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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恋
网友【小梦】 2006-04-07 10:32:01 分享在【精美灌水版块】版块    6    1
(一)

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看着滚滚红尘中上下起伏的面孔,我突然间有了一种人浮于世的感觉。是的,人浮于世。“事”也许会循环往复,“世”却总是代有升降的。仅仅浮在今世我们的生活恐怕最容易泡沫化,我们难以隔着沧桑遥望不为风雨所飘摇的永恒人性。于是我的眼睛被我人浮于世的感觉擦亮,我看到三十年代一个名叫方乃器的男人从岁月深处冉冉走来。

(二)

咔嗒,咔嗒,咔嗒。方乃器一边走一边听着自己皮鞋踏在青石路面孤独的声音。这个三十岁的男人面无表情,叨在口中的香烟闪动着昏黄的光焰,似乎唯有这光焰才温暖着寒凉的黑夜,而黑夜是他无边的寂寞。

从口袋里掏出烟盒,手指头机械地往里探。烟盒已经空了。方乃器懊丧地把空烟盒往地上一扔,看到颇有凉意的风把烟盒卷着在地上踉踉跄跄地翻滚。翻滚的是烟盒上闭着一只媚眼的女郎,翻滚的是女郎娇艳的红唇。女郎的红唇是烟盒上最招眼最刺目的色彩,方乃器疲乏的眼睛于是便有些恍惚,索性任幻觉随意发展。在恍恍惚惚的视线中,幻觉把美人脸慢慢溶化,先溶化的是高挺秀丽的鼻子,紧接着是描有蓝色线纹的眼睛,其次是弯弯长长按照西洋流行式样修剪过的冷艳眉毛。于是,最后只剩下一张鲜红鲜红几近狰狞的嘴唇,那嘴唇因其他部位的消溶而被强化,似乎这张嘴唇就是一个完整的有生命的女人,就是揭去女人画皮之后最有代表性最具象征意味的女人原形。方乃器这才明白过来,原来天已经渐渐亮了,亮度使他的视力足够对烟盒的图案造型毫不费力地打量。至于狰狞红唇,那恐怕只能归结于他荒凉寂寞的心态。方乃器的心态可以用一句古诗来概括:红是寂寞绿是愁。方乃器从灯红酒绿红男绿女的夜总会逃进寒凉的黑夜,他竟然不知不觉在青石路面行走了一夜。长长地吁了口气,方乃器想,确实,心累的时候肉体的疲乏反倒麻木了。

只有亮度没有清晰度。不仅烟盒上的红唇只有色彩只有轮廓没有细致的线条与纹路,路边的槐树与杨柳竟也只能听到苍凉的哗啦哗啦声而看不见树叶的形状与丑陋但真实的疤痕瘿瘤。原来有浸着凉意的浓雾神不知鬼不觉地散开,方乃器看到自己淡黄色的法式西裤竟也如同女郎的眉眼一般消溶在浓雾里,仿佛只有一双黑得发亮的皮鞋在路面上无腿地行走。这本是极自然地事情,在雾中,对人视觉具有效果的是深色或艳色,浅色或素淡一点的颜色常常会被浓雾吞噬或弱化。可是方乃器却觉得心里有怪怪的感觉,似乎是物质的皮鞋吸收吞没了正在凉风中漫无目的踽踽独行的自己。这种感觉也雾一般在胸怀间弥漫,方乃器惆怅而立,立在被太阳照亮却没被太阳温暖与柔软的凉风中。

咔嗒,咔嗒,咔嗒。已经站住了。可是仍有皮鞋的咔嗒咔嗒声在耳畔响。一开始方乃器还以为是听力上的惯性,就像长时间乘坐火车后躺在床上时仍有一颠一颠的感觉,耳朵听了一夜的咔嗒咔嗒声这会儿也完全有可能在听力上再保持一段时间。可是过了一会儿方乃器就觉得有点儿不对劲,咔嗒咔嗒声不是慢慢弱下去,弱下去,直至消失而是慢慢清晰起来,方乃器觉得它已经清晰得使周围都沉静了下去。正是在沉静的衬托下,清晰的咔嗒声不改变节奏只改变音量,音量不仅仅增加着物理现象而且也增加着心理现象,方乃器觉得恐怖一点一点被积累起来。

其实最恐怖的倒不是恐怖本身而是恐怖迟迟不现身,方乃器实在忍不住,尽管走了一夜这会疲软麻痛的感觉终于涌上来了,他还是相当敏捷地转过身子,于是他几乎要啊地一声跳起来,他看到一双红色高跟鞋在浓雾中鲜艳地向着自己走来。高跟鞋上没有人。

万幸的是这会儿脑子转圈反而快了,方乃器竟然能够想起此时已经是破晓时分,只不过因为浓雾的关系青石路面才安静如夜晚。鬼会在白天现身么?再说,自己在人世间已经够厌烦够疲倦,就算和鬼打交道也没有什么好怕的。说不定,鬼比人更可爱,人就是因为要掩饰自己的可怕才捏造出鬼呀什么的来转移视线。

方乃器于是镇定下来朝红色高跟鞋探看。他终于明白过来了,高跟鞋上有女人。女人穿一袭白衣,女人面容苍白,在浓雾的遮蔽下,乍一看还真有红色高跟鞋自己行走的效果。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自己刚才不还有一种感觉,自己不还看到淡黄色的法式西裤如同烟盒女郎的眉眼一般消溶在浓雾里吗?

可是在这么一个时辰,在这样的浓雾里,一个女人穿着红色高跟鞋咔嗒咔嗒地行走在青石路面上,这确实有些不同寻常。更不寻常的是女人从小巧的坤包里取出一面精致的镜子,从容取出口红抹在嘴唇上。

“先生,雾里看红红更艳”。

声音幽幽的,好像哀怨着什么,又像企盼着什么。声音在凉凉的浓雾中具有一种如梦似幻的效果,仿佛在你半睡半醒之际有人在你耳边轻轻呢喃。小时候方乃器听祖母讲过无数的鬼故事,不知怎么搞的方乃器此时一下子记起其中的一个。那故事是说有个男人死了老婆,男人和老婆感情很好,特意请人把老婆的芳容描画下保存。不想这画有一天竟然不见了,男人很伤心,伤心着伤心着就睡着了。就在半睡半醒的当儿,男人听到一种又尖又细的哭声,那哭声说,咱俩这么好,哪能背靠背?咱俩这么好,哪能背靠背?男人一激灵就醒过来了,醒来之后还以为自己在做梦,于是就没当一回事,接着睡。又快迷糊过去的时候,他又听到那又尖又细的哭声,哭声还是说,咱俩这么好,哪能背靠背?咱俩这么好,哪能背靠背?男人又醒了,醒了之后觉得有点儿不对劲,可左想右想还是想不出来个头绪。想着想着就困了,男人接着睡,于是又听到又尖又细的哭声,哭声还是说,咱俩这么好,哪能背靠背?咱俩这么好,哪能背靠背?这下子男人再也不敢睡了。男人睁着眼睛躺在床上,突然间就想起什么来。男人把床翻过来一看,老婆的画像不知怎么回事竟然贴在床背上!男人吓坏了,尽管很喜欢老婆,他还是放了一把火把老婆的画像给烧了。

小时候,方乃器最害怕的就是祖母反复渲染的又尖又细的声音,祖母撮起嘴唇捏着嗓子喊出来,听得方乃器毛骨悚然。今天,女人的嗓音虽说不是又尖又细,方乃器却感到鼻涕竟然从鼻孔里钻了出来,他觉得脑门那块儿很热,鼻涕很冷。于是,当红色高跟鞋又跨过来一步,当红唇仿佛悬在空中一般一开一合,当“先生,雾里看红红更艳”的声音再一次幽幽响起,方乃器发现自己找的一大套理由像什么鬼不会在白天现身鬼说不定比人更可爱等等根本就不起作用,他哇的大叫一声,噼哩啪啦唏哩哔啦地撒丫子就跑。他在狂奔的时候仍然听到声音从背后幽幽传来,声音仍在说:“先生,雾里看红红更艳”……“先生,雾里看红红更艳”。

(三)

对于方乃器来说,女人的红唇是血腥,是狰狞,是野蛮的温柔,鲜艳的丑陋。他有一种病态的“红唇情结”。比如说,在夜总会里,当女人跟他说话时他必须避免视线与女人的面部接触,要么看脚尖要么茫然四顾,任忧郁与淡漠在眉宇间薄雾一般飘浮。奇怪的是,这种气质恰恰能够吸引女人,女人撇开献殷勤胁肩谄媚假充绅士或骑士的男人,小鸟似的的轻盈在他周围。他不看女人,但他仍然感受到女人的红唇闪烁出鲜艳而冰冷的某种东西,那东西寒凉地在他周围弥漫,就像寂寞在他胸怀间弥漫。

