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百三十万。
写推理小说其实很容易,尤其是开头,我只需拿出一具尸体——尸体名叫米歇尔。
在这个不大不小的城市里,米歇尔被枪杀的消息不胫而走,街谈巷议铺天盖地。并非因为米歇尔是个作家,并非因为十年前他出版过一本小说集,除非你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否则“作家”简直就是“无所事事”或“胡说八道”的同义词。比起议论他的小说,人们似乎更愿意谈论那一百三十万美元。在半年前,米歇尔在大西洋保险公司买了五份人寿保险,总保金一百三十万美元,受益人是他的妻子维尼特。
如果米歇尔真是被杀的话,大西洋保险公司就得如约付给维尼特一百三十万。保险公司有充分的理由怀疑,这是一个诈骗保险金的圈套。所以,在得到消息后,他们在第一时间派迪克赶赴现场。他奉命查清真相,务必不让这一百三十万元白白流失。如果成功的话,他就能拿到那笔钱的2%作为奖金。
迪克是大西洋保险公司最干练的调查员,他高高瘦瘦、满脸愁容,穿着蓝色斜纹西装,白色亚麻衬衫,打着黑领结。赶到那里时,警方已经封锁现场,并已展开调查。迪克想不到这个作家的住处居然如此不堪,坐落在一幢陈旧公寓的顶层。楼下有许多人正向警察报告,说自己听到了枪响,有些人甚至能说出枪响的准确时间。看来凶手不怕让人听见,迪克想,当然,即使人们听出那是一声枪响,也不可能立即判断出案发地点。
迪克一口气跑上五楼,就听见屋里传来的哭声。米歇尔的妻子对警察哭诉说,她回家后开了门,叫丈夫的名字,可没人答应,她推开书房门,发现丈夫倒在血泊中,就立刻报了警。尽管悲恸至极,仍然掩饰不了维尼特富于青春活力的气息。她身材匀称,面容姣好,如果不是泪痕纵横,脸色苍白,发丝缭乱,会对迪克具有更强烈的吸引力。一个年轻的警察听着女人的诉说,认真记着笔录。报案人通常是第一嫌疑人,但维尼特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案发时,她正在第一幼儿园等待孩子放学。
迪克持有警署颁发的特别许可证,被允许进入案发现场。他走进书房。
书房的窗户没有装防盗窗,在城里,这是很少见的,只有两个原因使主人疏于防范:一是家贫心安;二是天真地以为小偷只光顾一楼的人家。米歇尔仰面躺在地上,左手伸直,右手捂住胸口。他胸前的衣服被血染红了,上面有个弹孔。椅子侧翻倒在地上,旁边还有一只破碎的烟灰缸和一本书,风吹得书页翻动,窗户洞开,怪不得枪声会传得很远。
迪克蹲下身,辨认出弹孔周围的衣服上有烧灼的痕迹及残留的火药。近距离的射杀一般出现于两种情况下:一是自杀;二是熟人作案。保险合同上写得很明白,自杀者不予理赔,同样的,公司也不会把保金付给凶手。所以,一旦能证明下述一件事,就能让公司免受损失:一,米歇尔是自杀而死的;二,米歇尔是被妻子雇凶杀害。
从大量的血迹看来,死者是被击中心脏后立即毙命的。迪克问正在一旁忙碌的警员:“发现枪支了吗?”
