是,手脚不干净的SP得抓紧时间尽快净身。这年头,谁敢保证自己的屁股时时刻刻都干净?

其实,圈内人士们都清楚,这并不是媒体第一次对SP涉黄业务的曝光,也不是运营商第一次因为内容的涉黄对SP严刑峻法,相比2003年非典过后ChinaMobile发起的那一场整肃运动,这一次似乎还只不过是一个序曲,而且还带了点偶然和意外的味道。但不幸的是,为什么还是有同志中了招?

经典的死亡路线图

悲剧总是惊人的相似。在一幕幕SP出局或倒下的悲剧影像中,我们总能清晰地找到下面这组提纲挈领的关键词:内容或营销的失当——用户大量投诉——媒体曝光——运营商处罚——行业整风。一轮接着一轮,跟女人的月事,心烦了就来,来了就更心烦!

我们从来不惊诧SP的倒下,因为大家都是成年人,懂得身在江湖生生死死的世俗。我们惊诧的是SP倒下的缘由——请允许我们做这样的假设或扣问,如果没有媒体的曝光,结果会怎么样?

中国企业已经有不少在媒体枪口下到掉的先烈!秦池被媒体披露勾兑的秘密后的一蹶不振;三株、巨人被媒体先入为主误判后的轰然坍塌。。。。。。慧洋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

率先举起达摩克斯神剑的,为什么总是媒体?

学习一把以德服人,我们先来找找自己身上存在的诱因吧。经营的不规范,产品和营销高度同质化的困惑,以及对媒体关系维护的漠视,危机公关管理意识的缺失,危机预防和控制理念的幼稚,抗风险能力的。在慧洋一案中,都火烧屁股了,其老总朱益还能说的出来,自己并不知情,并表示只要不性交就不黄!跟孔乙己老兄读书人偷书不算偷算窃,简直有异曲同工之妙。这种不严肃的轻谩实在是对整个SP行业的嘲弄。对那些长期以来习惯于寄生运营商,习惯运营商营销,轻视媒体合作,漠视自身品牌美誉的传播,漠视SP本可以扮演更崇高、更积极的社会价值的人们,是该到了洗洗睡了的时候了!

然而,面对这些不断重复的因为媒体的善意或正义所引起的意外死亡,我们是不是也需要去思考另一个庄严的命题,媒体舆论的监督难道不会发生错位或越位?或者参与、监督过度吗?

我们暂且抛开媒体的商业广告传播功能,抛开部分媒体也曾为广告利益而有意无意扮演涉黄业务的传播不谈。媒体曝光和舆论参与的初衷,是要引向死亡还是促进行业规范和健康?我想这其中绝对不仅需要社会的良心,还需要新闻表达的技巧。公共新闻伦理的内核不在于拯救,不在于对阶级敌人施以打击和批判。

究竟谁来为内容监管的失责买单?

面对媒体所掀起的舆论漩涡,作为SP产业龙头老大的运营商难道也只有不假思索,便举起屠刀做出顺应媒体民意的选择?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相关人士解释说,联通和SP签完协议后会对SP提供的内容进行审核,但由于运营商确实没有权力来定性什么是淫秽、色情,所以只能按照中国联通自己的标准来判断是否“健康”或“适宜”。到目前为止,也只能认定上海慧洋的一些图片“不健康”。中国联通只能是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进行管理,而界定违法必须由相关执法部门进行。联通作为运营商,毕竟不是执法部门。

在电信法迟迟未能出台,独立的电信监管机构尚未明确,电信立法远远滞后于电信产业发展现实的现阶段,联通等运营商乃至中国国家信息化产业部在内容监管层面的尴尬可以理解。但这种尴尬的处境掩盖不了运营商作为SP产业的龙头所应该承担的对内容进行审查和监管的职责和义务。

不是没有内容审查的管理和规范,联通和移动等运营商在其SP合作管理办法中也都体现了对内容管理的规范性要求,但这些现在看来还是远远不够。在目前的现实下,无线增值业务的内容审查和监管,运营商不做,谁来做?

显然,联通、移动等电信运营商如果不能在内容层的监管上身体力行并有所作为,不能在比照和借鉴传统媒体的基础上,结合手机的媒体特征和技术特征,建立完善的、严格的内容审查及传播监控管理制度,那么最近一则新闻报道中提及ChinaMobile、中国联通争相谋变媒体服务商的期待和梦想,就可能会停留为一种青春期的萌动和憧憬!
联通和移动应该真正把自己老大的位置做好,不推诿,不等待,也不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有行为示范,身体力行进行扎实的制度建设方是确保产业走向良性的根本。

制度建设促进产业和谐

在一个由运营商、SP、CP,还有媒体、政府等各个单元组成的大生态环境中,除了精诚的协作、厚道的鼓励和批评,至关重要的是只有通过坚持不懈的制度建设,才能构建起扎实、健康、完善的产业生态。

请允许我们用对慧洋遭遇的真诚默哀和深省,来呼唤和期待一个和谐、规范的产业环境的到来!

(申明:以上仅代表个人独立的观察与思考。MSN: [email protected]
meiguo.com 发布人签名/座右铭这家伙浪费了“黄金广告位”,啥也没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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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6-12-02 20:30: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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