方乃器右臂上有一块疤。疤的形状很特殊,像女人吻过之后留下的稍有缺损但仍能辨出大体的口红。不,口红只是一种颜料,是女人的痕迹,那块疤简直就是女人的红唇,是女人渗入他胳臂上的烙印。那是母亲留下的,方乃器病态的“红唇情结”恐怕就是母亲亲口咬出来的。

说实在话,方乃器从小就怕母亲。这倒不是说母亲待他太坏,恰恰相反,母亲待他太好了。母亲是大家闺秀,刺绣针黹极细腻极精美,按说洗衣服这样的粗活应该不会做的,可母亲不,母亲经常洗衣服。母亲不替自己洗也不替其他人洗,母亲只给方乃器一个人洗。母亲洗衣服甚至还采用了一种很古老的方式,用一根棒槌在衣服上槌呀槌,槌出一种很哀怨很忧郁的声音。

衣服干了,母亲就会轻唤:“乃器,过来换衣服”。母亲说话时眼神空虚寂静,就像透过方乃器正在成长但还幼稚娇嫩的躯体把视线落在后面的某个人身上。每次换衣服,方乃器忍不住想扭过头去看看身后究竟有什么,可是望见母亲脸上近于痴幻近于迷茫的表情,他不知为什么自己竟然就不敢转身了。

吃饭时母亲自然也是把好吃的东西往方乃器碗里挟。“乃器,多吃点,身子要好好养着才行。”母亲说话时不像是跟一个小孩说话,母亲说话时温柔婉约,小指美丽地朝上翘着。嘴唇却是鲜红,红得简直要朝下滴血。方乃器看着那嘴唇就有点儿害怕,好像坐在那里替自己挟菜的不是熟悉的娘亲,而是一个穿一袭黑色旗袍登一双墨绿色灯芯绒鞋的陌生女子面色苍白着,全身的鲜血似乎都凝聚在那小巧精致的嘴唇上。

除了说“乃器,多吃点,身子要好好养着才行”,母亲很少说话。只有一次例外,那天方乃器怯生生地说:“娘,今天去学堂时有人对我说咱们家女人气太重了,说咱们家没有男人。娘,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我不是个男人?”

母亲当时刚刚说完“乃器,多吃点,身子要好好养着才行”,眼睛中一跳一跳地闪烁着柔软的光。听完这话柔软的光立即坚硬起来,硬出一种寒凉。寒凉尖叫着扑到方乃器脸上,他呆住了,筷子啪嗒一声掉在地上。方乃器听见一只青花瓷碗竟也发出清脆的碎裂声,不知道是自己碰落的还是母亲摔下的。

“男人!男人!”,方乃器怎么也想不到母亲竟然能够发出这样可怕的声音。母亲的嗓子清越妙曼,带点儿神秘幽深微的磁性。可是那天在青花瓷碗碎裂之后母亲竟然如一只母兽般狺狺锐叫,锐叫给方乃器造成的印象简直是用一枚冰冷坚硬的指甲刮擦更加冰冷坚硬的玻璃。

“男人哪里有什么好东西了?这个家里面多点儿女人气才好呢,男人都死在外面才好呢!”母亲神经质地喊,头发因呼喊时的歇斯底里而披散下来,其中一络斜斜遮住母亲的眼睛,使得浑身颤抖的母亲看上去相当恐怖。方乃器忽然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似乎站在面前的就是一个披头散发的女鬼,于是他也浑身颤抖起来。

女鬼喊完之后不再说话,亮出白厉厉的牙齿啃着桌上的鸡腿。方乃器听到女鬼竟然把骨头嚼得咯吱咯吱响,他又看到女鬼竟然把鸡腿上部的白色脆骨咬了下来,鲜红的舌头一卷就入了口。咽部与喉部则开始蠕动,明确显示出白色脆骨被咽下后的走向。

咯吱咯吱,嚓。咯吱咯吱,嚓。方乃器不知道女鬼喊出的“男人”究竟是指什么,但是他觉得女鬼已经把“男人”嚼碎了吞到了肚子里。他看到女鬼的嘴唇鲜红欲滴,觉得正在上面闪烁的便是“男人”血。

平常,母亲的确往方乃器的碗中挟过许多好菜。有一点非常奇怪,挟别的菜时,母亲只说一句“乃器,多吃点,身子要好好养着才行”,可是吃鸡腿时,母亲虽然沉默寡言,但还是要再说一句:“这可是你最喜欢吃的”。方乃器很纳闷,鸡腿本不是他很喜欢吃的。今天,看着母亲女鬼一般的吃相,方乃器觉得鸡腿与母亲所说的“男人”之间有着神秘得近于恐怖的关联。

方乃器不敢动,他屏住呼吸,眼帘抖抖地往下垂着。不是看到,是听到。突然听到母亲凄厉地说了声:“要是你父回来了,你敢喊他,仔细你的皮!”,他这才知道自己原来还有父亲。这是母亲第一次向他提起父亲,那时候他根本想不到自己竟然还能够见到父亲,在他十五岁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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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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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梦 Lv0 创始功勋
(四)

“乃器,这是你父,快喊你父。”母亲说。母亲寡妇一般的黑色旗袍竟然换去了,代替它的是一件藕色短袖旗袍。旗袍勾勒出细口长颈花瓶一般的曲线,只是多出两条柔软细长的胳臂。那两条胳臂就从袖口延伸出来,雪一般洁白着。

方乃器那时候十五岁。十五岁的少年已经不会再问:“娘,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我不是个男人”那样的蠢话,他用一双比幼时长大了一些但仍然很清澈的眼睛盯着花枝招展的母亲,心中竟然微微泛起一股醋意。

微笑如蝴蝶一般飘飞在母亲脸庞,那脸庞从来没有盛开在自己面前。一种类似破晓前柔光的光芒闪烁在母亲颊上,母亲守着自己的时候还从没有这样光彩照人。母亲走起路来如凭虚御风,以前他还从没见过母亲如此轻盈。母亲说话时伴以丰富的表情与优美的手势,以前他还从没见过母亲如此生动。倒是那种痴幻迷茫的眼神依旧,但是那黑亮的瞳孔映照着一个瘦削男人的影像,痴幻迷茫因这影像竟也活泼起来了。

“乃器,这是你父呀,你父出门已经十多年啦。见了你父为什么还不喊?”让方乃器感到惊讶的是母亲的嗓音中竟然混有一种讨好谄媚的腔调,那腔调很明显不是冲自己而发,因为母亲说话时并没有面向自己。母亲用又害怕又喜欢又哀怨又疼爱的眼光直直地盯着那个瘦削男人,呓语一般说话。呓语当然不是说给旁边听的,呓语只浸泡在梦中。虽然还只有十五岁,方乃器知道那瘦削男人是梦而自己是,是旁边。

于是他自然要好好看一看那个瘦削男人了。瘦削男人的模样确实算得上英俊,笔挺的西装与乌黑发亮的皮鞋也相当合身。不过打量瘦削男人时方乃器有些生气了,瘦削男人有着一种疲倦厌烦的神气,那神气使他显得很倨傲。就在这个倨傲的男人面前,一向倨傲的母亲竟然水一样柔顺柳一样温存,母亲嘴角的笑纹像粉红色蚯蚓,刷的一声就灼疼了方乃器的目光。方乃器觉得那粉红色蚯蚓具有贱兮兮的形状。

“乃器,还不快叫!”