警员回答:“没有,我们正在找。”他们确实找得非常仔细,好像手枪能够像一张卡片似的被夹在一本书里。另一个警员还不停地按动快门,用照相机把看到的一切记录下来。在书房的另一个角落里,警察发现了一枚弹壳,把它装了证物袋。迪克看出,这是由点三八自动手枪发射的。为了做到万无一失,警署还派了六个警察到楼下那片狭长的绿化带里进行地毯式搜查,结果一无所获。搜索组的报告是:“我们搜查了每一寸地方,包括树上的鸟窝,那里干干净净,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物品。”
迪克想,如果是自杀,那么,用于自杀的枪支就一定还留书房里,因为心脏中枪的人不可能有时间、有力气把枪藏起来或是扔到窗外去。所以应该排除自杀的可能。现场的混乱更明确地告诉人们,米歇尔被杀前进行了反抗,在搏斗中被歹徒开枪击中。然而,经过仔细搜索后,一个警员抱怨:“见鬼,这事情就怪了。地板上只有死者的鞋印,没别人的了。”另一个也说:“只有米歇尔的足印?难道凶手杀人后还清扫了地板吗?不过,如果他清扫了地板,又怎么会留下受害者的足印呢?”然后,他抬起头,用热切的目光望着迪克:“迪克,看来这一次又要看你的啦,你可帮我们破过不少案子哪。”
“你们找到足够的线索,才能破案啊。”话虽这样说,可一个巨大的疑团堵塞在迪克心头:这是不可能的!如果凶手要销毁证据,又怎会留下弹壳?如果地板是米歇尔在死前清扫的,那也应该留下搏斗时的足迹才对。这些线索互相矛盾,只能使案件走入死胡同。迪克紧锁双眉,目光阴冷,转身走出书房,他要去看看楼下的调查有没有进展。
经过客厅的时候,维尼特那双晶莹的大眼睛留在迪克的头脑里,更使他疑虑重重:为什么米歇尔投保的时间恰恰是案发前呢?有这么凑巧的事吗?既然米歇尔投保,就说明他预知生命有危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陌生人来敲门,米歇尔会开门吗?所以,凶手应该是米歇尔的熟人。但如果是熟人,凶手完全可以在背后开枪,乘其不备将米歇尔杀死,为什么要当面开枪呢?还有,最重要的就是,凶手清除了其它的线索,可为什么偏偏留下了对破案最有帮助的弹壳呢?最大的受益人,当然就是最大的嫌疑人,面对一百三十万美金的诱惑,谁能无动于衷呢?即使维尼特有不在场证明,即使她一幅清纯可爱的样子,也不能排除她雇凶谋杀丈夫的可能性。
迪克沿着狭小肮脏的楼梯走下去,楼下是小区游乐场。这个地方充满了孩子的尖叫,汽车的轰鸣,油炸食品的油烟味,这可以解释米歇尔的创作为何一直在走下坡路。迪克停止胡思乱想,拦住一群跑过的小孩,大声问道:“嘿,谁认识五楼上那家人?”
孩子们停了下来,其中一个满脸汗水的男孩站到迪克面前,告诉迪克说:“哦,你是来找费珊吗?他今天没去学校上学,是吗?”
迪克冲孩子笑了笑,问:“告诉我,这里发生了什么?”孩子们七嘴八舌地说着道听途说的消息,这些都是迪克已经知道的,但他没有打断孩子们,一直等他们说完,他才问:“你们中有谁还没开始上学?那么,告诉我,谁一直在这个游乐场里玩?”
孩子们推出一个大约六岁的男孩,说:“他和费珊住一个楼梯的,他一直在这里玩。”这个男孩紧张害羞地涨红了脸,说:“是的,不过我一直和桑德尔在一起。不信你问他。”
桑德尔更小,显然还不到五岁。孩子们不会无故撒谎,这样就有两个可靠的证人了。不过为了保险起见,他又问:“那么,你听到枪声了没有?枪响前后你一直在这里吗?有没有看到什么人上这个楼梯?”
小的孩子点点头,回忆说:“枪响前后我一直在这里,枪声很响,我差点从木马上掉下来。可是,我没有看到什么人上这个楼梯。” 大孩子补充道:“我家住这个楼梯,所以我一直在等妈妈回家呢!”
不管多么不可能,事实就是事实。迪克耐心地说:“枪响前,你们在这里玩了多久?”
两人异口同声地说:“大概两个小时……对了,两个多小时。”
“肯定?”
