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 华纳 滚石 Sony-百代……
七大唱片公司向Baidu.com索赔167万
MP3版权隐患终于爆发了
继败诉于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侵犯音乐著作权一案后,Baidu.com再次陷入MP3侵权纠纷。
昨天,Baidu.com又坐上了北京市一中院的被告席。此次起诉的原告是环球、华纳、滚石、Sony-百代、正东、新艺宝和金牌娱乐等Hong Kong七大唱片公司,他们状告Baidu.com未经允许在其经营的网站上对涉案的137首歌曲进行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并为此向Baidu.com索赔经济损失167万元。本报早在8月22日的深度报道《新富Baidu.com能否绕过Google老路》一文中,就对网络搜索行业侵权问题提出警示,仅仅一个月之后,Baidu.com就陷入了著作权的“雷区”,“这不仅仅是Baidu.com的问题,而是搜索引擎需要共同面对的问题”。Baidu.comCEO李彦宏日前就音乐侵权问题发表了这样的看法。
法庭上,双方争论的焦点在Baidu.com网站上歌曲的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是否侵犯著作权。七大唱片公司诉称,他们拥有涉案的137首歌曲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但未经其许可,Baidu.com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这些曲目。他们认为,Baidu.com的行为构成侵权。七大唱片公司请求法院判令Baidu.com立即停止提供涉案歌曲的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并赔偿损失共计167万元等。
“Baidu.com并不在自己的服务器上存储MP3,只是提供链接。”Baidu.com在法庭上辩称,Baidu.com只是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按照技术规则为网络用户提供有针对性的搜索结果,其MP3搜索与其他搜索引擎服务没有实质性的区别。Baidu.com还认为,自己并没有提供涉案歌曲的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因为Baidu.com的搜索引擎服务系统依据技术规则对搜索结果自动生成链接列表,并没有对任何被链接网站(页)内容进行非技术性的选择和控制。
“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网络MP3的著作权没有明确的规范。”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律师吴晓东告诉记者。他表示,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法院审理则基于诉讼双方提供的法律依据和技术依据。
网络版权联盟秘书长王斌向记者表示,互联网的知识产权保护要从源头抓起,真正侵权的是提供MP3下载的网站,而Baidu.com只是技术服务的提供者。同时,这也恰好提醒整个网络搜索业,他们在经营上应该注意在哪些方面涉及版权问题。
转自:北京现代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