母亲终于扭过头来把视线落在方乃器身上。视线是落过来了。可是母亲的目光竟然有冷冰冰的东西刺刺地闪烁,声音也被提高,带威胁意味的尖锐从母亲本来近于胁肩谄媚的语气中脱颖而出。

“快叫!”母亲又喊了一声,方乃器看到母亲的牙齿白厉厉地冲自己寒凉。瘦削男人这会儿也站住了,幽幽地朝方乃器望,脸上呈现出惊讶的表情。

方乃器终于爆发了,他的爆发其实相当节制。冷冰冰、尖锐,白厉厉,这些形容词猫爪子一般在他胸口那块儿搔着。男人惊讶的表情又点燃了他积蓄已久的醋意与委屈:从进门以后,这个男人,这个号称是自己父亲的男人竟然正眼都没瞧自己一下,直到这会儿惊讶了才朝这边望。而对于这样一个无人情味的男人,母亲竟然极尽讨好谄媚之能事,母亲甚至为了这样一个男人对自己冷冰冰,尖锐,而且还有,白厉厉。

我不会叫的,方乃器冷冷地说,他竭力使自己不要太冲动太张扬,他觉得那样不够成熟,不足以报复那么刺伤自己的母亲。他做得相当成功。

你别忘了,你曾经告诉过我,要是我父回来了,我敢喊他,仔细我的皮。

时间凝固了,空气凝固了。只有喘息声飘浮在凝固上,只有挂钟声滴落在凝固上。

母亲的胸脯大幅度起伏,这种胸脯大幅度起伏的呼吸方式一定牵动了某种内在的痛楚,因为母亲的嘴角有一根青筋抽搐起来。母亲的皮肤是那么白皙,青筋的抽搐给人一种很透明的感觉。

可怕的是母亲嘴角仍保持着那丝笑纹的形状,只不过原先的粉红色慢慢冷却下去。母亲在今天泛起的类似破晓前柔光的光芒、凭虚御风般的轻盈、伴以丰富表情与优美手势的生动都在一点点地冷却,方乃器后悔了。这个时候他觉得母亲很可怜。

“娘,我……”

母亲突然以惊人的敏捷拽过方乃器短袖绸衫外的右臂,俯下头去“吭哧”就是一口。这一切都在电光火石之间完成了,方乃器大张着嘴巴,看到红艳艳的鲜血汩汩地流了出来。瘦削男人此时木头一样竖在房间里。不是痛,是寒凉。一股寒凉透过伤口迅速地弥漫在方乃器全身。

“哈,男人……”。

母亲脸上可怕的笑纹经久不息,嗓音低沉而古怪。直直地,她僵尸一般弯儿都不拐走向瘦削男人,瘦削男人惊恐地闪在了旁边。

凝固。方乃器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他觉得瘦削男人闪在旁边是一种极寒冷的动作,母亲被这寒冷冻得凝固住了。

“娘……”

方乃器大叫一声,顾不上伤口鲜血汹涌的流势朝母亲奔去。母亲把脸朝向他,面色苍白,嘴唇鲜红。这副样子吓住了方乃器,他停住脚步。

“乃器,娘,娘……”

母亲支撑不住了。方乃器见过堆好的细沙被人踹一脚之后慢慢塌下去的情形,母亲就以这样的情形慢慢塌在方乃器十五岁的臂弯里。方乃器想和母亲说几句话,他的口型已经成形,他的声音马上就要脱口而出,这个时候他却惊恐地发现母亲的瞳孔开始扩散,母亲在他臂弯里迅速冷却下去。冷却之前,有一个声音还是从母亲的喉咙散发出来。声音说:“男人”。声音很平静,平静得像萤火虫发出来的光。

后来,经历过男欢女爱的方乃器知道,母亲的死亡不能简单地用心脏病发作来解释,母亲把生命,把一个女人的生命烙在了自己右臂上。右臂上哪里只是一块疤啊。

(五)

……你也叫乃器?你娘给你取的名字叫方乃器?

……

你娘她,唉……

我娘是你害死的。

我……

我不会喊你父的。

孩子,你现在还不懂……

我知道我娘就是你害死的。

你知道什么,你知不知道男人和女人之间的事情是说不清的?我害了你娘?你娘还害了我呢!

另一个方乃器终于激愤起来,居然有两行清泪顺着面颊缓缓淌下。十五岁的方乃器冷冷瞧着,不动也不说,心里面却觉得有点儿诧异。

(六)

十多年前,二十岁的方乃器怀着忑忑不安的心情在拜完天地之后用一根坠有红花的红绸带将新娘牵进洞房。婚姻自然是包办的,尽管蒙着红盖头的新娘看起来身材很好,方乃器坐在洞房床上时还是不敢一下子就将它揭开。他听说过别人结亲时发生的一些事情,其中就包括这么一条:有一家富翁养了个宝贝儿子,娶亲时儿子对媒人说非要找一个“国色”。终于,有一天媒人说找到了,儿子还不放心,央求媒人安排自己亲见一下那女子。媒人一开始面有难色,说“国色”是良家妇女,怎能轻易抛头露面?后来当不住那儿子的作揖打躬,威逼利诱,于是在某日鬼鬼祟祟地找到那儿子,说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的一个亲戚与那女子是堂兄妹,内亲不避嫌,“国色”也和父母大人一起陪着堂兄说话呢,你就假装是那堂兄的亲戚,假装拜会他,顺便不就可以看一看“国色”了?儿子大喜,依计行事,果然见到“国色”坐在屋子里。“国色”一副娇慵的样子,伏在床上正有一个丫环替她骚背呢。儿子拜会“亲戚”时利用余光瞟了“国色”一眼,发现相貌诚如媒人所言。于是择吉纳聘,喜不自胜。等过门时才知道“国色”胸背皆驼,项缩如龟,下视裙底,莲船盈尺。

富翁儿子花了那么多心机、费了那么多功夫还落得了这么个下场,刚从北京读书回来,由老太爷作主,自己的一门亲事就恍兮惚兮地结下了。坐在铺有绿纹杭纺并蒂莲床单、叠有大红套绸苏绣鸳鸯戏水婚被的床上,方乃器越想越觉得这婚事办得仓促,仓促得毫无预兆,仓促得如梦似幻,仓促得他还没有酝酿好心情一件终身大事便瓢泼大雨一般劈头落下。听着异性细微但清晰的喘息在自己小时候住过的老房子中极不真实但又实实在在地飘浮,方乃器觉得喉咙发干,咽一口唾沫都很困难。

想不到在洞房中,说出第一句话的竟是新娘。

“喂”,新娘说。新娘纹丝不动,但确实有声音从红盖头下捂捂地发出。虽然被红盖头遮着盖着,那声音还是很悦耳。

方乃器惊讶得瞪大了眼睛,看见红烛燃着桔黄的光焰慢慢结出一朵美丽的灯花,啪的一声爆开。这场景更强化了如梦似幻的感觉,他更怀疑红盖头下悦耳声音的真实性。

你缺胳膊少腿儿吗?新娘说。

新娘的声音飘过红烛进入方乃器耳朵时被过滤了。方乃器觉得那声音具有一种不可思议的魔力,似乎是哪怕那声音问得再怪诞再让人摸不着头脑再没有逻辑性被问的人也必须回答,被问的人肯定不能没有反应。

不缺。方乃器老老实实地回答。

你是瞎子瘸子吗?

不是。

你是聋子哑吧吗?……哦,你肯定不是的。

新娘的这句话有点儿把方乃器逗乐了,他没有笑,但是他觉得遮在红盖头下的女人如今是生动真实的。

你长得吓人吗?这话问得突兀,给人的感觉是前边都是烟幕弹误导着你,最后这猝不及防的一句才真是要你真正回答的。嗓音又有点儿凄厉,把方乃器吓了一跳。

不……吓人。方乃器觉得自己的回答好笨。笨得像小孩子说话。

那好,新娘长长地吁了口气,现在,你可以给我去掉盖头了。

去掉盖头时方乃器也长长地吁了口气,新娘子眉如远山,肤若凝脂,目含秋水,齿白唇红。美,太美了,美得古典,美得性情,美得还有点儿……啊,神秘。想起刚才新娘子也长长地吁了口气,方乃器突然间泛起一种同甘共苦的亲切感。新娘所担忧的不也正是自己所忐忑不安的吗?大家其实面临着同样想揭开又不大敢揭开的秘密,大家在未知的命运面前无辜而且身不由己地担惊受怕。

于是方乃器温柔地向那个相逢何必曾相识以后就会由相逢走向相识的女子看了一眼,惊奇地发现新娘子已经泪流满面。

天!你……你竟长得这么俊,新娘子说,我简直不相信这是真的,老天对我真是太好了,新娘子的嗓音还是有点儿凄厉,可是方乃器却觉得很感动。人其实挺容易满足的,方乃器想,可就连这点儿可怜的满足老天都那么吝啬,以致于人稍稍得到了点儿自己想得到东西都受宠若惊,都不敢相信那是真的。

这当然是真的。方乃器一边说一边把美丽的新娘揽在了怀里。他很满意,入洞房以来,他这是第一次有了自己是个男子汉的感觉。新娘在她怀里斜斜地靠着,鲜艳的衣服衬托得她的皮肤简直白得耀眼。时值秋冬之际,耀眼的白给人一种寒凉的感觉。

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人了,死活我都要疼你一辈子。新娘说。

方乃器想,这个新娘什么都好,就是有时候话说得太凄厉了。凄厉总归不太可爱。凄厉有点儿让人……恐怖。

(七)
 0   2006-04-07 10:32:23  回复
小梦
3F
小梦 Lv0 创始功勋
其实女人的声音是很好听的,清越妙曼,稍稍带点儿神秘幽微的磁性。女人只在某些场合说某些类型的话时才语音凄厉,凄厉得颇为吓人。

比如说那天,两人正有说有笑的谈兴正浓,方乃器眉飞色舞,女人红光满面,突然,就像一只乌鸦陡然降落在绿叶招展的杨柳上,有阴影在女人正明快着的面容上掠过。方乃器觉察到了。

怎么了,佩玉?方乃器不自觉地压低了声音问,问眼前这个叫作佩玉的喜怒无常的女人。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压低声音。

女人不回答,幽幽地叹了口气。那口气好凉啊,方乃器就坐在对面,他自然而然地感受到了。

我总觉得,女人终于开了口。我觉得有一天你会扔下我再找别的女人。女人的眉头本来很淡,这会儿因蹙起来变浓了。

方乃器急了,他不知道两个人说得好好的女人竟会说起这个。

怎么回事?方乃器提高声音叫道,咱们在一起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你觉得我是那种人吗?