年龄较大的男孩诚恳地、用力点点头:“当然,住在这里的人,就那么几家,我们都认识。”
迪克问:“那么,枪响时维尼特还没有回来吗?”
几个孩子一起回答:“是的。”维尼特是和儿子费珊一起回来的,所以孩子们记得特别清楚。
迪克又想起另一件事:“关于费珊,你知道什么吗?”
几个孩子告诉他,费珊是他们的同学,可是在两个月前,听说他要转学了,似乎是因为费珊的父母嫌原来的学校费用太贵了。迪克轻轻地叹了口气,再次质疑,别的孩子证实了前者的说法。
没人能够进入,这显然很荒诞,不过这与警方的现场调查结论是一致的,现场只留下了一个弹壳,而没有发现任何陌生人的痕迹。迪克本能地觉得,孩子的说法是可信的,确实没有什么陌生人进过这间屋子,这个老住宅区人口稠密,想要不为人知地潜入,简直是不可能的。到这里来杀人,也绝不是明智之举。
如果能把人们的视线比喻成一扇门,那么,游乐场附近的门是最坚固可靠的,没有人能进入这个楼梯而不被发现。
从这个意义上说,米歇尔的书房是一个密室,无人能够潜入!现在案子又多了一重玄机:如果米歇尔是自杀的,那么,枪在哪儿?
也许,凶手有其它神秘的通道?迪克紧紧咬着嘴唇,双手插进口袋里,围着这幢房子慢慢踱步,他不时地抬头望。但是,就像这里所有的楼房一样,这侧的墙壁光滑垂直,除了窗户就没有其它的开口,没有什么可以供人攀援的东西。年久失修的楼房在阳光下投下沉重的阴影,压得迪克透不过气来。他的脑子有一架搅拌机,带着一千个疑问在飞速旋转。如果不是超人,不是蜘蛛侠,不是外星人,不是哥斯拉,不是其它的神秘现象,那怎么解释米歇尔之死?
警车开始撤离,不过发生命案的屋子仍然是警戒区。迪克拦住一辆警车,问:“有没有新消息?”一个警员摇下车窗,对他说:“没有,徒劳无功。”既然没有找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那么,警局里先进的分析设备也就无能为力了。
“不,”有个声音告诉迪克,“你要坚持下去,不能轻易放弃。坚持下去,直到破案,因为你需要钱,因为这个案子关系到一百三十万!”难道那小小的书房暗藏玄机?对,应该再去一探究竟,这样想着,迪克又觉得自己精神百倍,思路清晰了。
迪克再次来到发生凶案的屋子门口,那里已经人去楼空,只有警署的警戒标志带尚未撤除。迪克没费什么劲就打开了房门,他做了一下深呼吸,弯腰钻进屋里。这次应该扩大搜索范围,从别的屋子开始调查。其实这套房子并不太,除了厨卫、客厅、阳台,只有一大一小两间卧室。迪克在各个房间的墙上摸索敲打,迪克仔细地打量房间的每个角落,把所有的画摘下来查看,检查地砖、门窗的接缝,想发现原先被警方忽视的蛛丝马迹。屋里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日用品都很粗糙,这是一个虽然贫困,却很温馨的三口之家。不过,为了一百三十万美元,什么事情不可能发生呢?两个小时很快过去了,但没有发现异常情况。
迪克又来到书房。书房里,证据已经被拿去,尸体已经被抬走,虽然地板上只是一个白线画成的圈,但迪克仍然觉得那是一具尸体,本能的厌恶让他竭力避免踩线。他东翻西找,最后他想:凶手一定得经过通道吧,如果没有暗道,那么,除了房门,就只有这个窗户可供进出了。
迪克把头探到窗外,俯身于高楼,下面就是十几米高的悬崖绝壁。如果凶手是利用绳索从窗户进出的,难道他不怕被人看见?忽然,窗台上的一粒东西吸引了他的注意:灰白色的窗台上,躺着一块米粒大小的红色油漆。他被吸引住了,竟然呆呆地站着,没有立刻明白它的意义。