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其实只要研究谁需要枪支保护自己,就可以知道问题的根源所在。
首先允许美国民众持有枪支这条宪法是美国的国父们设立的,但是美国的那些国父是什么人?
从美国是一个国家的立场去看,他们是开国者,是缔造自由美国伟大的圣贤。
但是从他们当时属于英国公民的立场来看,他们大英帝国是分裂份子,叛乱份子。
当初他们敢叛变英国,并且能够成功,还不是因为当时他们手里有枪嘛!
说到美国独立不得不说的是,美国的那些国父们的能力并夸大了,他们根本没有能力实现独立。当时和英国作战的主力是法国的军队,至于法国为什么要帮助美国独立,那涉及到法国当时与英国争霸的问题。
其实美国独立战争的,除了得到法国帮助之外,西班牙与荷兰也出了很大的力气,总的来说是当时国际“反英势力”一起合作,在北美大陆打败了英国人。
荷兰原来是海上马车夫,后来被英国干掉,西班牙的海上霸主地位也是被英国干掉的,所以他们他们就一起组成了“国际反英势力”在北美与英国开战。
那时候美国所谓的民兵,其实都是雇佣军,是各州大地主,大商人,走私份子各自出钱雇佣那些生活不下去的人与英国军队对抗。
总的来说那些人就是拿钱卖命的,而且各州的“大财主”只为本州的雇佣兵出钱。就在他们与英国对抗期间,由于资金耗尽,大财主们没钱给雇佣兵发工资了,还闹出过多次雇佣兵“罢工”的情况。
当时法国、西班牙、荷兰为了维护“国际反应联盟”的稳定不得不借钱给的那些“叛乱头目”解决雇佣兵的工资问题。
美国独立也就是在“国际反英势力”一起合作的努力下促成的,美国的那座自由女神像就是法国人送的。
在这里不得不说的是,当时美国境内有200万人口,但是并非所有的人都支持那些叛乱行为,起码有三分一的人口是认同英国的。而且也和英国军队一起与那些叛乱份子作战。只不过最后英国输了,那些人不得不逃离美国,有很多人就去了加拿大。
美国在打败英国人后,在各回各家,各找各妈,还是建立一个统一邦联国家的问题上吵了很久。
当时各州的大地主、大商人、走私份子好不容把经常要他们交税的“太上皇”英国人敢跑,这时候要是组建一个绑联国家,岂不是又要给自己找一个要让他们交税的“太上皇”,这让英国各州的“大财主们”很为难。
但是当时美国虽然借助“国际反英势力”获得了独立,但是英国当时的实力仍然很强,如果各州不团结在一起的话,那是相当“弱鸡”的。
在当时这些各州的“大财主”的想法中,他们是不愿意成立一个邦联国家,再给自己找一个需要收他们税的“太上皇”,但现实情况又不得不让他们意识到必须抱团取暖。
由此美国就在这样的背景下成为了一个邦联国家,但是当时各州的大地主、大商人们害怕“联邦政府”以后会像英国人一样不断的增加他们的税率,所以就弄了一条永远不可以修改的法律,那就是人民的持枪权力。
这条法律的确是为了防止“暴政的联邦政府”对他们进行侵害的。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他们有权力推翻“暴政的联邦政府”。
其实说来说去,就是那些大地主们,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所以才制定了这条法律。一旦联邦政府出现“暴政”的时候,他们就可以快速的花钱组织起熟悉使用武器的雇佣军去推翻美国的联邦政府。
其实大家也看到,美国的军火生产都是资本人控制,不是美国联邦政府控制的。美国资本家可以放弃任何一类制造业,但是军火生产他们抓的死死的,在美国的十大财团中,所有财团都涉及军火生产。
从本质上来讲,允许民众持枪的不是美国联邦政府,而是缔造美国联邦政府的大地主与大商人为维护自己利益保留的一项权利。
他们是担心以后他们失去对联邦政府控制的时候,联邦政府会掉过头来用枪口对准他们,而他们却无还手之力。
同时为了保证他们失去对联邦政府的控制权,他们在设置美国体制的时候,下了很大的功夫。
对于这一点研究美国体系与美国历史的人都知道,所以不要把美国的一些东西想的那么高大上。
假如持枪真的有那么好,美国怎么会有人反对持枪,这里的关键问题是持枪对谁有利的问题。
美国民主党一台就要增税的,他们当然反对持枪,共和党一台就是减税的,所以他们支持持枪。
在共和党眼里,民主党人当美国总统,都有“暴政倾向”,所以共和党是不可能放弃持枪权的。
出处:见配图水印(本文所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