女人不看方乃器,眼神涣散,纤细的十指扣在一起。最招眼的是衣领,让人觉得那是紧紧扼住女人喉咙的什么东西。

跟你没关系,女人说,我只觉得那是命,我的命会那么好,能让我拴住你这么难得的男人?

女人说到了“命”,这就使方乃器哑口无言。谁知道“命”是什么玩艺啊?谁又能对“命”做些什么呢?也许你正踌躇满志,也许你正翘首仰望灿烂辉煌的未来,吧叽一下说不定你就撒腿归西了,咣当一声说不定你就改弦更张了。起因也许就是一个小小的意外,说不定还没有原因。

方乃器嘴巴忘了合拢,呆呆地盯着女人看。他觉得有寒气慢慢在脊背上爬动,爬出一粒粒的鸡皮疙瘩。这个女人太可怕了,她总能在你猝不及防的时候设置一个阴森森的语境,在这个语境里你什么都不能做,你唯一能做的就是梦魇般被她引导。哪怕是误导。

“可是”,女人的声音开始凄厉起来,方乃器想筛糠,然而看看女人直勾勾的眼神,他竟没敢筛。

不管怎么样,我已经是你的人了,死活我要疼你一辈子。至于你疼不疼我,各人凭良心吧。女人紧盯住方乃器,女人的眼睛幽深而且坚定。

疼,疼。方乃器喃喃地说。他现在真像一个梦游者,还是那种能够发出清晰呓语的梦游者。

女人笑了,方乃器揉揉眼睛。他楞楞地朝四处张望,仿佛要确定一下自己正身处何方。可是还没等他醒过神来,女人又说了一句匪夷所思的话。女人说:“从今天起,我要替你洗衣服了。那些下人们也配?”紧接着女人又说:“我说过,我要疼你的。”

方乃器想都没想就说:“好,好,”他这时候根本无法使用理性,他只能依靠感性。他的感性告诉他,女人的声音实在太凄厉了。

女人果然开始洗衣服。她甚至采用了一种极古老的方式,用一只棒槌槌呀槌,槌出一种很忧郁很哀怨的声音。

衣服干了,女人就会用清越妙曼、略带磁性的嗓音轻唤:乃器,过来换衣服。换衣服时女人就用又喜悦又害怕又忧郁又炽烈的眼光看方乃器,看得一往情深。方乃器很感动,他知道女人确实“疼”自己;可是他又不太舒服,他甚至有点儿害怕。是啊,女人“疼”的方式真有点儿……啊,不太正常。

后来方乃器才知道女人“不太正常”的事情还多着呢。他知道,女人没有精神病,女人只是害怕,害怕变幻莫测的“命”。可是,她因为自己害怕而使得别人害怕自己。她其实挺可怜的,然而方乃器觉得越来越忍受不了可怜的她。

啊,今儿晚上吃得可真舒服。尤其是那鸡腿,我从小就爱吃鸡腿呢。方乃器说,他怎么也想不到这句话竟然会惹下麻烦。

第二天,方乃器听到惨烈强壮的鸡叫声。奔出堂屋门,他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凉气。女人左手提一只红冠子绿尾巴的大公鸡,右手拎一把明晃晃的菜刀。也许是提握公鸡的方式不太对头,公鸡不舒服,女人也不舒服,女人被猛烈挣扎的公鸡带得摇摇晃晃,有好几次公鸡差点儿都脱了手。

“你……你,你这是……干,干什么?”方乃器结结巴巴地问。

女人好不容易站稳身子,说,杀鸡呀,你不是爱吃鸡腿吗?今天我把这鸡宰了炖给你吃。

方乃器傻了眼,半天才说,让老张杀不就行了吗?咱们又不是没厨子。再说,你不是有洁癖吗?

公鸡大概也折腾累了,不再扑腾,张开角质的嘴巴喘气。女人把它平放在地上,咔嚓一下从脖子那块儿把鸡脑袋剁了下来。方乃器毕竟是个男人,见过杀鸡的常常是用刀从鸡脖子前边把喉管割断,沥出半碗血后往地上一扔,让鸡扑腾上一阵子才脱毛,据说这样鸡体内没有瘀血,鸡肉色泽鲜嫩。女人大概只吃过鸡肉没见过杀鸡,这一点从她杀鸡的方式上可以看出来。方乃器看到带有粘稠泡沫的鸡血喷涌而出,溅在了女人的手上,小臂上,墨绿色灯芯绒鞋面上。

女人手忙脚乱了一阵终于镇定下来,直直地站在庭院中看方乃器。

我还不是为了你吗?女人幽幽地说,你喜欢的东西,我一定从头到尾彻彻底底地替你操置好。而且只能我一个人操置,我不是说过我要疼你一辈子吗?别说是杀一只鸡,就是……底下的话女人没说,因为方乃器的母亲也就是女人的婆婆在屋里喊女人,问女人有件东西放哪里去了。庭院中于是就剩下了方乃器一个人。看着没了脑袋的僵硬鸡尸与没了身体死不瞑目的鸡脑袋,他突然有一种荒唐的想法,他觉得女人杀的不是一只鸡,是一个,……人。

于是当女人在吃饭时把一只鸡腿挟在他碗里,当女人小手指很好看地翘着,娇声说:“乃器,多吃点,身子要好好养着才行。这可是你最喜欢吃的”,当女人的眼睛闪烁着柔软的光芒时,方乃器只觉得毛骨悚然。

(八)

在灯红酒绿红男绿女的夜总会中,方乃器听到许多人都在讲一个卖花女的故事。

卖花女就站在春雨巷的烟摊旁卖花。摆烟摊的老头喊:“哈德门!骆驼!吉士!”卖花女不是喊,简直是唱,在老人沧桑的声音外平添出一种娇娇的脆脆的声音,拨弄得行人们耳朵里痒痒。结果到后来有一个阔少连心里也痒痒起来了,阔少对朋友们说:“啧,那个卖花女,水灵!声音也好听,能把她喇了肯定够味,”朋友们都怂恿,怂恿得阔少妙计横生,竟然制订出一个颇有戏剧性带点儿美学效果的计划来。说实在的,三十年代的洋场阔少有不少还是挺有才情的,只不过就是“无行”一点(“无行”也比“猬琐”好,窃以为)。

阔少穿一身笔挺的西装,神情忧郁,慢慢走到卖花女面前。

“小姐,买一束红玫瑰”。阔少说,声音低沉,平常的轻佻与活泼收缩隐藏在如今要表现哀伤愁怨的眼珠后面。

卖花女的动作好轻盈,还没让人看清,一束红玫瑰就颤悠悠地捆扎好了,花儿好像就从她手心中生长出来似的,颤悠悠的美丽着。

“不,不是今天”,阔少缓缓抬起头。“请在一个特殊的日子里送给我。”阔少把戏剧性表演得很好,他站在春雨巷口就像站在一个话剧台舞台上,他的造型,他的表情,他的语调,一切都演示出这是一个忧郁哀怨的绅士式贵族式青年。这青年即将恋爱而且即将忍受恋爱的痛苦,这青年即使唉声叹气地住进某家旅店也会因他那高贵的忧郁赢得店主女儿的爱慕。

“什么特殊的日子”?卖花女的嘴唇确确实实像樱桃,这会儿樱桃破了,现出晶莹洁白的籽儿。

“请在一个有雾的早晨送给我吧,就在这里。”阔少把一只手掌贴近左胸,那块儿是心脏跳动的位置。

“为什么?”卖花女看上去并不讨厌阔少抒情性的语调,因为这个羞涩的姑娘竟然又追问了一句。

“因为”,阔少正中下怀,如果卖花女仔细一点的话就会看到一丝得意的笑纹在他嘴角微微泛起。“雾里看红红更艳。”

纯情的卖花女呀,在一个浓雾的早晨,她竟真的站立在春雨巷口痴痴地等待阔少,她以为阔少那么别出心裁富于诗意地选择“特殊的日子”购买一束象征爱情的红玫瑰肯定是为了一位不知怎样令人倾倒的女子,那女子真是有福了。

等了好久阔少才来,因为阔少一向懒惰。如果不是为了继续进行自己的计划,如果不是卖花女的娇嫩美丽吸引着他,他才不会起这么早呢。

阔少从怀中掏出皮夹子抽钞票,钞票被抽出时发出一种很潇洒的“哧啦”声。雾似乎更浓了,雾中的红玫瑰果然很鲜艳。

卖花女要把手中的红玫瑰递给他,阔少说:“小姐,不用了,那花是送给你的。你只要记住,雾里看红红更艳。咱们下次起雾时再见。”

阔少说完就走开,走出一种庄重的步态。其实他心里正巧佻地笑,他用自己的背,用自己覆有黑色外套的背看见卖花女呆呆伫立在浓雾中,手被红艳艳的玫瑰映射着。这正是阔少有“才情”的地方,他知道现在去亲吻去拥抱卖花女肯定会尖叫起来,说不定一记响亮的耳光就会在腮上炸响。那是多么焚琴煮鹤煞风景的事情!

第三次纯情的卖花女果然还在春雨巷口痴痴地等待,阔少果然又姗姗来迟。就在阔少即将到来之际,一辆六汽缸意国制造的旅游车在浓雾中将卖花女撞倒。阔少甚至还听到旅游车刹车时那“嘎”的一声尖锐,当时还没有注意,走到巷口看到地上散开的红艳艳他就明白过来。与此同时他还看到卖花女面积巨大的冷艳血泊。旅游车自然是跑掉了,阔少突然良心发现,把卖花女送到了医院。卖花女伤势严重,很快就香销玉殒了。断气前卖花女的脸上竟然回光返照地泛起了血色,令阔少想起红玫瑰。卖花女甚至还微弱而清晰地说了一句话,那话令阔少听了之后如冷水浇背,从此以后改邪归正,常常在人前讲起这桩往事以表示忏悔与哀悼之情。卖花女说的是,“先生,雾里看红红更艳”。

听完这个故事,方乃器一是惊讶,一是感动,一是后悔。奇怪的是他一点儿都不觉得害怕,他为自己那天的失态感到惭愧。唔,方乃器想,那天自己肯定是见到鬼了,可那是多么美丽多么多情多么可爱的鬼!自己为什么寂寞?自己为什么忧郁?不还是被人世间的所谓“爱情”搞得心灰意冷,不还是男女之间的漩涡已经把他冲击得麻木不仁了吗?他在二十四岁时就体会到了父亲“男人和女人之间的事情是说不清的”那句话的精义,他早就不再是一个敏感脆弱被认为女里女气的少年了。他只是忧郁如故,寂寞如故。

方乃器点燃一只烟,看着青烟袅袅地往上升。下次见到那女鬼时一定要和她聊聊。方乃器把火柴盒打开,一根一根地拗着火柴梗。火柴拗完时他对自己说,能和这女鬼谈谈恋爱大概也不错,那一定是超凡脱俗的。而这人世间,哼!

(九)

方乃器实在忍受不住女人的“疼”了,那种疼不要说“一辈子”,只三年五载就够他受的。女人甚至在屋里走动一下他就即刻心神不宁,女人咳嗽一声他的心就要颤一下。他简直不敢正视女人,只能看着女人的背影想,天啊,天啊,我哪里是娶了个女人呀。这时女人好像知道了他的想法似的转回身,没有一点儿声音,如影子一般静默而寒凉地正面对着他。他于是就无言,眼帘蜜蜂螯了似的垂下,连想都不敢想了。他实在搞不懂这么温柔,这么克己,这么忠心耿耿“疼”自己的女人为什么使自己如此害怕。
 0   2006-04-07 10:32: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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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接受了些新式教育,家境又好一点,有亲友资助的子弟们兴起留洋风的时候,方乃器颇有了一种久旱逢甘雨的亢奋感。他鼓动如簧之舌在老太爷那里游说,像个孩子一般在母亲面前撒娇,像苍蝇见了血一般温习外文,像狗过不了河似的着急着自己还呆在阴森森的老屋子里。当然,他也像老鼠见了猫似的寒噤着女人。女人的声音于是越来越凄厉,两人形成了恶性循环。

终于,方乃器如愿以偿地得以留洋。那年他已有了三岁的孩子,他记得自己给孩子起的名字叫方文武。

(十)

方文武一直被母亲叫作方乃器,不知道自己原来还有一个名字。不知道自己曾被叫作方文武的方乃器对父亲深恶痛绝,父亲屡次来信敦促他到南方某都市协助自己经营效益已颇好的产业都被他用沉默拒绝了。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方乃器即方文武二十四岁的时候。

那时候方乃器在北京读书。被母亲咬过一口,对父亲沉默仇恨的方乃器是班上最落落寡合的一个,被同学称作“孤雁”。孤雁的眼神常常是凝视的,不过那种凝视不痴呆。他好像挺深情地遥望着什么,带着迷恋,因而也就具有了活活的跳动的光。那“什么”自然是别人看不见的,方乃器自己也怀疑究竟存在不存在那“什么”,但他宁愿就这样梦幻一般凝视,任一种温暖的湿润在他心头缓慢地酝酿与翻滚。

温暖的湿润是方乃器读西洋小说时常常具有的。作为孤雁,和人打交道的时候不多,于是就看书。他不喜欢读正儿八经的书,那些书摆出一副至圣先贤的架子,看上去就觉得面目可憎。真的,方乃器觉得很奇怪,有些人还没读什么书就已经预先设定哪些书是经典哪些书是显学,好像不去读它们就显得自己不具有什么品位。方乃器才不管什么品位不品位,他只按自己的性情读书。于是他的文人气质就显现出来了,虽然他常常读的是《茶花女》、《块肉余生述》、《迦茵小传》这些西洋小说。

大学中并不是没有亲逢学生运动,可是方乃器觉得自己沸腾不起来。固然有不少学生领袖的才气与勇气均是他非常佩服的,然而他也看到有许多家伙只不过是因为做什么事情都难以出头所以才力图在把水搅混时仓皇地露那么一鼻子。比如说,有一个叫马相伯的学生“五四”时也上街,据说火烧赵家楼的时候也曾经踢过卖国贼家一个女仆的屁股,方乃器就看他不眼顺,这小子果然很快就变节,成为当局的帮凶。变节的还不止这小子。

方乃器怎么也想不到的是自己在二十四岁竟然也热血沸腾地参加了学生运动。他并不用“国家”、“民众”那些抽象的词汇装饰自己的人格,他认为自己不过是受到了“美”的感召,自己奋不顾身地投入到运动当中只不过是对“美”的响应罢了。“美”不是抽象的。

那天孤雁走在校园中,看到银杏叶黄蝴蝶一般上下飘飞。有若干叶片长了眼睛似的叮着粘着他藏青色斜襟长袍,像是怜惜着什么,又像是依恋着什么。怜惜与依恋中有种苍凉的意味,使得方乃器看秋风中瑟缩的柿子林时眼睛酸酸的,涩涩的,倒好像藏在叶缝中的柿子就是那种滋味。

走过一条小路,拐过一道斜径,蓦地,如火焰般,方乃器的眼睛衔住了如火焰般的红亮——那是摇曳的枫叶!枫叶在萧瑟的秋风中互相摩擦,发出富于金属质感的声音,好像很快就会摩擦出熊熊火花,温暖这世界,温暖他寒凉的心。

突然爆发出一阵童稚的笑声。方乃器收起凝视的眼神朝前望,看到一群孩子手拉着手围成一个圈做游戏,笑声就是这些孩子发出来的。孩子们不过就七八岁的样子吧,几个男孩子戴着灰方格鸭舌帽,脸上很干净,没有鼻涕拖成的虫。一个小女孩正在换牙,张开掉了门牙的红嘴唇嘻嘻傻笑,哈出的气流把口边的围巾绒毛吹得一颤一颤。一个,啊,一个高挑苗条的女大学生娴静地笑,她的声音淹没在童稚的笑声中,只有白腮上柔而且嫩的酒窝凸现出倩笑的轨迹。方乃器是讨厌抽象的,可是如今这高挑苗条的女子像母亲又像姐姐一般带领着孩子们做游戏的具象却又使他觉得如同虚幻的梦景一般了。也许是那些笑声太突兀,他在凝视火焰般红亮的枫叶时怎么就没听到呢?按说那些笑声应该是持续了不少时间而不是突然爆发的呀,突然爆发就有了从天而降的感觉,就突兀得不太真实了。

然而像母亲又像姐姐的女子在火焰般的枫叶下显得那么和谐,这和谐又把梦的流动与怪诞排斥在外边,极鲜明极平实地把一个美的具象呈现在方乃器面前。女子穿的很朴素,咔啡色高领过膝长袍的左下摆被风掀开一个小角,露出线条优美的小腿,小腿被淡黄色毛料窄脚裤套着。真的,坐在摇篮旁的母亲是美丽的,屏着呼吸为小弟弟掏耳朵的姐姐是美丽的,兼有母亲与姐姐两种身份领着一群小孩子做游戏的女子更是美丽的。方乃器在这美丽的具象前又有了温暖的湿润,他突然搞不清楚是枫叶照亮了女子还是女子把枫叶给点燃了,点燃出那种火焰般的红亮。

这一次方乃器没有听见女子发出的声音,但他想这样美丽的女子笑起来说起来肯定很动听。这个猜测并没有错,方乃器没过多少日子就证实了。

“同胞们!荣源纱厂的一个姊妹竟然被洋人活活打死了,这可是在咱们自己的土地上!”

老早就看到那女子,这会儿方乃器才真真切切地听到女子的声音。他有点儿惭愧,女子谈的是家国之恨、民族尊严,自己却在玩味女子声音的清脆与悠扬。清脆就难以悠扬,女子的嗓音却有一种神奇的魅力,把这二者和谐的统一在一起,具有很好的演讲效果。

如果是个男的在那里演讲方乃器也许就要在心里嘀咕一声,那小子是不是马相伯之流?别看在台上指手划脚,可真的把火点起来的时候他们又会精明地离开,观望之后再决定是趁火打劫还是泼冷水。所谓点火也萧何,泼水也萧何。这种事方乃器又不是没见过。

可是如今台上是个女子,还是个美丽女子,还是个被自己亲眼目睹过和谐与光彩的女子。方乃器觉得女子演讲的每一个字都在他心头敲击出悦耳的声音,那声音使他热血沸腾起来。

方乃器竟然因此而真的上街了!亲爱的读者,请不要埋怨方乃器因一个女子,因女子的美丽与动听参加学生运动思想觉悟太低,不能简单地抽象地对方乃器进行人格上道义上的评价。我们现在因历史已经发展到今天而获得了视角上的虚假制高点,实际上,想想看吧,如果我们生活在那个时代,我们对方向的把握对理念的洞察果然就那么清晰吗?懂得了设身处地我们才能懂得别人,然后才能懂得自己。

不管怎样,方乃器在人群中挥舞手臂高呼口号时觉得自己是纯洁与爱国的。虽说自己是被一个美丽女子所点燃,可是自己毕竟是一块能燃烧的材料。试问一颗顽石能被点燃吗?

当局竟然出动了马队。学生们自然没有必要束手就擒,更没必要把脖子伸长了等着马蹄子践踏。他们于是就逃,地上很快横七竖八地躺了许多男学生的鞋子与女学生的围巾。一只黄膘马左前腿上被别的马蹄子扬起来的一条蓝灰色围巾给裹住了,奔了好久才飘落下来,竟然没被乱七八糟的马蹄子踩上。扑通一声又有一只白马斜斜地摔倒,也不知失足踩上了什么东西。骑手骑技很高明,竟然早就跳下马背,这会儿一提溜白马又站起来了。白马羞愧地打着喷鼻。

方乃器睁着两眼瞎跑,他还从未经过这样的阵势。有一个女学生在他身边尖叫着跑,搞得他更是晕头转向。突然有极暴烈的马嘶在不远处响起,他看到一只枣红大马高高地扬着蹄子往下落,蹄子附近就有那美丽女子!枣红马蹄子着地时蹭着了女子的脚后跟,女子哎哟一声叫了起来,奔跑的速度很明显慢了。枣红马往后退了几步,看那样子似乎要蓄势往前冲。枣红马屁股上的肌肉鼓起一大块,鼓出攒劲儿的形状。天哪,这么一冲那女子会变成什么?方乃器只觉得脑袋嗡的一声变大了,他想都没想就把嘴巴凑在往这边倒退的马屁股上紧紧咬住,双手搂定两条马腿往后拖。那马被咬自然是吓了一跳,扬起蹄子就往前冲。方乃器真是昏了头了,你拖住马后腿倒也罢了,咬那么一口不是刺激马吗?可是当时他确实来不及考虑那么多,他恨不得把能用得上的东西统统用上。

谁能拖得动一匹高头大马?不过方乃器像个称砣一样坠在马屁股下确实大大影响了枣红马的奔跑速度,它不耐烦,颠颠儿地朝斜刺奔去——那已不是女子逃跑的方向了。方乃器丢下枣红马朝着女子跑,后背出了一身冷汗。啪嗒啪嗒啪嗒……

在一个僻静的小巷子里,方乃器与女子止住了脚步。先是不说话,两个人光喘气就喘了半天。

谢谢你救了我。女子一边说一边整理着零乱的发鬓,柔而且嫩的酒窝又出现了。

方乃器只觉得羞愧,那也算救?嘴巴咬住马屁股,顽铁一样抱住马腿往下坠,不雅的很,哪里有英雄救美的潇洒与从容?凉风飒飒地吹来,他这才觉察出头上已出了不少热汗,此时因风吹而颇有些冷。

给,擦擦汗。女子递过来一只白面绣蓝花手帕,方乃器擦汗时嗅到了近似于茉莉一般的甜香。他擦完汗把手帕还给女子,心里面有一种不得不离开某样美好事物的疼痛与依恋。收下吧,女子说,别误会,不是嫌你弄脏了。我难道不能送救命恩人一方小小的手帕吗?

是的,女子果然把那手帕送给了方乃器。后来,她把自己也送给了方乃器。两个人顺水推舟却又合情合理地好了起来,方乃器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十一)

留洋时,方乃器并不是没有想过口口声声要“疼”自己一辈子却令自己害怕的女人,并不是没有想过三岁的儿子。他长长地吁气,心中升腾起一种做了贼却没被抓住的感觉。不能说一点儿都不内疚,可是他对自己说,就是不留洋,只要有机会,我还是要往外跑,跑得远远的,跑得女人看不见我,我也看不见女人。

很快他发现洋人相当频繁地使用“love”这个字眼儿。一开始还不太在意,后来他就琢磨开了。“love”,我们总是把它翻译成“爱”的。可是,在男女之间,我们中国人真的有“爱”吗?我们被对方吸引感动泛起要为对方做点儿什么的感情时似乎是近于“爱”的,可我们不说“爱”,我们只说“疼”。什么叫“疼”呢,“疼”就是“痛”,莫非,当我们说“我要‘疼’你一辈子”时只意味着,我们使自己痛苦,然后我们通过使自己痛苦的方式使别人痛苦?

(十二)

方乃器把自己的世界建立在送给他白面蓝花女子的身上,于是,当他发现世界的核心只是一块平滑而美丽的彩色玻璃,当他发现世界不过是这彩色玻璃闪烁出的幻影,他的心脏清脆而凄切地响了一下,那响声竟然真的很像玻璃碎裂的声音。

方乃器本来极感激和谐而光彩的美丽女子。女子只用娴静的笑、清脆而悠扬的声音、一方白面蓝花的手帕就把他从“自己”中拯救出来,他不再是“孤雁”了。奇怪的是,平生第一次,他发现原来在这个世界上受苦的人不止他一个。大家似乎都在有意识地躲避痛苦,可是大家又无意识地纷纷跳入苦海之中。于是被后人称作是“学生爱国运动”的活动他开始踊跃参加,带着由血气蒸腾出的激情。他觉得,自己虽然还是不能接受“国家”、“民众”那些抽象的词汇,自己参加到那些活动中去也不是为了呼一呼漂亮的口号,可是,在感受到大家共同面临的痛苦时,自己确实是需要做一些事情的。他开始有了一种狂妄的想法,认为自己确实是性情中人。而这一切,全都是因为受了“美”的点化啊。
 0   2006-04-07 10:33: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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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的是没多久他就体会到“美”的短暂。他曾读过一首西洋诗,被人用古拙的方式译成了汉文。全诗不过就四句——“红颜多薄命,美丽只二次。一为爱情虏,一为临死时”。不知为什么,方乃器读它的时候有一种似曾相识的亲切与感动。奇怪呀,一来没有谈过恋爱,二来自己又不是女人,可是自己一读便认定女人的情形就是这样的,女人的美丽就是这样的。尤其奇怪的是,自己明明是男的,自己却偏偏觉得这诗倒好像是凭吊自己一般,令他心头泛起一种不知是自怜还是为红颜们感伤的复杂情绪。

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曾有过娴静的笑、清脆悠扬的声音,曾送他一方白面蓝花手帕的女子成为“爱情虏”时却反而丧失了美丽。

“乃器,明天的示威游行我不许你去”,女子说:“现在当局对付学生的手段越来越强硬了”。女子微微皱着眉,抹了油膏的睫毛因方乃器的注视而忽闪了两下。方乃器早就注意到,女子涂脂抹粉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想说点什么,又觉得不知该怎样说,方乃器的嘴唇蠕动了两下就合上了,合得紧紧的,腮上凸出咬肌的轮廓。

“我这还不是为了你好?”女子脸上掠过一丝害怕的神情,又因说了这话自觉理直气壮而恢复了沉着与优雅。“咱们的爱情才刚开始呢,你愿它还没开花就夭折?不是因为咱们俩而是因为与我们不相干的事情?”

不相干?方乃器心里说,以前我是和什么都不相干的,我淹没在“我”里,被自己麻木了。后来我发现了你,就是发现了美。在美中,啊,在美中,我发现了和我相干的事情原来那么多。可是现在,这美又要我取消“相干”,这美还是美么?他无言地望着女子,五秒,十秒。“好吧,”方乃器吃力地说,“明天我不去。”

第二天女子兴致很高,走路好像一直颠着脚尖,两手有意无意地翘着指,作鸟儿翅膀状。话比往常多了几倍,叽叽喳喳的,麻雀一样。方乃器倒比平常沉默了许多,可是说来也奇怪,偶尔说上两句,女子便笑得花枝乱颤,一边颤还一边把削肩往方乃器身上倚,很依人。她还哼起小调,眼睛闪闪烁烁地看风景、看人,一会儿买串冰糖葫芦,一会儿买个插着染过红色绿色羽毛的风车,把这些小玩艺儿拿在手里作道具,似乎这样就显得天真活泼了。方乃器于是更烦,更不想说话了。尽管和女子肩靠着肩,他觉得自己正梦游一般机械地随着女子走,两个人的脚下始终游走着一道白色的缝隙。

拐过小巷要经过一家仓库,洋人的仓库。一个戴白色方顶礼帽的洋人叨着雪茄,不是站着而是坐着,坐在仆人(中国人)为他设的靠背椅上,悠闲惬意地像观赏风景一样监看着若干衣服褴褛的中国汉子从一辆大卡车上卸下麻袋装的货物往仓库里背。汉子们的胸膛差不多与地面平行,脖子伸得很长,走上一步清晰可数的肋骨便更清晰,似乎还能听到咔吧咔吧骨节响动的声音。

“先生,可怜可怜,赏给俩铜板吧。”一只枯瘦黑老的手伸在方乃器面前。方乃器一惊,看见那老者的白胡子枯草一般打着卷,上面星星点点也不知是唾沫还是鼻涕。老者旁边还有一个十五六岁的姑娘,穿一身打满补钉却洗得干干净净的衣服,两只眼睛不看人也不看脚尖,平视着,忧郁迷离地望着什么空幻东西。姑娘干干净净的手脸与干干净净的衣服有种特殊的东西打动了方乃器,他知道眼前是一父一女两乞丐,可是他觉得那姑娘因干干净净而显得不俗,无形之中比别的乞丐有尊严。他把手伸进口袋里摸索,听见身旁的女子压低了声音怒喝道:“你要干什么?这可是在洋人面前求乞,这是丢咱们中国人的脸!”

方乃器还没来得及说什么,洋人倒是开口了:“老头,过来过来!”洋人的中国话倒说的不错,这些在中国赚钱的家伙们!许是听到了女子刚才的话,老者迟迟疑疑地朝洋人望,脚下没有动。方乃器看到姑娘的脸煞白。

“咳,老头!”洋人吐了口烟圈,眉毛朝上飞着。“你不是要钱吗?”洋人说,“我给你”。

老者晃了一下身子,姑娘直直地站着。老者也就站稳了。

“你不要”?洋人把将燃尽的雪茄扔在地上,踩灭。轻描淡写地踩。“我可给的是银元。一块银元!听清楚了。”

老者开始发颤,颤了一会儿就朝洋人挪步,“那,那,谢谢先生了。”老者脸上浮起谄媚的笑容。

“不过嘛”,洋人绿色的眼珠骨碌碌转动,“你要给我把货往仓库里背一麻贷过去。一块银元!那些人背两麻袋才一个铜板儿!”洋人把手一指。

老者的笑容僵在脸上,像破烂的陶器上绽开蜘蛛网一般的裂纹。方乃器愤愤地看,不知说什么好。女子在他身旁面无表情地站着。

谁也想不到姑娘就在这个时候说话了。“我呢?我背过去行吗?”众人的视线刷的一声射来,看见这姑娘钉子一般钉在原地,秋风拂动着她单薄朴素却又干净的衣裳。

洋人很明显没防备。“唔?……”他拄着手杖站了起来,“你是说……你背过去,背那样的麻袋?”洋人的手又是一指。

“对”,姑娘竟然绽开一个苍白的笑容,“你听清楚了?”

洋人怔了数秒钟,犹犹豫豫地说:“你,你……,当然,也可以……”,紧接着他爆发出一阵大笑“哦不,小姐,你往那边背过去一袋的话,我给你两块银元。”方乃器注意到洋人竟然使用了“小姐”这样的字眼。他在脑子里转过一个念头,觉得那姑娘应该是受过教育的。那气质,那语调。果然,他听见围观者中有一人向大家介绍,老者本是个旧家大族,吸鸦片把个家产给吸光了。那姑娘很有点儿传奇性,据说是老者家护院保镖的女儿,保镖已死,姑娘为报恩卖艺求乞养活老者。老者阔气时待姑娘极好,据说姑娘还识文断字的。这两天警察局长因老母死了大发孝心,禁止优伶艺人们街头娱人,他们这活的也不易呀。
 0   2006-04-07 10:33: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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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大踏步向卡车走去。方乃器心说,像个练武的。洋人饶有兴味地又点上一枝雪茄,坐下了。

当麻袋卸向姑娘肩头时,方乃器的心又沉了下去,那可是把汉子们压得胸膛与地面差不多都平行了的麻袋呀。姑娘也许是练武的,可那身材极单薄,能承受得住如此重的麻袋吗?方乃器的眼睛被秋风吹得有点疼,他听到了自己呼吸的声音。

姑娘的腰猛的弯了下去,她踉跄了一下,差点儿摔倒。可是她终于站稳了,牙齿咬在唇上。

“好!”叫好的是洋人,洋人嘴里还叨着雪茄烟,肥肥的多毛的大手鼓了几下掌,脸上笑咪咪的,一副“等会儿咱们走着瞧”吧的神态。老者突然哭了起来。“杏儿”,他沙哑地喊道,“咱们走吧,咱们不要这银元了!”

姑娘的脸本来苍白,负上麻袋后涨得通红。她肯定能听见老者的哭喊,但是她一副什么都没听见的模样。颤颤地,她迈出一只脚,整个身子都因这一迈颤抖起来,颤抖得那样单薄,像瑟瑟作响的秋叶,象寒风中凄清的蝉翼。方乃器觉得一颗心要跳出腔子。

可是,尽管就那么令人心酸地颤着,姑娘竟然走动起来了!她走得很慢,慢出一种沉重与庄严。后面跟着另外几个背负麻袋的汉子,那些汉子在她来之前步速本来要快一些。这会儿却受了什么震憾似的慢下来,一步一步地应和着姑娘前进的节奏。咚,咚,咚,咚,咚,……这节奏由朦胧到分明,由小声到大声,慢慢向四周弥漫,似乎黑鸦鸦人群的心脏也都开始以这种节奏低沉有力地跳动。场内一片死寂,除了这神奇的心跳声。

洋人用变了声的嗓音喊道:“小姐!不用背了……我给你银元!”他肯定被神奇的心跳声慑住了。

姑娘扭过头来。“闭嘴!”,她凶巴巴地叫,头上的发辫如幽黑的蛇一般扭了一下。这时候她离仓库起码还有一半的距离。

姑娘从仓库里走出来时腰挺得很直,步子走得很轻。她看都没看别人一眼走到了老者身边。洋人从口袋里摸出两块银元,犹豫了一下又摸出一块,有点儿害怕似的看那姑娘。方乃器有种预感,洋人不会把银元交给姑娘,他不敢;他只敢把银元交给老者。

果然是这样。老者中了风似的站着,呆呆地看摊在手中的三块银元。姑娘好像什么都没看,可又好像什么都看见了。她从老者手中拈出一块银元,丁当一声扔在地上。周围仍是泥雕木塑的人群,没有人走开。

方乃器怎么也想不到就在这时一个凄厉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声音说:“哼,我明白你对我的爱情了,你原来是这么一个容易变心肠的男子,看看你那盯小姑娘的眼神!她怎么了,她再怎么着也是一个乞丐!”

听到这声音方乃器才想到自己身旁还站着一个女人,一个曾经美丽过,曾经点化过他的女人!他缓缓转过身子,觉得这女人的魂儿不知什么时候已飘走,目前只剩下一个行尸走肉的躯壳了。那魂儿现在附在搀着老者的姑娘身上,马上就要走出他的视线。方乃器终于明白自己其实爱的不是女人,而是女人的灵魂。他不由自主隔着衣服抚了抚臂上的“红唇”。

(十三)

方乃器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就因女子在那样的时刻发出那样的声音就决定逃出那个也曾用美丽声音点化过他的女子。父亲仍锲而不舍地写信要他去南方,他看着陌生又熟悉的字迹蚂蚁一样爬在纸上突然间就想起了父亲在他十五岁时说过的一句话:“你知道什么?你知不知道,男人和女人之间的事情是说不清的!”,这话悠悠地闪烁出苍苍茫茫的光,他被这句话指引着去了南方。在我写的这篇小说中出场时,他已经在南方呆到了三十岁。我不想铺叙在南方时他的人生观世界观或者安身立命态度的改变,因为我写作这篇小说是想探讨一下人这种东西在要爱而没有能力爱或想爱而不懂得爱时所可能达到的恐怖情境。也正因为此,我设计了以下的结尾。

(十四)

方乃器每到起雾的时候就独自徘徊在悠长,悠长而又寂寥的青石路面,他希望逢着一个低吟“雾里看红红更艳”的姑娘。他有了惊人的预感,每逢起雾的前夜,他就分外感到寒凉。于是披上一件厚一点的外套,口边燃着闪动昏黄光焰的香烟。咔嗒,咔嗒,咔嗒,就这么孤独而寂寥地走上一夜。

终于有一天,当方乃器方走到一棵大柳树旁边时,他觉得将会有不同寻常的事情发生。他的预感在那段时间里总是有惊人的应验,于是他已经把预感这种极不可靠的感觉当真了,就像那感觉是对正在发生的现实的感觉似的。

平常,起雾的时候是朦胧而混沌地在某个时刻中发酵与迷漫,根本不存在清晰的起点与完整的轨迹。可是在那天,也不知是徘徊得太过劳累产生了幻觉还是就那么真真切切发生了,方乃器震惊地发现那棵大柳树竟是那天白雾的发源地。

大柳树静静地立在路边,苍凉的树叶发出矜持的哗哗声。方乃器百无聊赖,走上前去敲了敲树干。嘭,嘭,嘭,柳树发出空洞的声音。抬起头,不错,这柳树枝繁叶茂,可是,这么一棵枝繁叶茂的柳树的树干竟是中空的?方乃器咽了口唾沫,感觉到那凉凉的液体顺着喉管往下流,流到干燥而闷热的胸腔中。视线有意无意地朝着大柳树扫视,方乃器发现与自己心脏一般高的位置上大柳树的树干有个小小的洞。为了探测那洞究竟空到了什么程度,他拨下口中的香烟试着往里面比划。吧嗒,香烟掉进去了。惊奇地揉揉眼睛,方乃器觉得自己竟然听到了香烟的回声。就在这时,他看到熟悉的青烟从那小小的洞中袅袅渗出,被风吹成了白色。白色是一缕,紧接着又是一缕。一缕又一缕的白烟紧凑而又无声息地迅速繁衍,一会儿就包围住了方乃器的身体,一会儿就扩散在青石路面,再过一会儿就弥漫成为铺天盖地的浓雾。方乃器的嘴巴不由自主地张开,他的眼睛瞪得比球都圆。

姑娘就是在这天地运化的神秘时刻登场的。她仍穿着红艳艳的高跟皮鞋,眉眼都看不清楚,鲜红的嘴唇一开一合。

“先生,雾里看红红更艳”。这凄切的声音唤醒了方乃器。他想起自己梦游一般徘徊在悠长,悠长而又寂寥的青石路面的良苦用心,感觉到胸腔中回应出一声寂寥,寂寥而又悠长的太息。他的眼眶莫名其妙地湿润了,那湿润柔柔地温暖着他。

“是的”,方乃器说,“雾里看红红更艳”。他竭力使自己的语调不那么凄厉,他因这努力而微微颤抖。“不过,小姐,你究竟是人是鬼?”

沉默。雾似乎有声音,它在延展时发出极细微的咝咝声,像蛇吐信子。

“我是鬼”。这声音算不得凄厉。

方乃器浑身上下都温暖起来。“那么”,他兴奋地说,“我希望和你结识一下。”

沉默。不过这次没有持续很久。“等下次起雾的时候吧”,那不算凄厉的声音说,“不过你要记住,雾里看红红更艳。”然而下次起雾的时候方乃器并没有去,因为他遇到了一个他摆脱了许多年一直没摆脱掉的女子。那女子才是这篇小说的主角,女主角。

你,你怎么又来了?方乃器有些手足无措,眉毛一抖一抖地跳。

我来是向你告别的。

唔?

是的,你可以松一口气了。我在这人世间呆了这么久,如今我终于呆腻了。

请你不要说的那么恐怖好不好?你腻了?你可知被你缠着……

你把那叫做缠?是了,我早该知道,人这种东西老想去爱,天生的注定的要去爱,可是他们幻想的不是人与人之间的爱,他们要么会爱上鬼,要么会以鬼的方式爱上人。而当一个鬼想以人的方式去爱一个人时,人就会把这种爱叫做“缠”。

你,你越说越吓人了。

吓人?这能叫吓人么?明天就要起雾了,你已经感觉到寒凉了对不对?你就要和一个能低吟“雾里看红红更艳”的女鬼约会了对不对?……可怜的东西,你以为那真是女鬼?

……

别瞪眼,我会给你说清楚的。老实对你讲吧,那根本不是女鬼,那是一个人,一个女人,一个以恐吓男子为乐的女人。卖花女,阔少,都是这女人编造的美丽谎言。她借着这美丽谎言弄着她的玄虚,她因着这玄虚而恐吓着男人。像你第一次那样噼哩啪嗒拉跑掉的男人已经有好几个了,还有一个竟然被吓死了。你记住,人只可能被人吓死,不可能被鬼吓死。

……

怎么样?你现在可以相信我是鬼了吧?否则我怎么会知道这么多秘密呢?我还可以告诉你,那女人已经设计好圈套准备在明天起雾时好好吓吓你,她对你的大胆已恨得咬牙切齿。

……我,我现在确确实实觉得云里雾里的。不过,我怎么也不会相信你是鬼。怎么可能,我们曾经那么熟悉,我知道你的身体是暖的,我知道你能吃饭能喝混合酒还能做人能做的那种事。我还看到你在枫树下面领着小孩子玩,笑得很暖和,暖和得简直能把枫叶点着……可鬼是多冷的东西!

哈哈,这就是人可怜的地方了,用人的臆想推断鬼的情形。他们哪里会想到,越是熟悉的,越是觉得更像人的,其实越可能是一个鬼呢。

除非你给我一个凭证我才会相信你。

好吧,念在我曾爱过你的份上,我就给你一个凭证。

方乃器直直地望着本篇小说的女主角,盼望着什么,又好像盼望着不要发生什么。

我告诉你,女主角说,人和鬼的唯一区别就是,在光亮下面,人有影子而鬼没有。现在你过来看看,我可有影子?

方乃器的骨头一节一节地凉下去。房内死一般沉寂。

也不知过了多久,方乃器凄厉地叫了起来:“我还是不能相信,这不定是你的什么魔术呢。有一点你怎么解释,那天起雾的时候,我把一支香烟塞在树洞里,我亲眼看见那支香烟制造了一场大雾!”他的手神经质地往前抓伸,像一个将要溺死的人拼着命去抓一棵救命的稻草。

“那才是我的魔术呢”,女主角笑容可掬地说:“当一个鬼不再爱一个人时,捉弄一下人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我对你说吧,鬼顶多也就捉弄一下人,鬼不害人。若是害人的,那必然是人。”
 0   2006-04-07 10:33: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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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6-04-07 10:3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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